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豪剑浓眉一展,道:“再险也比这里好吧,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许海风微微点头,他看的非常清楚,京师已破,大乱将至,这里靠近京师,更是首当其冲。而卧龙城虽然一样受到恺撒人的威胁,但那毕竟是日后的事情了。
二人都是豪爽之士,既然已经知道了彼此的想法,也就不再转弯抹角,而是直接商讨起具体事宜。
葛豪剑在这个小镇之上住了十余年,手下自有一群得力之士。他希望许海风能够同时接纳他们以及他们的亲属家人。
这个条件合情合理,许海风自然是满口答应。
二人畅谈许久,许海风愈发惊奇,此人谈吐不凡,言语间隐约透露着对于朝政的不满,分明有着一颗不甘雌伏的火热之心,却又为何能够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之中默默无闻地一住十余年。
许海风也不隐晦,直言相问。
葛豪剑低头沉思,显然是心内犹豫不决,许海风在一旁把玩着手中酒杯,也不催促,过了半响,他才叹了口气道:“大将军有所不知,卑职年轻之时,也曾在外游荡,十五年来,走南闯北,足迹踏遍我大汉帝国,终于得到了一个让卑职心寒不已的结论。”
许海风放下杯子,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问道:“葛兄请讲。”
葛豪剑咳嗽一声,清了清有些干涸的嗓子,说道:“我大汉帝国,疆土之广,人口之多,皆可称之为大国矣。只是,能够掌握这个大国命运的,却是那寥寥可数的几个高门大阀,平常百姓想要出人头地,那是千难万难,绝无仅有之事。”
许海风举起酒壶将他面前的杯中注满酒水,说道:“听葛兄的口气,似乎对于世家甚有偏见呢。”
葛豪剑重重地一点头,他的眼睛向隔壁微微一瞄,显然是顾忌方向鸣,不敢畅所欲言。
许海风摇首笑道:“无妨,大哥此时正在入定,除非你欺进他身边三尺之内,否则就算你叫破了喉咙,他也是听而不闻。”
诧异地望着许海风,葛豪剑还是选择相信了他,道:“世家子弟,大多娇生惯养,不学无术,他们无才无德,却身居高位。他们鱼肉乡里,却官官相护。他们就是一群蛀虫,正在不断蚕食大汉的根基。若是长此以往,国家必亡。”
许海风望着他,淡淡的表情看不出心中所思。
葛豪剑一咬牙,豁了出去:“卑职原先是江南人氏,十二年前,只因错手杀了一人,身上有了命案,方才远离家乡,来到此处,不想一晃眼就是十多年了。”
“你可曾后悔?”许海风轻声问道。
葛豪剑的脸色立即变得狰狞起来,他咬牙切齿,狠狠的道:“永世不悔。”
他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那股子的彻骨恨意让人为之心寒。
在许海风的示意下,他将自己的来历交代一番。
其实,故事很简单,葛豪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商人家庭,家底颇为殷实,他虽然身为长子,但并非一个商业奇才,远不如其弟之精练才干。于是,他留书一封,离家出走,那时候,他还年轻,揣着一副好男儿志在四方的凌云壮志踏上了漫漫旅途。
在外流浪十年,方才知道世事艰辛,他有心想要有所作为,但却苦于无人举荐赏识,处处碰壁而回。
然而当他回到家中,等待他的却是一个令人心悸的噩耗。
他已经没有家了,他的家已然残破不堪,人去楼空了。
十年未曾回家,他相貌大变,无人能识。而十年的流浪,更让他学会了忍耐和镇静。
他不动声色地找了家客栈安定下来,又到各处明查暗访,终于知道其中缘由,他的弟弟前年娶了房媳妇,夫妻二人琴瑟和好,其乐融融。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地一位世家子弟看中了他弟媳的美貌,意图染指,他弟弟自然不从。那膏粱子弟恼羞成怒,干脆勾结地方官,给他们家安了个罪名,全部收监。
天降横祸,他的父母弟弟先后死于牢房,其弟媳则不知去向,仿佛就此人间蒸发。
他探知此事,怒不可遏。
多年来的行脚生涯,使他知道此事根本就没有翻案的可能。他若去衙门申冤,那么唯一的后果就是搭上他的这条性命。
于是,他暂居江南,蛰伏数月,终于逮着机会,一举将那个纨绔子弟刺杀成功。随后,他剃去胡须,千里迢迢地来到了这里,定居下来。
开始之时,他贫困潦倒,三餐不继,缺衣短粮。直到后来,才逐渐好转,其后,他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名贵人,为了隐匿身份,蒙他推荐,加入了捕快队伍,不料在这一行,他的才智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数年之后,积功升至捕头。而后,他刻意收敛,风平浪静的过了十余年,直至今日遇到许海风才一吐为快。
听他娓娓道来,许海风这才明白为何他对于方向鸣的态度远不如对待自己之时来的亲热,敢情他把所有的世家大阀都恨上了。
许海风暗暗点头,既然有此经历,此人果然可堪大用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密旨
北疆大营,旌旗招展,二十万大汉精锐部队驻扎于此,足以令任何势力为之侧目。
数十里之外,就是匈奴人的营地,据探子回报,每日里都有零星的部队加入。如果按照人数来计算,起码已经拥有超过十五万大军的精锐部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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