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的野兽_楚一一【完结】(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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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饶朗自己惊讶了,就连那在探视房间内监视着二人有无违规动作的女警探,也在内心被深深的震撼了——原来,这个长相格外清秀好看的华裔青年,他也是会笑的啊。女警探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盘算着这样俊朗的长相,肯定讨镜头喜欢,如果来这里混电影圈子一定吃得开,只是很可惜,不知道怎样被卷入了这样剧情暗黑残暴的凶杀案中来。如果他的人生能够谱写另外一种的剧情,甚至能够在大银幕上演绎出来,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如果他过着日常的生活,每日里骑着一辆单车去超市买吐司和麦片时,不忘给那个住得离自己很近、只有几条街之隔的心仪女孩子,买上一束好看的郁金香,然后假借着自己家里的盐突然用完了而自己又忘了买的由头,去女孩子的家里借上那么一点,然后把这束还带着新鲜晨露的鲜艳郁金香当做谢礼、带着些羞涩的递到那女孩子手里,当那女孩子接过花、笑吟吟的问起为何不直接去他的邻居家里借上一些、反而一定要这么舍近求远?那时候,他一定会支支吾吾想不出什么应答的话语,只是一笑——那一笑是什么模样,虽然上了些年纪也不免花痴的女警探想象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是明朗到了她今天亲眼得见这样的程度,好像即便真有那束鲜艳的郁金香存在,也会在他这一笑的面前黯然失色了。

  原来他会这样明朗的笑啊。女警探背着手站在两人的身后,表面上未动声色,心里却不住的思量着。她开始非常的好奇,这个从来不说话的、好似希望安静到全世界的人都忘却他的存在一般的华裔男青年,他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又或者说,他与出现在了他对面的这个女孩子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

  为什么她一出现,就能够让拒绝了无数次探视的他,走出来见了她?为什么她一出现,就能够让脸上从来无悲无喜、仿若丧失了对这个世界一切欲望的他,绽开了这警局之中从来未曾有一人得见的笑颜?

  如果女警探开口问饶朗为什么笑的话,饶朗真的并没有办法回答她。因为连饶朗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笑。这一笑,好像并不能经过任何的理性分析,得出一个可能的结论来,只能归结于一个最为纯粹的、是经由自己的心而不是经由自己大脑发出的动作。

  虽然自己也不能讲清楚这一笑的缘由,但是自己在脸上突然间露出的这一笑,倒是让饶朗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愿意出来见宋栗这一面了。

  只要她存在在那里,自己就会想要见到她。就好像只要她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自己就会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那就是一种本能。或许会被科学家解释为荷尔蒙或者其他的什么元素,但那就像当一个人问你为什么会喜欢她时,你好像仔细的想一想、也能分析个一二三出来,但其实,那都是事后“硬要”进行的分析罢了。在你看到那个人的一瞬间,你的脑子里可没有蹦出这一二三的分析来,也并没有经过这一二三的因才像化学程式一般规整的导向了“喜欢”这一结果。在那一瞬间,你脑子里唯一蹦出来的,不过就是“喜欢”这一个本能反应而已啊。

  在两个人的一笑之间,饶朗本来害怕因两人太久没见而生的尴尬,以及害怕两人惨兮兮而引发的所谓团圆式抱头痛哭,这样的担心都没有出现。饶朗放下心来,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所有担忧都是多余的了——

  这才是自己会喜欢上的宋栗啊。

  当饶朗拖开了椅子、在宋栗的面前坐下以后,宋栗带着不褪的笑容,开口说话了。那样轻快的语气,又是让女警探吃了一惊——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虽然说着自己并听不懂的中文,但是自己却能辨别出她的语气,轻快平常到了好似她和这个男孩子昨天刚刚见过面,他们的生活跟什么残暴的凶杀案并无半点牵连,而是就像这个国家里每一对最平凡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的生活里,只有约会时排了很久的队买到值得站在街角的人堆里大快朵颐的披萨、电影院的爆米花、和约会次日的清晨又任何多余的时间都不愿再等而再次相约的那一杯咖啡。而她现在开口对他说话的内容,也跟什么杀人、鲜血、刑罚之类过于沉重的词汇并无半点关联,而是在询问他,今晚他们的约会行程安排之中,到底该先去街角新开的那一家果汁店、还是直接去电影院看另一部他们同样心仪已久的电影呢?

  如果那个女警探能够听懂中文、能够听懂宋栗此时所说的全部内容的话,想必她会更加吃惊吧。因为宋栗所说的内容,也是真的如她此时的语气一样轻快。

  宋栗笑着问饶朗:“你看什么呢?是不是想要嘲笑我的秃头啊?我告诉你防脱洗发水现在都是卖给九零后了,现在年轻人的三大目标就是脱贫脱单不脱发!姐姐这是跟上了年轻人的潮流,青春着呢!”

  饶朗也就带着那样的笑容,一直静静的望着宋栗。他还真没想到,宋栗艰难的终于见到了他一面,而且见面的时间极其有限,她竟然跑到自己的面前耍贫嘴来了。不过,这样很好,随便她说些什么样的内容都没有关系,只要她带着和以前一样的笑容和语气,自己就能短暂的沉溺在这样的轻快之中,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惨痛的记忆都没有回来,对世界和自己的信赖也没有土崩瓦解,他仍可以从心底里去相信一种假象,只要和再普通平凡不过的宋栗在一起,他也有那么一丝的希望,去战胜自己的心魔,当一个正常而普通的平凡人。

  没错,平凡。并且接纳和深爱着自己的平凡。

  或许这正是宋栗身上最重要的特质。也是她真正吸引了饶朗会爱上她的特质。

  当饶朗的心里对求生的欲望都已丧失,可是平凡,这一个词汇出现的时候,饶朗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抑制不住的、向着它伸出手去。

  平凡,是饶朗的心底最深处、甚至超越了生命本身的一种欲望。平凡这个词意味着,有朝一日,他终能抛开了自己的特别,从那过于出众的长相上,从那幼时里经历过的惨痛回忆里,从那日夜折磨他不休的心理症状中,能够跳脱了出来,能够呼出一口气来,无论当时他是像一颗土豆一样窝在沙发里懒洋洋的刷着微博,或者倚靠在窗边远眺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百无聊赖,然后用“为赋新诗强说愁”的语气叹出一句:“好无聊啊。”

  “我今天来……”宋栗好像也并没有等着饶朗开口说话的意思,她并不需要饶朗跟她说些什么,她内心的执念已经无需世界上的任何人来为她加持,哪怕这人是饶朗她也不需要,所以,她才能够在饶朗自己都不信赖自己、都想要放弃自己的时候,为了饶朗坚持下去。所以宋栗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今天来,是为了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饶朗又愣了一下。自从自己见到宋栗的那一刻起,宋栗的每一个剧情,还真的是一点都不套路,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她千辛万苦的见到自己,只是为了给自己讲一个故事?什么故事?小兔子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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