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炉旁边摆着一排玻璃小瓶,里面装着粉末,贴纸上写着:檀香、沉香、崖柏、尼木、古格、敏珠梅芭……
书柜顶上,搁着个乐器盒子,看形状象是小提琴之类的,落满了灰。墙角靠着个也不知是古筝还是古琴的,用绸子盖着,上面也是一层灰。看样子也是有日子没摸过了。也就是客厅那把吉他比较光鲜,貌似常玩的样子。
“啧啧啧,”巡视完文讷的领地,卢振宇摇摇头,“这日子过的,也是没人管没人问,跟神仙一样……什么都玩,连萤火虫也玩。”
他把文讷架到卧室,放在床上。根据上次教训,这次连鞋也没敢帮她脱,总之要尽量保持她的衣物原样。
然后帮她打开空调,调到27度。想了一下,又调到28度,拉过毛巾被给她盖上。
卢振宇回到客厅,看一眼钟,已经快一点了。事情办完,整个人都松了口气。一股疲惫突然袭来,而且又渴又饿。
他来到厨房,拉开冰箱,开了一罐汤力水,一口气灌了半罐。看到冰箱里还有半块海鲜饼,也端了出来,就着汤力水,狼吞虎咽下肚。
吃完用抽纸擦擦嘴,环视了一下厨房——基本上一尘不染,崭新的全套双立人锅具、刀具挂在架子上。除了半箱特仑苏、几个柠檬之外,看不到开火的痕迹。
“至少目前看来只有她一个人的痕迹,”卢振宇心想,“起码没跟那个陆傲天同居。要不然好白菜真的都让猪拱完了。”这样想着,心里舒服了点,你想啊,叫傲天的能是什么好货色。
他把吃完的盘子和叉子扔进水槽,说句“让这妮子自己刷”,然后来到书房,找了纸笔,想了想,把今晚发生的事简单写了下来。
写完看了一遍,觉得大致能看明白前因后果,这才拿着这张纸,放在文讷床头柜上。然后又从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也放在床头柜上。
做完了这一切,卢振宇搓了搓手,觉得差不多可以走了。他犹豫了一下,又忍不住来到卧室,慢慢蹲下,端详著文讷。
文讷依旧脸蛋红红的,嘴角带着微笑,睡得很安详。
女孩很美丽,但不是那种网红脸,而是一张偏欧式的脸盘,浓黑的双眉,轮廓精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长长的睫毛……似乎有一种混血美,好像某位中东王室的王妃一样。
不,不是王妃,是公主。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位公主。
关上灯,退了出来,把牧马人车钥匙、房门钥匙都放在茶几上,蹑手蹑脚退出了文讷的家,从外面带上防盗门,快步下楼。
……
卢振宇前脚刚溜出社区,后脚就有一辆出租车亮着大灯开了进来。车门推开,歪歪斜斜下来一个瘦子,满身酒气,捂着脸,叼着烟,正是被卢振宇胖揍了一顿的老色鬼。
老色鬼付了车钱,把烟屁股一摔,看了看手机,然后奔旁边的一辆红色牧马人过去,先围着看了一圈,然后又趴着车窗,用手机照着往里看。
然后跑进单元门,三步并两步蹿上六楼,先趴在门口听了听,没动静,然后掏出钥匙,打开门。
老色鬼没开灯,而是熟门熟路直奔卧室,趴门上听了一下,突然推开门,里面漆黑,空调凉气扑面而来。
他打开灯,随后松了一口气。
小文独自四仰八叉躺在床上,睡得正死。还是那身衣服,连鞋也没脱。毛巾被早被她蹬到地上去了。
老混混看到床头橱上的纸条,轻轻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一遍,慢慢露出欣慰的笑。摸摸血肿的嘴唇,好像也不那么疼了。
他又看着旁边那瓶矿泉水,点点头。
他蹲下身,帮小文脱下鞋子,然后捡起毛巾被,重新帮她盖好。然后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异常。
洗了把脸,到厨房拿出一瓶冰镇矿泉水喝了,喝完发现水槽里有吃完未洗的盘子叉子。他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摇头一笑,打开水龙头,三两下给洗好,放在碗架上。
然后又检查了一遍门窗都关好了,到卧室把空调调成“睡眠模式”,然后轻轻关上灯,带上门,下楼出社区,找了家快捷宾馆住下。
……
卢振宇在深夜的城市街道上快步走着,他没拿文讷钱夹里的钞票,现在依然是身无分文,没钱打车,只能看着一辆辆空载的出租车从身边经过。
纺织宿舍和江东造船厂宿舍都属于老城区,但分别位于城市的东西两侧,所以这段路够他走的,路灯下是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行道树和空荡荡的马路,卢振宇走的兴起,幻想着有朝一日能看着属于自己的牧马人行驶在深夜的大街上,想着想着,忍不住大喊道:“努力!奋斗!”
一辆市政洒水车经过,水雾覆盖空旷的路面,单调的提醒路人的电子合成音乐似乎在为他的豪言壮语伴奏。
凌晨三点,卢振宇终于走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从门框上摸出暗藏的钥匙,这是他和室友的默契,谁丢了钥匙就用这个备份的,打开门,悄悄摸进屋,生怕惊醒室友,不过已经没这个必要了,合租室友的卧室门开着,东西都搬走了,他的室友是去年毕业的学长,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上个月考了家乡城市的公务员,早就说要搬家,本来说要给他践行的,没想到还是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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