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大家不注意,我偷偷脱了鞋子,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彻底陷进沙发里。可惜没多久,吉娜就追过来了,缠着我要我点歌唱。我百般拒绝,可惜她一片热诚,百折不挠。最后竟吸引到大伙的注意,七嘴八舌地来劝我,闹哄哄的吵得我头晕,我知道他们好意,怕冷落我,一时却也找不到话来堵他们,情急之下,我跳起来指着旁边优哉悠哉看笑话的崑哥,气急败坏地道:“他不是也没有唱嘛,不要总是闹我了。”
这下大家的视线成功地转移过去了,宋明叫到:“对啊,不是你提议来的嘛,怎么一首都不唱啊?”崑哥没理他这茬,只是看牢我,不紧不慢说:“我唱了你是不是就唱?”眼中居然有挑谑的意味。我的孩子气一下子就冲上来了,脱口而出,“唱就唱!”话一落,大家就集体欢呼鼓掌,我意识到自己把自己赶上架了。
崑哥选了一首非常古老但经典的英文歌曲——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旋律缓缓下来,他开口唱: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Watching Casablanca
Back row at the driving show
In the flickering light
他的声音很出彩,一开嗓就如宝剑出鞘,光芒乍现,闹哄哄的包厢就一下子安静下来。他的声线低沉磁性,令人震撼的是他歌声中的透出的伤感,那缕伤感很清淡,像是旁观者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可就是这淡淡的忧伤偏偏又能牢牢缠绕住每个人的情绪。连那流淌闪烁的灯光都变得安静。
忽明忽暗的灯光中,崑哥表情出奇地柔和,侧面可以看到他很坚毅下巴,略方,带着刚刚刮干净的青色胡茬,竟说不出的性感。
恍惚间,他已经在结尾了: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
Please come back tome
In Casablanca”
歌词是在刻骨铭心地召唤爱人的归来,可是他处理得非常特别,没有情到浓处时的竭力呼唤。而是压低了声音,状似无所谓,却有款款深情和期待流淌出来,让人格外动容。
尾音一落,包厢里的掌声一下子炸开了,连宋明都一脸诧异,一声接一声叫echo。
热闹间,一声高昂清越的口哨声横空划过,硬是压下了所有的声音。大家回头一看,包厢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位陌生年轻男子,一双桃花眼,穿质地良好的深灰羊绒衫,出奇熨帖舒服。此刻他半倚门,身段风流,似真似假地拍手叫好。
身边有人“呀”了一声,小声说:“好像是这家的老板,都说神龙见尾不见首,怎么惊动他了?”声音虽小,但已经足够让周边的人听到了,在大家面面相觑的时候,机灵的宋明早一个箭步迈过去,热情地寒暄。
桃花男子却并不搭话,径直看着崑哥:“小哥,从十几年前你大学毕业喝醉到现在,你可是第一次开金口啊,是谁这么有面子呀?”言辞间竟无限地亲热熟稔。
崑哥微微一皱眉,带点不耐烦的语气:“该咋忙咋忙去,今天怎么这么闲?”
桃花男子一步三摇进来,大摇大摆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环视周围,仿佛才看到大家似地说:“别介,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嘛,大家尽管玩,我请客。能让我小哥跟着一起来k歌的,必然都是挚友。”
崑哥没接他那茬,却直直看着我,做出请的动作来。我头皮开始发麻。这么大的场面,这么奇怪的氛围,这么强悍的对手,我这凑的是什么热闹啊?
仿佛看出我的退却之意,崑哥慢条斯理地开口了:“童青,咱们刚才可是有人证物证的啊!”
他第一次开口叫我全名,“童青”两字却脱口而出,叫的自然而亲切,仿佛已经叫过千遍万遍一般。
大家的目光,包括桃花男人,刷地一声像聚光灯一样投射过来。这下我不仅头皮发麻,整个身体都微微有点颤抖。从小,我就不喜欢出风头,太多人的关注让我觉得自己象动物园的猴子一样。但是骨子里的好强让我更讨厌自己失控。
深深吸一口气,我痛快接过麦克风,起身去坐到离屏幕比较近的一个高脚转椅上。没想到,之前只顾看热闹,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脚。实在没有勇气在聚光灯一样的目光下去穿那繁琐的鞋子,我干脆心一横,硬着头皮假装再自然不过地赤脚走了过去。
其实我并不怕在众人面前唱歌。我有一把好嗓子,听过我唱歌的人都说我的声音像一匹丝绸,华丽却又流水一样柔软光滑。大学时的我也因此在大大小小的晚会上着实风光过。大三时还学人家组了个小小的乐队,轮流在不同高校开演唱会。看年轻的观众台下挥舞着荧光棒,挥霍他们年轻的热情,鼓掌,呐喊,合唱,虚荣心曾经一度得到极大的满足。
只是从后来某一刻开始,我再也不上台,再也不愿意在人群前开口了。我明白,那大抵是因为李铭。他叫嚣着帮我组乐队,热情澎湃地为之奔波,月光下出奇温柔地吻我。但,也同样不落俗套地,伤得我血肉模糊。可能也是自此以后,我开始害怕所谓爱情,那爱情太炙热,太容易让你烫伤。后来我信小桥流水,我要的感情只要60度就好,可是鲁瑞,我一直以为对于自己来讲是再合适不过的男人,却又再次让我这般伤心。
想到这里,心里堵得厉害,我挥挥手让吉娜给我点了一首那英的“梦醒了”。
那英的声音很有厚度和质感,和我的声线非常不同。她有更出名的作品,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征服”。但是我对这首歌却一直情有独钟。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我离开大学的最后一天,一个人呆在空空的宿舍。周围陪伴我的是大家打好包的行李,还有光秃秃的床板。就在那个时候,收音机中传来那英的歌声:
“我想起你第一次给我描述未来的样子,
手指着远方划过一栋一栋房子,
你傻笑的表情有那么真实,
所有的心动是从那一刻开始。”
唱着唱着,我的思绪逶迤回到了当年,回到那间凄凉无助宿舍,回到那份青春散场却两手空空的恐慌。周围很安静,安静到我唱着唱着忘记了大家,索性盘腿坐在高高的转椅上,直直的黑发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包裹着我纤细的身躯,一束光静静追着我。
我缓缓结束:“梦醒后,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语气忐忑,凄苦,还带点乞求。
可是我是多么讨厌这样的自己,失去自我,让别人控制情感和喜怒哀乐的自己,那样的自己,因为爱,卑微地像一粒尘埃。
大家似乎还沉浸在这感伤的情绪中,我却像突然睡醒一样,腾地一声从椅子上跳下来。振作精神,刻意朗声笑道:“怎么都不鼓掌啊,太伤自尊了。”
吉娜后来说,那一刻,我的笑突然如春花绽放,明媚动人。和刚才那位唱歌时伤感浓浓,柔弱可人的小女人判若两人,但一样让人转不开眼去。我不记得有这么夸张,只是的确后来大家看我的眼神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后来的桃花男子,倒是没有多说什么调笑的话,只是不停看看崑哥,再看看我,若有所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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