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荣看了看天色,微微摇头:“现在进去,只会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还是再等等。”
高酋嘿了一声:“林兄弟,我有件事纳闷好久了,你到底是怎么识破玉伽在马上做的手脚的?”
这一问老胡顿时也偏过头来,显然,他也没弄清楚其中道理。
林将军笑道:“这个道理么,其实也简单。马和我们人一样,有鼻子有眼,有嘴还有腿,都是那些感觉器官。那匹青骢马不肯拿蹄,一定是其中的某一个的方出了问题。所以,我先看马腿,再看五官。腿没问题,而马的耳朵和眼睛,看的最明显,玉伽很难做手脚。余下的,无非就是鼻子和嘴了。”
有道理!胡不归点了点头,疑惑道:“那你怎么判断她是在鼻子上做手脚,而不是嘴呢?”
“这个还得感谢图索佐。”林晚荣点头微笑:“他的手下喂青草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下。那匹小马被戴了口嚼子,却还是一个劲往前凑,这说明,它的嘴没有问题,最起码是没有严重的问题。于是,剩下的最容易做手脚、又是最难被发现的,就是马鼻子了。玉伽在青骢马的鼻子上洒了一种花草制成的药粉,我闻着有些淡淡的香气,可是对马匹来说,这种味道也许正是它讨厌的。所以,你拿鞭子抽它都不走!我想了办法,拿水浇到它鼻子上,融化了药粉,味道消淡,它又变成了一匹正常的马!然后,给她的马偷偷抹了点催情的药,又往我的马屁股上擦了点,所以,她就追着我跑了。呵呵,就这么简单!”
“闻香识马?林兄弟,你好厉害的鼻子!”老高竖指大赞,满面羡慕。
胡不归摇头感叹。这些道理说起来简单,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可是那知微察细、善于思索却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别人大骂林将军只会耍嘴皮子,以为他拥有的一切都是耍口换来,那才是以肤浅的眼光看他了。
“糟糕!”胡不归还在沉思中,便听见林将军一声惊叹:“我知道玉伽为什么要骑我的马了!”
正文 第六百零四章 哑巴勇士
胡不归想了想,也明白了:“将军,你的意思是,玉伽想看看马屁股上抹的是什么药粉?”
林晚荣点了点头,以月牙儿那丫头的倔劲,她一定会搞清楚能让自己的小马发颠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想想她以堂堂突厥大可汗之尊,竟要亲自探查马屁股,说起来有几分好笑。
“原来是这么回事。”高酋胸有成竹的哈哈笑道:“林兄弟放心,我给你的那药粉,主料乃是发情的母猪奶,配料是哺乳期的羊奶牛奶,再辅以几种常见的香料花草配置而成。都是我在兴庆府购得的下等货,而且据说大多是销往草原的,胡人专门用它来给母马配种。前几次我不好意思拿出来,是因为这玩意用在人身上没多大效果,顶多就是一阵燥热,可是对牛啊马啊骡子什么的,却是百试百灵、奇效无比。本来是预备给林兄弟你审问俘虏用的,可惜没用上,嘿嘿,遗憾,也算那些胡人好运。这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玉伽就算辨别出来了,也没多大用处。”
审问俘虏用的着这玩意儿?!那是怎么个审法?胡不归打了个冷颤,怎么听老高的话,总觉得有股子邪味呢?
原来是种马专用的,难怪这么厉害呢,林晚荣哈哈大笑,心里老大的可惜,都是纯奶制成的上好的绿色食品,咋就让畜生给糟蹋了呢。
天色渐渐的黑了。草原上懵懵懂懂昏沉沉的一片,几点幽暗的灯火自克孜尔的城头射来。胡人不会制作牛皮灯,城墙上全靠着点亮的火把照明,草原清冷凛冽的夜风吹来,火苗扑闪扑闪着。不到一会儿便熄灭了大半,城墙上昏暗一片。突厥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也不以为怪。
一匹快马奔来,凑到胡不归耳边说了几句,老胡点点头,压低声音道:“将军,许震他们包住了马蹄,一个时辰后便可到达指定的位置。”
林晚荣点点头,望见前面进城的队伍稀稀拉拉。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他大手一挥,喝道:“克孜尔就在眼前。兄弟们,跟我走!”
近四十号人马齐齐低吼一声,拨转了马头,跟在林将军身后,信马由缰,直往克孜尔的城门奔去。
一步一步,胡人的王庭越来越近,城头巡弋的突厥人粗糙的脸颊,在阴暗的火光中都已清晰可见。回想这一个多月的生死征程,便是为了等待此刻的到来,所有人瞬间都激动起来,林晚荣紧紧抓住了马鞍,平抑了一下起伏的心境。
克孜尔的城墙,是由一块块未曾打磨过的巨大石块堆积而成,棱角突兀,起伏不平,远远望去。就像是只带壳的刺猬,手脚灵活点的,几乎可以顺着石块间的棱角,一步一步爬上城头。
建筑城堡,的确不是突厥人的特长,站在这粗糙的城墙下面,林晚荣心里发出一声慨叹。
“站住,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城门前,两个突厥守卫拦住了胡不归的马匹,大声喝问。
“我们?!”胡不归哈哈大笑,用力挥舞着手中的土犀旗帜,威风凛凛道:“月氏部落!你们没听说过吗?!”
若在叼羊大赛之前,鬼才知道月氏是干什么的。可是此刻形势已完全变了,草原上最小的月氏部落赢了叼羊大赛的消息,早已传遍克孜尔内外。他们不仅打败了右王,就连美丽聪慧的金刀大可汗也被他们抢走,风头之劲,一时无双。而大可汗主动邀请该族的哑巴勇士参加王庭盛宴的消息,更是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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