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头_傲无常【完结】(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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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控制区域,就是此片区域。属于阴煞宗的势力范围,一切以阴煞宗为主导。虽然阴煞宗不一定会行使这种主导权,但是阴煞宗的确有权力,也有这个能力抹掉任何胆敢忤逆阴煞宗的存在。在这一个区域里的每一个大大小小势力,都必须依附在阴煞宗的羽翼之下。

  间接控制区域,就更多了。这世界上,有更多的土地,并不在八大宗派的控制之下。但八大宗派,为了各自的利益。会用实力,与当地的一些小势力进行合作,充当他们的后台,支持者。目的,自然是分享利益。用远程操控这些小宗派,小势力的方式,将他们当做一个个的棋子,与其他顶级宗派进行角力,试图占据更多的资源,壮大自己,削弱敌人。

  如此以上种种,才构筑成了一个个的顶级宗派,这种根须纠结,影响力蔓延到极致的庞然大物。

  当然,如今雷动考虑的。只是让自己家的灵石,能够变成母灵石,多生些小灵石出来而已。他的目光,暂且放在了大定国这个繁荣之地。有人说,世俗凡人世界的繁荣,和修仙者有半根毛的关系?

  此话却是错了,修仙者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喜欢各种各样的享受。有的喜欢男色,有的喜欢女色。又或是美食,或者喜欢被人崇拜,供奉。由此,越是强大的凡人国家,往往会聚集很多修仙者。越繁华的地方,也越有可能有修仙者在隐居,或直接进入到某个权势家族中,充当供奉。

  雷动,便是在老婆家那个叫做定南王王府里。发现了两个筑基期散修供奉,二十几个炼气期供奉。换做其他权势家族中的供奉,一般都会比较牛气,恨不得要骑到主人头上来了。但在定南王王府里,那些供奉却是老老实实的,对主人极为客气,谦逊。原因很简单,因为老王爷夫妇的女儿,可是阴煞双英之一。偌大的名头,又岂是两个普通的筑基期修士可以胡乱得罪的?至于那些炼气期散修,更是不敢造次。

  不过,也是由此可见,这聚拢在大定国的修士还是很多的。修士也有个共性,他们往往也喜欢扎堆在某个地方。毕竟人是群居性生物,修士也需要同伴,族群,来得到生存感。而且,修士多的地方,找人交易,或者合作都要简单许多。

  而且,地域大,灵脉多,资源也多。万里之遥的大片土地上,名山大泽,风景秀丽之处不计其数。

  因此,雷动将这里,选择了自己的发展之地,原因也不仅仅是这里修士多这么简单。地处于天道盟接壤,又有一角戳到了天音宫地盘上。这种三方地盘,雷动最为喜欢。这代表着,会有很多机会。也有无限的可能性,在安全上,也是不错,毕竟这里是阴煞宗的直接控制地盘。敌对势力来捣乱,头上自然有宗派可以为之出面。

  在大定国之中,总共拥有四个修仙者坊市。坊市这种东西,与其说是市。还不如说是城镇。大些的,像城,小些的则是个镇。雷动经过再三比较,选择了一个地处东北的坊市。它在四个坊市之中,属于不大不小型。但位置相当不错,距离天道盟势力范围,仅有千余里地,到天音宫范围,更近,仅有八百余里。此地,就是雷动所说的,戳进天音宫势力范围的那一个角。仅凭此原因,雷动就对于这块地盘,格外欢喜了几分。

  第201章 赚钱大计

  一身黑袍的雷动,遮得看不清脸,周身时不时的一阵森然鬼气涌现,吓得人不敢接近。背负着双手,漫步在这个坊市之中。跟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炼气期六层的散修,一看就有一股子机灵劲。点头哈腰的,不住给雷动介绍着这座坊市之情况。

  “前辈,这座锦绣阁,是这黑山坊市的最大店面之一,专营器具。一层二层都是法器,三层四层乃是灵器,之上,小人没有跟人去过,但显然是卖法宝的。”一说到灵器,法宝。那炼气修士的脸,不由得一阵羡慕,顿了一下,又压低了声音介绍道:“小人听说,这座店面的后台老板是阴煞宗的现任执事,无人敢在这家店里惹事。”

  雷动没有停留,继续向前走去。任由那炼气修士滔滔不绝的说着,找来的这个风媒,他在这座黑山坊市之中已经厮混了二十余年。虽然修为底下,但因为摸爬滚打的时间长了,对这黑山坊市也算是了若指掌了。雷动花了百灵雇他一天,也算是颇为值当,大大小小发生过的事情,以及某个店铺里的大掌柜二掌柜出身,都清清楚楚。便是连谁谁谁和某某某勾搭成奸了,被人堵了之类,都晓的得一清二楚。

  地方虽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光是法器专营店,就开了不下于大大小小数十间。此外,还按照坊市之传统,设立了一条街道,和一个广场,专供修士摆地摊,一天一枚灵石,别小看这区区一枚灵石的收入。一天下来,怎么着也有几百灵的收入,多的时候能上千,一年刨除开销,坊市拥有者绝对能有超过十万灵的收入。更何况,坊市拥有者,看重的并不仅仅是这十万灵的收入。而是人气,而划拉出这么一块地方,让人摆摊,最是能聚拢人气。让整个坊市,生机勃勃。

  当然,这数据是雷动雇的那名姓刘的炼气修士偷偷摸摸用一年的时间,天天观察而来的。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个姓刘的炼气修士,靠的就是这座坊市吃饭。只要长期在这里经营者,没有他不认识的。他的主要收入来源,便是对那些陌生人察颜观色,套近乎,看对方需要什么。然后,便趁机撺掇他到某家店里去买东西。而他,则是从中拿些提成之类。平常呢,都厮混在坊市内的地摊上,因为那里人最多,而且还有机会拣个漏什么的。时间一长,这活越干越好,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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