边塞艰苦果然非同凡响,这是春天,还没出塞呢,就已经体会到了大漠风沙的威力,三十万戍边将士,也不知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却是那昼夜无常的温差。白天行路大汗淋漓,就像被水泡了,到了晚间三更,温度低的却又能把人冻成冰棍。
林晚荣倒像是个天生强悍的种,一路行来,气候变化万端,就连高酋也忍不住的打了几个喷嚏,唯独他就像是没事人似的,每天裹着几件袍子吹风沙,还不忘哼上几首信天游。
兴庆府是大华西北的第一重镇,毗邻贺兰山,号称“朔方保障,沙漠之咽喉”。其土地肥沃,沟渠纵横,灌溉便利,曾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城高墙厚,雄壮威武,昔日的繁华可见一斑。只是这些年的华胡征战,兴庆府饱受战火洗刷,人口锐减、百姓流失,万顷良田渐渐的荒芜,被漫漫的黄沙掩盖了,叫林晚荣看的好不感慨。
“这么大的河来,这么高的山,兴庆府呀,贺兰山,一眼望不尽荒草滩。
这么大的河来,这么高的山,兴庆府呀,贺兰山,百姓年年没吃穿!”
也不知是哪里传来樵夫的歌声,悱恻悠长,缓缓飘入耳膜,与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尘沙混杂在一起,说不清的凄惨荒凉。
眼瞅这就要进入兴庆府了,到底是西北要塞,官道两旁的人烟已渐渐的多了起来。
林大人东瞅瞅,西看看,正走的悠闲,却听远处蹄声阵阵,忽然传来阵阵凄厉的喧哗:“快跑啊,胡人,胡人来了!!!”
正文 第五百一十四章 突厥女人
随着那喧哗,传来阵阵清脆的蹄声,隐隐伴随着悦耳的铃铛轻响。放眼望去,远远行来的却是个商队,数匹高头大马奋蹄疾行,背上驼着大大的竹筐与木箱,装着布匹、茶叶、盐巴等物,骏马的脊背都被压的弯了下去。
马队里,有黑眼睛黄皮肤的大华人,中间却还夹杂着几个体形比一般大华人高、鼻梁挺翘、淡蓝眼眸的异族。
“果然是胡人,”高酋兴奋道:“这些胡贼好大的胆子,眼见着我大华百万雄师开进兴庆府,他们却还敢大摇大摆自我们面前经过,太不给面子了!林兄弟,我这就去把他们拿下,也算咱们首战告捷,嘿嘿。”
这商队从大军面前经过,神色如常,不见慌张,委实有些诡异。
胡不归笑道:“高兄弟,切莫要鲁莽,这些都是来往大漠的平民商队,不可攻击。我边关子民以丝绸茶叶与突厥以物易物,博取胡人的骏马和草原特产,此类的经商往来,在兴庆府已有百年历史,开国圣祖便已恩准了的。即便是战火最猛烈的时候,两地百姓的私下交易也从未停止过。”
有需求就有贸易,就算是战火也不能阻隔这种最原始的需要,林晚荣点点头道:“胡大哥说的有道理。打仗是因为国家利益,而贸易交换则是民生需求,两者并不矛盾。我们与突厥接壤,文化经贸的相互交流、相互融合,这是难免的。”
胡不归竖起大拇指,叹了声:“胡人与我们交战多年,掳走的大华女子不计其数,亦有胡女仰慕大华文化,嫁了华家郎君。两地民间通商通婚,早已历经多年,繁衍生息,诞下的混血孩童为数不少,在这兴庆府与贺兰山一带,也是常见。”
凡是民族杂居的地方就会有融合,这是百颠不破的真理,林晚荣微微点头,正色道:“通婚通贸乃是民生需求,无可厚非。只是在这两国大战将启的时候,如何才能有效防止胡人刺探情报,这个才是最要紧铁。就像这商队来来往往的。谁也保不准里面的哪个就是胡人的探子。”
诸人之中,除了胡不归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到边关,对其中的许多规矩都还不明白。胡不归笑着道:“排除探子自是必要的了,凡是有胡人到我大华经商,必须有大华士绅代为担保,所有的商队经过边关,都必须一一开箱检查,取得关文方可通行。其实不光我们担心,胡人比我们更担心呢。途经突厥往各处经商的华人,远比到大华经商的突厥人要多上十倍百倍,那胡人比我们更加头疼。要真抓起探子来,胡人抓到的探子,说不定比他们的骑兵还多。”
一句话说的几人哈哈大笑,胡不归这话虽然夸张了点,但大华人的经营头脑却是天下闻名铁,胡人定然不敢小觑。
“两地的通商之事,我们与胡人之间曾有谈判,非到万不得已,双方都不得攻击商队。还曾立下文书,白纸黑字的。我大华素来是一言九鼎,说到做到,这几十年来,我们从没有盗抢过对方商队。只是那突厥人却是喝羊奶撒骚尿的,说话就像放屁,十次中顶多能做到一半,其他的时候还是照抢不误,奶奶的——”胡不归愤愤哼了声,对胡人的言而无信,恼怒之极。
几人说话间,那商队已走的近了,队伍里铁大华商人大声的与兵士们攀谈着,时不时有老乡相遇的欣喜大笑传过。那几个胡人却是小心翼翼走路,深怕脚步重了些,惊怒了大华兵士,惹来杀身之祸。
“叮当”,“叮当”,清脆的铃声飘过耳边,商队的几辆马车从眼前缓缓经过,车帘子摇摇晃晃,里面的情形看不真切。
眼前的胡人不能捉,高酋只有拿眼光恶狠狠的盯住他们,一个一个的都不肯放过。待商队铁马车经过身边时,他探出头去瞥了几眼,忽铁惊叫起来:“女人!突厥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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