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萝娅头也不抬地道:“谁让你每次战斗都迫不及待地往前冲,急着去送死呢?我当然得多作点准备了,你以为我愿意熬夜吗?你啊,怎么说也是大帝国的亲王,居然穷得连魔法卷轴都买不起,说出去谁会相信?总而言之,你明天给我往后面站点,卷轴也省着点用,它们可不是白给你的。如果你真的战死了,让我今后奴役谁去?这场仗打完后,你好好去给我赚钱!”
罗格哈哈笑道:“这你放心,这一次我肯定要冲锋在前的。因为这场战争与以往不同,冲在前面的,不是送死,而是抢功!”
芙萝娅怔了怔,抬头望了罗格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半晌她幽幽地叹息一声:“福和祸是一对双生子,你别太大意了。”
静寂之中,罗格的手忽然悄无声息地从她臂下绕了过去,然后在胸前那双浑圆而极富弹性的丘陵上重重地捏了一把。
小妖精的手一颤,那张尚未完成的魔法卷轴就此报废。
“死胖子!你别得意得太早,这张报废的卷轴我也会记在你头上的!”小妖精愤怒而悦耳的叫声响彻了整座建筑。
※※※
历史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几乎可以使任何一样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东西增加价值。
比如这樽产自肯色王朝时期的水晶高脚杯,做工上并没有太出众的地方,只不过三百年的历史已经使得它价值不菲。而它正盛着的红葡萄酒,也是有八十多年历史的名酒。
握着酒杯的手苍白而纤长,上层贵族男子都希望能够拥有这样高贵而优雅的肤色,无名指上那巨大的翡翠戒指则更显这只手那略带病态的苍白。
手的主人是一个高而瘦的贵族男子,他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年纪,长得非常英俊,唇上留着一撇精心修剪过的小胡子,身材修长肩膀却很宽,把一件式样时髦的黑色礼服穿得优雅而气派,袖扣上镶嵌着的翡翠,与手指上硕大的戒指交相辉映。
他一只手捻着胡须,看着面前那张巨大的军事地图,正在沉思。
许久,他才抬起头来,向着身边一位高大的中年骑士问道:“我们的法师这几天有没有保持训练?”
那骑士答道:“费尔南德斯大人,他们每天都在锻炼身体和骑术。现在他们当中,至少有十个人的骑术并不比我手下的轻骑兵差。”
费尔南德斯点了点头,道:“对他们来说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谅他们也不敢不练,何况有你亲自训练他们的骑术,我也很放心。报捷的战报准备得怎么样了?”
“战报在两天前就已经发向了帝都。战场今天才清理完毕,一共找到了七百六十个潮汐轻骑兵的徽章。下午这些徽章我就会派专人送往帝都。不过,大人,我们上报多少伤亡的数字呢?”
费尔南德斯沉思了一下,道:“先报一百左右吧,这样足以构成一次辉煌的胜利了!用不了多久,阿斯罗菲克人就会来索拉图报复的。到时候只要守住城,不管有多少伤亡都会被视为军功,那时我们再把多余的伤亡数字给加上去好了。”
他沉吟着,用手在军用地图上反复比划了半天,终于点上了一座山峰:“阿斯罗菲克人如果来报复,十之八九要经过这里。你派几个得力的家伙,带上十个骑术最好的法师在这里潜伏。让他们每个人都带上两匹西西亚山地纯血马,这种马跑山地肯定比阿斯罗菲克人的马快。策略还是像上次那样,预设魔法阵,集中轰击一轮魔法后就立刻逃走。让我们先给傲慢的阿斯罗菲克人一个教训再说。安排好这件事后你就回来找我,我们再去看看加固城防的情况。”
中年骑士应声接令,但是犹豫着没有退下。
费尔南德斯眉毛一扬,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不必顾忌,直说好了!”
“大人,从昨天晚上开始,我们在外的侦察骑兵就再也没有回报过,我已经先后派出了三批侦骑出去寻找,可是他们出城后也全无消息……”
费尔南德斯一颤,陷入了沉默。
水晶杯中的红酒慢慢地开始荡漾,暗红的涟漪越来越激烈,终于,有一滴飞出了水晶杯,恰好落在军用地图代表着索拉图城的图标上,迅速洇入了纸面。那一朵蔓延开的暗红花朵,骤眼看去,犹如一片未干的血渍。
※※※
第一缕阳光照在席尔德城高高的了望塔上,六名士兵吃力地推开镶满青铜锥的城门,然后飞快地跑开,贴紧城墙立正。尘土飞扬处,一队盔甲鲜明的骑士从城内奔出。
为首的一位骑士高举一面战旗,飘扬的旗面上绣着代表罗格身分和家族的纹章。阿斯罗菲克帝室徽章都饰以龙与狮子,作为帝国外姓的亲王,罗格可以在自己的徽章中使用两只狮子。而正中的盾形中,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七枝长矛。这些长矛是帝国战功的标志,翻翻过去,胖子还真有不少军功。再加上为帝国开疆拓土得来的三只苍鹰,徽章上几乎已经堆不下这么多的标记了。
这面战旗是连夜赶制而成,胖子又偏好金子的颜色,因此以暗红为底的纹章上堆满了各种闪闪发光的金色标志,遥遥望去,这个足以令任何贵族赞叹的徽章就像是一面硕大的金色盾牌。
近万骑兵踏着细碎的步点,跟随着飘扬的战旗出了席尔德城,在骑兵之后,则是滚滚如海潮的步兵方阵。
罗格与华莱士等众将领驻马立在路边,看着大军向东南方滚滚而去。胖子是志得意满,而华莱士等将军们则面有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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