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道:“我的老朋友,咱们已经认识了三十年,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红衣飞雪是被教廷的圣审判长所杀,只不过我当时我正好在场。我想救她,可我无能为力。”
克拉夫又问:“你怎么会在场?你去了先知城?”
诺斯道:“是的,我去了先知城,因为我有一件事想要查清。这件事值得我冒险前去,只是我没想到红衣飞雪会在那一天杀入了先知城。”
他坐下,点了根烟,说道:“我的打算很简单,如果能联手华国的李仙人铲除先知城再好不过。如果不行,那就只好让他死在那里了。”
克拉夫明白了。
李丰年纪轻轻就能如此强大,甚至独闯冬日国,把动静闹的那么大都可全身而退,有谁不相信他身后还有更大的靠山。
华国武道对于世界来说一直都是一个谜团。在他们看来,华国内一定有真正的仙人。这一点甚至是毋庸置疑。
远的不说,六十年前的陈老怪不就相当于一位活神仙吗?
诺斯.尼克勒斯十分坚信,只有仙人才能教出李丰这样惊才绝艳的弟子。如果李丰死在先知城,他那位从不露面的师父或许会一怒之下铲除先知城为他报仇也说不定。
克拉夫道:“诺斯,我希望你不要被欲-望蒙蔽了眼睛。三十年,我看着你一步步成为意国人的英雄,不想还要看着你一步步走入深渊。”
“这位华国的李仙人是个双刃剑,正如你当初下令不许黑手党成员进入华国一样。华夏这个国度五千年都是一个谜团,我们外人更加看不透,小心惹火自焚呐!”
诺斯.尼克勒斯起身看着外面的夜色,看着先知城的方向,他喃喃道:“自焚又如何,只要能还这世界一个温暖……”
他想起了那一袭红衣,想起了她的血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染成血红。
那真是娇艳……
第411章 那一袭红衣
昨夜大雨,朝阳却是早早地爬了出来。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岁,今天的他还是一个不羁浪子。
格斯并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闭上眼还是昨夜的狂欢。
十九度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哇!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爱这个世界,也深爱昨晚那个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欢笑,那位倔强的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去改变这世界呢?
那位倔强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是整个意国的英雄,在这双羽翼下,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成长。
说起来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复杂。
诺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八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其中复杂的过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们共同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妈妈,然后娶了身为当红明星的妈妈。不久格斯出世,母亲却因难产而死。
他的出生从一开始便就意味着要背负某种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爱母亲的父亲并不爱他,甚至像垃圾一样厌恶他。
可他跟哥哥诺斯的关系却出奇的好。
在某一天晚上,父亲又动手打他了。这一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给因他死的母亲去偿命。
然后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真是一个不能去回忆的傍晚。
诺斯用桌上的水果刀亲手杀死了他们的父亲。
“以后我来保护你。”当时诺斯这么说。
小时候格斯一直以为哥哥也是那位只比诺斯还要小一岁的母亲所生。
后来长大了才逐渐明白,原来正是自己母亲的出现,才令他们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母亲。
他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对自己这么好,好的超乎一切,甚至可以为了他杀死父亲。
这个问题困扰了格斯许多年。
一直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无意中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原来格斯的母亲曾是哥哥诺斯的情人,他们的父亲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却仍旧横刀夺爱,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迫母亲嫁给了他。
“哥哥心中一直都是恨父亲的吧……”
对于早已被尘埃埋没的事情,格斯没兴趣扒开看个究竟。他只是替母亲惋惜,要是没有父亲横刀夺爱,那她应该是极其幸福的吧。
毕竟哥哥一直都是个温暖的男人。
回家的路上,格斯忽地顿住了脚步,就像是被人施了魔法,永久地定格在了那里。
是的,那一天的那一刻,本就成为了他心中的永恒。
在七点半的阳光下站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孩,她修长而又笔直的身躯亭亭而立。橘红色的阳光洒在她红色飞舞的衣裙上,格斯就是这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
这世界再美,也不及她万分之一。
“格斯,这世界温暖吗?”红衣女孩开口说话了。
格斯甚至没有去想这个自己首次见面的女孩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他只是本能地开口回答:“该是温暖的。”
那名红衣女孩扭着上身转过脸,晨风拂发,七点半的阳光铺满了她整张脸,犹如海边折射而来的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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