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第一堂课时候,一直在琢磨如何包装自己,包装成名校喜欢的样子,忽然想到纳什老师,想着要是拿到现任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先生的推荐信,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要成绩足够好,约翰·霍普斯金和哈佛大学会录取自己,它们是布隆伯格市长的母校,而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同样会给市长一个面子。
当前摆在面前的重要事就这么两件,上学和赚钱,后者更加重要些。
再然后,还得抽空去找一个人,先前没帮到她太多,算算时间这年代还来得及,叶冬青对此感到高兴。
……
脑袋聪明有聪明的好处,花了几堂课时间开小差,叶冬青回忆起了绝大部分试卷题目。
他报了即将在十月份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的sat测试,时间是二十六号,二十五号则有act考试,有些题目记得,有些不记得。
如果不出意外,考试试卷应该还是相同的,一下子缩小考试范围,复习起来更加轻松。
抽烟、喝酒、疲劳,三十岁年纪的脑袋,没有十八岁这年好用,记忆力还处于最旺盛时期,书本上的知识看一遍就都被叶冬青记住,赶在月底之前应该能全部复习完,写作题目还记得,需要提前练习几篇。
一旦考出个好成绩,再去找纳什老师帮帮忙,进入名校多半十拿九稳,在老师那枯燥的嗓音中,他坐在教室边上复习着课本,张嘴打个瞌睡。
听见轰闹声时候,侧头往的楼下看去,二楼窗户倒映出叶冬青的脸,他见到一位挺熟悉的少女,惊奇片刻后会心一笑。
突然记起,自己没变成花花公子之前,倒也纯情过几年……
第6章 文学课
叶冬青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其中不乏明星超模之类,别人眼中梦寐以求的性感女神,有时花一点点代价就能乖乖躺上他的床。
他知道干自己这行多半不能善终,每天都像是在走钢丝,混迹在危险边缘,所以不打算去祸害谁,死前三十几岁了都没跟谁结婚,属于混迹花丛的老手。
后来,结局也确实如同他所预料的那样,真的出事了。
知道自己快要死亡,最终还是选择让那位姑娘帮自己生一个孩子,也算是填补些遗憾,死前任性放肆一回,却没预料到老天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居然回到过去。
金钱可以带来许多东西,但有些东西花再多钱都买不到。
例如岁月,例如胸腔里的那颗童心,例如第一次喜欢谁的青涩而又美妙的感觉,以前不觉得有多重要,现在才发现这些弥足珍贵的东西有多美妙。
叶冬青还记得楼下那位姑娘的名字,他很少去记住女人的名字,不过这位不同。
劳拉·费雪,他的初恋。
所谓初恋,是指叶冬青第一次对异性产生心动感,有些小家伙几岁就知道谈恋爱,他到九年级才琢磨明白这回事,一眨眼都已经十二年级了,没有表白、没有故意接触,更像是某个蠢货在无意义地暗恋。
可能是年轻身体内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缘故,时隔十多年,居然依旧觉得劳拉蛮漂亮。
虽然外表变得年轻许多,但心理年纪不是十多岁的小男生,这让叶冬青略微有些负罪感,好像喜欢十六、七岁的少女是什么过错。
具体十六岁还是十七岁,他并不清楚,对劳拉知道得太少了。
与其说喜欢,不如说年轻这会儿的叶冬青,是在刻意寻求一份寄托,好让自己耐着性子,继续在这所让他厌烦的无聊学校里待下去。
不敢将想法对她说出口,至于为什么,说一千道一万,最终总归是两个字“自卑”。
这个年纪,包括几年前,叶冬青没有钱,没有美满的家庭,没有自傲的资本,从青春期就开始生活在姑姑家,环境很难让他对自己产生信心。
脑海聪明,结果不过是成为别人口中的书呆子罢了,看看这个班级就知道,他甚至在三十多位同学当中,找不到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偶尔跟经常上同一节选修课的家伙们聊天,彼此交情算不上朋友。
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个貌似挺可怜的家伙,以后手里经常流过数千万、数亿美元资金,偶尔还跟五角大楼、白宫、上市公司老板一起喝酒品雪茄?
叶冬青还是叶冬青,却又不是叶冬青,年轻健康的身体,配上作弊了的思维,现在的他压根不清楚自卑是什么,自从赚到第一个一百万美金之后,这个词就离他而去。
不得不说,钱确实是最出色的底气来源,目前还没有,可这不妨碍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能赚到钱。
目送劳拉走过,脸上挂着谜一样的微笑,以至于没发现老师就站在自己身边,听见对方故意提醒的咳嗽声才回过神。
神出鬼没的老师,往往会在人们心中留下很深的阴影。
叶冬青莫名涌现出心虚情绪,老鼠碰到猫时候,多半也是这种菊花一紧的感觉。
穿着牛仔夹克,年纪才二十多岁的世界老师问他:“利奥,你说说自己最喜欢莎士比亚笔下的哪句话?”
这种课程……无聊到爆炸,每节课在叶冬青眼中都挺无聊,坐着回答道:“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即使被关在果壳中,我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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