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小子_三千风雪【完结】(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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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珠皮笑ròu不笑的扯了下嘴角,讽刺道,“呵呵,也许。”

  李明珠洗碗的时候,苏天瑜警惕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她,见李明珠低头没有注意屋里的动静,神秘的对陆遥勾了勾手指。

  陆遥指了指自己,苏天瑜神经质的点点头。

  陆遥便走过去,拿出了十二分的男神标准微笑,很是热qíng的开口,做了一遍迟来的介绍,争取把自己的好感度在苏天瑜的心里刷爆,“阿姨好,我是陆遥,是李明……珠的同学。”

  “切,还同学。”苏天瑜冷笑一声,突然眯着眼睛问他,“你和我说,你是不是她男朋友!”

  陆遥原本打了一篇八百字加好感度的腹稿,甚至怎么夸苏天瑜头发丝好看的句子都排列组合好了,结果没想到苏天瑜一开口就这么劲爆,他登时傻了。

  陆遥一面想到自己大晚上的偷亲人家儿子,一面大脑迟迟转不过弯来,男神微笑还挂着,冷汗已经滴下来了,他装傻充愣,迟缓道,“……啊?”

  第38章 陆遥他哥

  李明珠恰到好处的走进来,打断了苏天瑜的问话。

  苏天瑜的疯子脑袋里知道自己惹不起自己的饲养员,否则会没饭吃,所以很警惕的推了一把陆遥。

  但是陆遥完全不知道苏天瑜怎么一会儿叫他过来,一会儿又叫他走开,此时正一头雾水。

  苏天瑜怒目圆瞪,认为陆遥这个傻叉不会看眼色行事。

  陆遥的脑子里跑偏的想到:李明的眼睛和苏天瑜十分相似。

  ——都像一只慵懒的猫,但是凌厉起来眼锋却卷着沾血的刀刃。

  苏天瑜立刻装作无视发生,目光却死死盯着陆遥。

  陆遥心道:虽然哥长得很帅,但是不至于这么盯着我吧。

  李明珠道,“你的衣服今天gān不了,礼拜一的时候我给你带到学校。”

  这衣服,就是他昨晚上不要的衣服了。

  陆遥这时候穿得是李文林当年的衣服,虽然款式老土了一些,但是这么多年,除了衣服有些皱,竟然没有任何破损和异味。

  可见这几件衣服被保存的十分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衣服和裤子都短了一截,陆遥穿得有些难受。

  李明珠翻出一件羽绒服,看样子是她自己的。

  “穿上,外面冷。”

  陆遥被塞了满怀的衣服,那衣服上面有李明珠固有的味道,抱着衣服好似抱着她一样,叫陆遥的耳根不着痕迹的红了。

  他心虚的套上衣服,和李明珠下楼。

  五楼今天早上起就很热闹,两个小孩儿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满客厅的跑。

  杨欢见到李明珠下来,开心的打招呼,“阿明哥早上好!”

  李明珠点点头,杨乐直接扑上来,把李明珠刚落地的大腿抱得牢牢地。

  李明珠顺势把他抱起来,“今天要去哪里玩?”

  穿得这么好看,肯定要出门。

  杨欢道,“妈妈回来了,带我们去西湖玩!”

  李明珠点点头。

  杨父杨母两口子不在一个地方打工,杨父倒是每天都回来,杨母却在一家较远的服装公司工作,平时都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只有礼拜天才能回来。

  杨母回来,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就是一个节日。

  杨欢看到后面的陆遥,犹豫了一会儿,怯生生的叫了一声,“陆遥哥哥。”

  陆遥弯腰揉了揉她的脑袋,“还记得我啊?”

  杨欢点点头,这么好看的大哥哥,她必须记得!

  杨母走出来,看到李明珠,热qíng的打招呼,“阿明今天休息啊。”她看到陆遥,客气的点点头。

  李明珠道,“这是我同学。”

  杨母道,“我很少看到你带朋友回家,多jiāo点朋友好。”

  陆遥和杨母互相问过好之后,杨母把李明珠怀里的杨乐抱了过来。

  五楼的楼梯口边上的房间门突然打开了。

  五楼一共五个房间,楼梯口左边一个,隔了一条通向阳台的走廊之后有一个,对面则是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李明珠爬的那个铁楼梯旁边还有一间,这一间是五楼最大的一间,是个套间,也就是杨父杨母住的这一间。

  五楼除了楼梯口边上的那个小房间没有被杨母盘下来,其他的房间都叫杨家一家人住了。

  而此时,那个小房间的门打开,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彩虹色袜子,上面烫着爆炸头,下面留着少量头发的女孩儿。这是典型的社会姐装扮,她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串毛衣链,脸上画着浓浓的妆。

  社会姐虽然打扮像社会姐,xing格却十分热qíng。

  她从小房间里把箱子拖出来,放在门口,杨母和她做了几年的邻居,立刻问道,“艳子今天大扫除啊?”

  名叫艳子的女孩只有二十出头,一看就不是h市本地的。她的房间正乱糟糟一团,什么都扔在地上,房间门口还堆了好几摞捆起来的杂志,有知音,有读者,还有一切叫不出名字的小杂志。

  艳子道,“杨姐,我搬家了,以后就不住这里了,今天整理房间呢。”

  陆遥的眼睛亮了一下。

  “搬家?怎么住的好好地就搬家啦?”

  “我换工作了,不想在那个网吧gān了,我叔叔给我介绍了一个超市售货员的工作。”艳子笑了一声。

  “哦哦,那个也挺不错的,好好gān,以后杨姐去买东西说不定还能遇到你呢!”杨母也跟着笑。

  “是啊,对了杨姐,我这些都不要了,欢欢要不要这些书?”艳子问道。

  杨欢是个热爱看书的小姑娘,虽然家庭条件不能让她随心所yù的买书,但h市的小学都有流动书屋,也就是在教室的后面放了书架,有免费的故事书看。杨欢几天就能看完一本书。

  小丫头听到艳子要送书,激动地一蹦三尺高,“艳子姐姐,我要的!谢谢艳子姐姐!”

  杨母道,“你这孩子真不知道谦虚!”

  杨欢哪儿还听得到杨母的话,欢天喜地的就跑过去拿书了,李明珠动了动,跟着走过去。

  杨欢拿书的时候,叫她按住了手。

  “这个可以看。”李明珠挑了几本读者拿出来,把知音和其他爱qíng小说的杂志放在了另一边,“这个不要看。”

  李明珠算杨欢的半个老师,杨欢对她言听计从,乖巧的抱着读者,点点头。

  艳子道:“瞧我大意的,这些书欢欢不能看的,就直接扔了吧。”

  杨母道,“别啊,留着卖点儿钱也好。”

  艳子说,“杨姐你要就拿去吧,我懒得卖了!”

  杨母道,“以后要见面就难了。”

  艳子笑了一声,“有机会总能见面的。”

  艳子的话说的底气不足,她们这种出门打工的外来人员,在这个大城市里面身世浮沉,被时代巨变的洪流冲散的七零八落,飘在各式各样的农民房里,一分开就是永别,谈不上下次见面不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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