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书低头俯身在欣欣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怎么?送东西不问我喜不喜欢?”
“哈哈……哈……”
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挺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理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挺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迎客松能变成潮流?”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潮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根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
分离在某些时候会冲淡感情,但在某些时候却又是最好的恋爱催化剂。
林知书从不在乎他人眼光,只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么擅长表达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无师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洁的衣领,“衣服挺合身,喜欢吗?”
沈哥傻乎乎点头,“还行。”
林知书又一指头点在沈崇额头,“你啊……”
口不对心的家伙。
她张开双臂,“这么久不见,不抱一下你的未婚妻?”
沈哥简直浑身鸡皮疙瘩直冒,这大姐是不是这次出国在巴黎住太久,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土耳其现在都不浪漫了啊!
您这是弄啥嘞?
咱们可是公众人物,就不在乎公众形象?
这么多人看着呢!
心里虽然在吐槽,但他总不好落孩子妈面子,右手稍稍张开,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轻轻搂住孩子妈的腰,勉强算是抱过了。
将脸靠在他肩膀上,林知书微微眯缝着眼,呼吸稍微加剧,鼻息里传来男人特有的荷尔蒙味道。
她略感惊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难闻?
突然她左边后脑勺微微传来刺痛感。
“你的迎客松戳到我了。”
“哦哦哦!”
沈奶爸赶紧撒手往后缩,脸涨红得像玻尿酸注射过量。
林知书也略脸红,但和他这人形小太阳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她就很服气,早知道这家伙论害羞的本事比自己还强,这么久了居然还没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国外时那些自己吓唬自己的担惊受怕,我真是疯了,就他这熊样还勾搭别人呢?
别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车,沈崇在驾驶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书不坐她的豪车,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于那朵妖艳的迎客松,倒是难得享受了高贵待遇,给塞进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里。
她和欣欣坐的后排,上车时才发现后座里竟窝着个狗子。
孩子妈吓一大跳,欣欣则说道:“梁仔你往里面去点。”
狗子懒洋洋的挪到左侧车门边,继续蜷着。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挺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说话太折磨狗了。
刚开始还好,一整天过去,傻狗这话唠略感不适。
“对了老林我给你说个事啊,等月底时我第二笔款项到账,我就把升林集团的款项给还了。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利息大约五千多万,我也打算一并子付了。”
发动车子后沈崇如此说道。
正盘问欣欣最近有没有听话好好吃饭的林知书没好气道:“你和我聊这些做什么,现在升林集团是我妈在负责,我虽然也会看集团公司的财报但却并不干涉具体业务。”
沈崇哦了声,搭讪失败,气氛有点尴尬。
真吃力。
感觉到他的别扭,林知书决定饶他一命,自己主动点吧。
于是她反过来搭讪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照你说的那样,调音产业达到顶点了,你也不见得非要卖公司吧?真是的,放着熟悉的互联网行业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么研发中心。你那实验室到底是研发什么的?我不信你只是单纯的要接升林集团的电池业务,哪用得着那么多钱?呃……”
52书库推荐浏览: 火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