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黑社会的,都有个共同特色……
就是每个人至少都有一个理由,被另一个混黑道的人杀死。
为女人,为地盘,为面子,为争权,为义气。为傲慢。
为钱。为钱。为钱。为钱。为钱。为钱。为钱。为钱。
每个人都有杀人的理由,也都有被杀的理由。
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可能死在Mr.NeverDie神经不正常的杀法。
「他马的什么时候让我遇到那个疯子,一定乱枪把他打死!」有人怕到生气。
「哪来的死不了?把他的头割下来,看看他是死还是不死!」有人日夜磨刀。
「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吗?有人见过吗?」大多数人,选择走路东张西望。
虽然每个黑道角头都知道,这些账不能算在杀手头上,说到底,都是幕后买凶的黑手搞的鬼。
可偏偏这个杀手太凶太狂,不可能有人会认同这种疯子的存在价值。
打狗看主人,当然有人找邹哥疏通疏通。
经营好几家色情网站的洪爷,被几个角头推出来跟邹哥谈判。
「小邹,这样不对吧?」花胡子的胖老爷亲手泡了壶乌龙。
「洪爷指教。」邹哥恭敬接过热茶。
「做事而已,没必要弄得那么惨吧。」德高望重的洪爷皱眉。
「洪爷,这事不能全怪在我们头上,实话说,你怎么知道死法不是下单的客户要求?不能什么都赖过来。」邹哥倒是用冷静的表情说着违心之论。
「小邹,把那疯子交出来,那种疯子不配当杀手。」
「我们有我们的规矩。」邹哥只能这么说。
不管邹哥潜意识里有多不喜欢Mr.NeverDie,要他出卖手底下的杀手,办不到。
「那个自称不死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还是,你怕反被蛇咬?」
「他有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你的难处,可你养了这个疯子,有一天要出大事了,找不到他,很多人也会晓得找你。」洪爷语气里没有威胁的意思,毕竟他说的是实话:「各自的规矩都懂,但是谁先超线,难说得很。」
「我懂。」
「你懂,可是不交人?」
「不交人,但交洪爷一个朋友。」邹哥举起茶杯,沉稳拱手:「我会劝劝他脾气收敛点,也会劝劝雇主不要有太奇怪的要求。」
「……」洪爷的眼睛眯起了一条线。
「真有共识的话,至多,你们这些人找我下单的时候,指名谁下手都行,就是别找Mr.NeverDie。如果是这样,我可以照听照办。」
邹哥的眼前,飘起淡淡的茶烟。
茶喝完了。
朋友也交了。吧。
30
或许真有共识。
连着七个月,Mr.NeverDie都拿不到一张单子。
江湖上的腥风血雨愕然而止。
该死的人还是得死,只是每个该死的人都回到正常的死法。
一枪毙命。
一刀毙命。
一拳毙命。
睡梦中溘然长逝。
无声息人间蒸发。
几百天里,江湖上都没有再出现惊恐致死的尸体。
最无聊的人,除了Mr.NeverDie自己,还有那一个聒噪的声音。
「吃吃吃,我们再去杀人嘛!」鬼子没事就打来这么说。
「呸,你只接我一个人的单吗?」Mr.NeverDie的回应总是很冷淡。
「看你杀人比较好玩啊吃吃吃,说不定还可以看到你死掉的样子耶!」
「我干你娘。」
「好啦好啦,说真的我想看蝉堡耶,你快点去杀人嘛吃吃吃。」
「听清楚了——我干你娘!」他总是越回越火大。
火大,可是没有一次很快挂上电话。
没有人杀,纪录在皮肤上的战斗史便生生停了下来。
尽管有了很多钱,可Mr.NeverDie从没想过要「花钱」住饭店享受,或用假名租下任何地方过日子,也没有想过要去四处旅行或尝试交朋友,他依旧乱闯别人的家借住几个小时,或是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偷偷潜入门禁森严的大饭店,去睡没有订房的豪华大空房。
日复一日,Mr.NeverDie照样在城市上空进行生死一线的极限马拉松,但这种模仿蜘蛛人的「运动」他已驾轻就熟,随手一抓就能找到支撑身体的姿势与平衡点,随便一跳就能跨越楼与楼,即便是摔,也摔得够漂亮的了,无人能及。
于是他延长时间,从一个小时变成两个小时,然后从两个小时延长到三个小时,让身体持续累积的疲倦去增加游戏的危险性。
可惜,那也不过是疲累增加而已。
Mr.NeverDie依旧身手矫健,在生死边缘冲过来冲过去,随着游戏的时间拉长,肌肉疲累增加的结果,就是这游戏已经不那么好玩,如同一个喜欢看电影的人,逼着他连续看五部电影,这个兴趣很快就会被玩坏。
但Mr.NeverDie始终没有停下来,这个越来越不危险的单人游戏。
要不玩,就根本没事可干。
没有需要纳税的对象,很自由。
没有所谓的上班路线,很自由。
没有需要照顾的家人,很自由。
没有非得应酬的饭局,很自由。
没有塞满皮包的证件,很自由。
没有相互取暖的床伴,很自由。
没有一条等他回家等他喂等他玩的狗,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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