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晨光看看天气,天色接近黄昏,的确还不不是放烟花的最好时间。只是,小孩子又怎么会在意适合的时间做适合的事?只要能开心就好。只是这秦初大年三十的,不回家过年夜,跑这里干嘛?想着便也说了出口:“你……怎么在这儿?”
秦初笑得龇牙咧嘴:“老子决定了,今天啊,就来这儿陪着你们过年夜。这秦家过年夜年年都是一个样儿。没意思,跟那该死的李慕良一样,太讨嫌了!”
☆、一纸言(8)
越晨光笑,想来,又是这小姑娘求爱不成,恼羞成怒,玩儿离家出走的把戏。
秦初歪着头继续说:“我买了老多烟花了,今晚我们就不睡觉专门去放烟花。越爸爸,借用一下院子,行不?”
秦初虽说已经成年了,但秦家保护得好,没什么历练,不懂人情世故,还是小孩子心境,说话没顾忌自然也就爽朗得多。这般没心眼的孩子,越定群心里也喜欢。
爽朗地笑道:“可以,当然可以!你把它拆了也没问题。”
红灯映照,大抵是前些年政府禁止随意燃烧鞭炮,于是与年少时相比便少了几分热闹,但是新年气息还是依旧浓郁。吃过晚饭,越晨光跟越晨星走到父亲面前,微笑着说了一番祝福的话,跪下磕头时,很是用力。
引得一旁伺候越定群的音姨笑了起来,
“这两个孩子,是比自己的额头硬呢还是地板硬呢!”
而后,越晨光带上小曦替小曦扯好围在项间的围巾,笑着说:“快去给外公磕头。”
小曦用力地点头,以前在宁家宁唯的父母不在国内过年,于是小曦也自然就不知道有这层礼节。小孩子总是会对一些未知的高兴。一向苍白的脸有了丝丝红晕。
于是上前有模有样地跪首,磕头。
音姨又说:“小外孙儿给磕头,健康又长寿。”
越定群把红包递到小曦手中。小曦自小也便懂礼节,越晨光没教过他,约摸是阿秀教的好。
小曦垂下大大的黑眼睛,端着稳稳的语气说:“谢谢外公。祝外公长命百岁……”
说尽了一大堆好话,老人家听得,也便更是高兴几分。越定群坐在正中,一袭苍老风骨的气性,平时不苟言笑的眉目因着这日的喜气而精神矍铄。
温言上前却对着小曦磕头,小眼睛扑扇扑扇地,一直说着:“哥哥,哥哥……”
引得众人发笑,小曦憋红了一张脸:“我才不是你哥哥。”
温言抿着小嘴巴有些委屈。
越晨星把温言抱起来,说:“他是表哥。”
温言听了马上改口:“表哥。”
小曦脸皮薄,别着脸。不说话。起身,走到越晨光身边,小手抓紧她的风衣衣摆,一张小脸埋在衣里,满是依赖的意味。
秦初来到院子,带着孩子们点燃烟花,刹时天空明亮,映着唯美的花样四周都是喜庆气氛。
小曦很开心抱着小 PET CAT跟在秦初身后。而言言,就拿着仙女棒跟在小曦的身后。温言似乎很喜欢小曦,一直在小曦身后:“哥哥,哥哥……”地叫,小曦似乎有些被跟怕了,就往前跑,边跑边说:“你别跟着我,别跟着我,我才不是哥哥,我是表哥,你懂不懂啊?……”
结果就是温言跟着小曦在院子里兜圈子。
越晨光坐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这时,秦初顶着红彤彤的脸蛋,来到旁边坐了下来。微风吹过,依稀还残留酒香的味道。
秦初在席间喝酒喝了很多,颇有种借酒浇愁的味道。越晨光拦也拦不住。
此时,酒的后劲儿上来了,秦初倚在越晨光的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喊,“宁家媳妇儿,宁家媳妇儿……老子又失恋了!呜呜呜……老子又失恋了。失恋算个毛事啊!?李慕良,你算个毛事啊?!……”
小孩子心理难受,不平衡。喊喊应该就舒服了。越晨光也不是个会说话的人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
秦初哭着鼻子,看着院子里的烟花一点点地燃尽,对她说:“老子失恋了,阿晨,你是不是该安慰安慰我啊!?”
“啊,哦!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你以后会找到一棵更绿的草。你……你节哀。”
秦初:“……”〒_〒
忽然,这位性格豪爽的秦家小姐忽然伸出魔爪猝不及防地往越晨光胸前一抓,越晨光一时反应不及,惊愕得忘了推开,淡弯着眉目,杏子般的眸睁得大大的。大抵平时性格木讷,于是遇上袭胸这回事也能够镇定到端着温凉的嗓音问:“你……干什么?”
干什么?袭胸啊!干什么……难不成还按摩……果然,姓宁的,我跟你家媳妇儿存在脑差……
时值冬日,越晨光身上穿着毛衣,外套一件御寒风衣。想说,女人嘛,只要不是还没发育的,任你是多平也好,被人这么摸,摸的人还是能感觉得到胸前的柔软触感的。
呃,要说一句的是,其实那啥,宁家媳妇儿也不是很平的那种,所以,秦初这么一摸,只觉得格外柔软,呃,咳咳,□□了啊……那啥,其实要说的是,有对比才有突出,很显然,宁家媳妇儿很不够……呃……突出啊啊——
放了手,秦初端着红艳艳的脸蛋,独自仰天感叹:“也不会说甜言蜜语糊弄人,胸也不是特别大啊,怎么姓宁的会栽在你手上的?想当年,本姑娘在纽约城见他时,身边还都是大胸小屁股的大波浪sexy beauty的啊!口味转变得这么快——”
“……”
秦初当然记忆深刻,虽说十年前,自己还是一个年少不知事的小屁孩,但已经懂得把“要将李慕良搞到手!”放为己任。那时的李慕良还是李慕良,那时的秦初还是秦初,那时的宁大当家却不是如今的冷漠隐忍模样啊,以后回忆往事,他会觉得年少无知,堕落而荒唐;大抵,在外人看来又是另一副惊艳模样,妖孽一个。
初见时,那张在酒红发色下更为妖凉艳丽的脸,如玉美人衬托下多那几分奢靡又眩惑到了极点的惊艳,大抵,千份心跳被撕裂都不够。
所谓的地下赛车,不理法律条规,便是利用性命去追寻一种压迫的刺激感。蜿蜒狭窄的车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看那撂开性命的速度,别人甩动车尾去撞他,本想着也是警告意味。宁唯却也冷笑着看着车就往那人的车撞去,丝毫不顾后果。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以一方付出性命告终,而这一方注定是那嚣张拔扈的英国青年。皆因,当一个人连死亡的恐惧都不怕,大抵,也便是到达了另一个顶端的峰点。
冰冷而钝重,尖锐到了极点的刹车声响彻整个夜空。漆黑的夜色,狂欢的叫声,多少人举起手中的红带,摆动腰肢,当无数尖叫和疯狂的呐喊都成了生成湮灭理智疯狂的催化剂时,一份走在生与死边沿的悬掉感不是仅仅用心频加快就可以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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