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阙词_小鹿廷仔【完结+番外】(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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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初走在前方,举着同心结,仰头凝视,细细端详,如同珍宝。轻快的脚步,明净的笑容。“哎哎,太好了,简直好得没话说。”

  她笑:“那就好。”

  秦初收好同心结,哼哼哧哧:“能不好嘛?我给了他五百块!他要说不好,我铁定拆了他的摊儿!”

  “……”

  忽然,在这么一天,越晨光很想回家去看一看。都说,家,是暴风雨来临,最好的避风港,也是心灵的归宿。

  归宿。

  她极度地喜欢这个词。自己曾经如此渴望过它的温暖。

  然而,如今,自己站在门前,蓦然发现,自己不是近乡情怯,是更加悲哀的木然。

  一旁的秦初问:“这是你家么?”

  越晨光回答:“是。”

  “有爸爸妈妈?”秦初歪着脑袋继续问。眼神细腻精致如一个孩子。

  越晨光忍不住地笑。

  孩子气不是谁的专利。记得,慕良总爱说,你总爱问些孩子气的问题。

  我们企图颠覆自己的世界,又或者命运的世界。为什么不保留一份单纯,让我们的成长,或是别的什么,经历过的,有迹可寻。无需颠覆,只要保留。

  “光子。快进来。”音姨打开门,微笑以对。

  直至如此熟悉的声音响起,才多了一份心安。

  “这是阿初。我的朋友。”她说。

  朋友,她视这样的一个词,如命。她曾经梦想着,每遇着一个人,就对另一个人说,这是我的朋友。这是多么伟大的理想。

  秦初问:“你是妈妈?”

  越晨光笑:“这是音姨。”

  音姨亦是笑。

  进门。

  音姨说:“阿星也回来了。带着言言。”

  言言,温言。

  越晨星的女儿。

  越晨光点头。

  “在院子里呢!”

  “我想先看看爸爸。”越晨光说。

  闻言,秦初拉着越晨光的手,愉悦而明快。

  “走!走!我跟你一起去看爸爸。”

  越定群在书房里练字。笔墨砚台,挥毫写字,一如往昔。

  越晨光坐在一旁,秦初也跟着坐在一旁。

  然后,秦初向着越晨光的耳边低声说:“你爸爸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中年人。比我爷爷还不怒而威。”

  越晨光听着,实在是觉得有趣。

  听着别人说得最多的是,父亲的性子,温雅,随和。倒没有说,不怒而威。

  她拿起摆放在一旁许久的大蒲扇,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夏天时最喜躲在杏树下,扇着大蒲扇纳凉的情景。颇有几分凉风习,翠色浓,闲意无限的味道。于是,拿着手中的蒲扇扇了几下,如儿时般的动作。秦初看着,觉着有趣,把扇子拿了过来,学着越晨光的模样扇了扇:“宁家媳妇儿,你怎么就大冬天的扇扇子?”

  越晨光但笑不语。

  “光子,过来。”越定群放下毛笔。

  越晨光走过去,看着越定群把已写了的宣纸换了下来,换了一张崭新空白的。

  “爸爸什么时候出院的?”

  越定群让了位置,磨着砚台。越晨光知道父亲是要自己写字。便拿起毛笔,一笔一勾,以端正之势落笔。

  “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说,有你姐姐不就行了。”

  落笔之处顿了顿,而后越晨光答道:“哦!”

  一会儿的功夫,端正的楷体跃然纸上。

  越晨光放下笔,一旁的秦初凑热闹,站过去看越晨光写的字,一字一顿地读出来:“人间有味是清欢,唯享尘世千杯雪。”

  越定群说:“还是欠缺了一点圆润之势,棱角太现。你啊!写的字终是没有阿星的字大气。”

  越晨光乖巧地应了声:“哦!”

  秦初却看着越晨光写的字若有所思。

  “今天你和姐姐都回了家,留下你的朋友,吃个饭。”越定群咳嗽了几声,便出了书房。

  越晨光也出了书房,下来时,刚巧经过往昔自己住的房子,便忍不住打开门进去。

  书桌上的书,衣柜里的旧时的衣服,床上叠好的被子,一切都井然有序。

  秦初看着书桌上,窗边等地方放满了各种各样颜色的纸鹤,来到窗边拿起其中一个。

  “宁家媳妇儿,原来你还会折纸鹤,真有趣。”秦初仔细端详着手中小巧的玩意儿,心里对其满满的好奇。

  “以前折的。以前我……”像是想到什么,越晨光出了房间找音姨。

  彼时,音姨正在厨房里洗着菜。

  越晨光停在厨房门口,问:“音姨,我房里的纸鹤……”

  “哦!那是老爷叫我放在你房里的,你啊,以前就喜欢弄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摆着满屋子都是,后来吧,你不是去宁家了么?收拾房间时想着扔了吧,老爷却叫我把那些玩意儿放在你房里。”

  音姨一边把洗好的菜放进菜篮子一边说。

  “音姨!”

  “怎么?”

  “谢谢你!”越晨光笑得像个孩子。

  音姨抬头看着她亦笑:“你这孩子……快走远些,厨房里刀子锅子都是金属,可别碰到了,过敏。去院子陪言言玩。”

  这时,秦初来到厨房端着一旁杏子问音姨:“这个是要做什么的?”

  “这是用来熬汤的。”

  “真好玩儿!这个怎么做?你教我好不好?”

  “好!”音姨看着秦初,眼里皆是长辈的溺爱。

  闻言,秦初兴奋地跑到一边:“那我要做什么?”

  越晨光退了出来,刚回到大厅,风衣的衣摆就感觉被谁攥住,紧紧的,满含依赖的意味。越晨光停住脚步,低头。

  “姨姨。”小女孩仰着头,睁着眼睛,不依不饶地看着她,长的眼睫,黑白分明的瞳。

  温言,比她的小曦小一岁。

  越晨光蹲下,摸摸她的头发,万般小心的姿态:“怎么啦?”

  温言举起手里的书,又指指不远处的沙发:“书,读。”

  越晨光透过玻璃窗看了看正在讲手机的越晨星,片刻犹豫,而后拉过温言的手,坐在沙发上,打开书,读了起来……

  越晨光自认自己不会讲故事。于她而言,不过跟通过复制把书中的文字以声音的形式翻译出来一样。但是,有时候,会与不会,又有何重要?

  “小王子又继续说:‘你们长得漂亮,但是你们却很空虚。谁也不会为你们献出生命。至于我自己的那朵玫瑰,一个普通的路人当然会以为她与你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只她一朵花儿就比你们所有花儿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用罩子保护过她,用屏风给她挡过风,因为我为了她才杀死那些毛毛虫,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吹自夸,而当她一声不吭时,则和她默默相对。总而言之,一句话,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而后,小王子又回来跟狐狸道别,他说:‘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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