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没有多少必要去讨论人道不人道了,战争就是这样。
看着担架上重伤未醒的李武陵,遥望城中留下的三万匹战马,林晚荣哼了声:“胡大哥,这些突厥战马,你知道怎么做吧?!”
李武陵的失而复得,对所有人都是莫大的鼓舞,胡不归一扫先前颓势,愤然嘿了声:“将军放心,末将省得,突厥人绝不可能得到一匹战马、一颗粮食。你看,那不就开始了么?”
数千彪骑汹涌而上,箭矢,战刀,片刻之间,困在圈中的突厥战马唉声嘶鸣,血流成河。
“太残暴了。”林晚荣摇头叹道:“胡大哥,以后想些人道点的办法,战马也是生命啊!这血淋淋的,吓坏了突厥小孩子,那就是你的罪过了。”
胡不归嘿嘿笑了几声:“是老高说的,他说给战马投毒太麻烦,那毒药还要花银子买呢,我们的军费可不能这么浪费了,还是刀刑来的实惠,既给将士们练刀法,又给将士练胆量。”
林晚荣苦笑摇头,老高这厮,我都不稀的说他了。
天边隐隐露出一抹鱼腥白,再过上两个时辰,草原的红日就要升起了,而驰援巴彦浩特的胡人也会接踵而来,无边无际的草原,将会风云变幻。
“将军,可以开始了!”所有的粮草丛都已通过柴火相连在一起,胡不归将手中熊熊燃烧的火把递给了林晚荣。
灯子油不时轻爆,火炬噼里啪啦乱响,望见老高与数百位兄弟正在默默收敛阵亡兄弟的骨灰,林晚荣左手牵引着马缰绳,双腿一夹,骏马迅疾的奔了出去。
奔行中,林晚荣猛地一声长喝:“燃烧吧,巴彦浩特!”话音方落,他猛拉马缰,骏马嘶鸣,手中的火炬便如一支有力的标枪疾飞而出,正中当心处的一个草垛。
“轰”的一声大响,红色火光冲天而起,浓浓火焰迅速蔓延开来,胡人聚积在此处无数簇粮草立即熊熊燃烧,漫天的火光,映红了黝黑夜色中藏蓝的天幕。
“吼——”
“吼——”
火光映照着大华将士们满是鲜血的衣衫和脸颊,他们齐声高喝,仿佛要让所有的屈辱都随这火花飘散。
火势越来越猛烈,城中到处都在燃烧,硝烟滚滚,浓雾弥漫,那炙热的温度,让林晚荣的衣裳全部都湿透,鲜血、泪水、汗水,全部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滋味。
小半个时辰之后,粮草已经燃烧过半,就算在此刻降下瓢泼大雨,已是无力回天了,草原之城到处是焦土、灰渍,烟雾弥漫,几丈之内都看不见人影。
多余的战马已全部斩杀,阵亡将士的遗骸已收集整齐,五千余将士在城门前整装列队,即将出发。
望着眼前衣衫残败、满脸焦黑的战士们,林晚荣顿了顿,大声道:“大家看到了。我们做了一件、大华历史上从未有人做过的大事——胡人咽喉、草原之城巴彦浩特,此刻就在我们脚下熊熊燃烧着,它已彻底的化作一片焦土。从此,突厥人地版图上就要彻底抹去这座城堡了。”
“吼——吼——”胡不归与高酋带头,高高挥舞着战刀。与将士们齐声怒号。
林晚荣双手往下一挥,众将士便瞬间安静下来:“巴彦浩特一役,我们的行踪已经彻底的暴露给胡人,到草原上袭击胡人城堡、在突厥人心窝里动刀子,这是他们从没遇到过的,可以预见,更加残酷地草原杀伐即将来临。请大家记住,从此刻起,我们的策略将要完全改变。我们,将要变成草原上的兔子。能够躲避鹰隼的利爪、活着回家,就是我们最大的胜利!”
现场安静一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晚荣身上。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任务虽完成了,可是残酷的征程却才行进了一半,接下来的这一截路,将是最危险的,也是从未有人经历过的。在这茫茫地大草原上。他们将要变成突厥人的猎物。要活着回到贺兰山,也许只能是个最美丽的梦想了。可是,在经历了这许多地血战、见惯了生离死别之后。又有谁会真个害怕呢。
五千余人视死如归的眼神,叫林晚荣也无声的哽咽了,他挥了挥手,第一匹战马便跃出城门,第二匹、第三匹……
五千将士无声无息的撤出巴彦浩特,清脆的马蹄声与那熊熊燃烧地火焰混在一起,像是草原上一曲嘹亮的牧歌。
林晚荣带着胡不归与高酋行在最后,跨出城门,三人忍不住的转头凝望。
火光中地草原之城处处硝烟弥漫。除了风声火声,再也听不到人声马鸣,与来时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林晚荣想了一会儿,忽然提缰跃马,急急往回奔去。
“林将军这是要做什么?”胡不归不解道。
高酋想了想,无力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林兄弟行事,向来高深莫测,以你我的智慧,根本无法揣测。就如今夜之事,放在从前,你会相信他能对拉布里一刀斩吗?!”
想起林将军那雷霆一刀,胡不归暗自心悸,急忙摇头轻叹:高深,果然高深!
行到那城门边上,林晚荣跃下马来,在路边找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粗棍。满地都是斩杀的突厥大马的淋漓鲜血,他用木棍在鲜血里搅和了几下,然后刷刷刷的,在城墙上写起字来。这几个字龙飞凤舞,鲜血淋漓,气势甚是磅礴。他写完之后,扔掉带血的长棍,左右看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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