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的野兽_楚一一【完结】(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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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饶朗的情绪已经升级到紧握双拳也没用,咬紧了牙关、把牙咬得咔咔作响也没用的地步,他就会猛地站起身来,一脚踢开椅子,匆匆的跑出会议室去,也不管自己的形象是不是会在其他人眼里,显得越来越乖戾而莫名其妙。

  只有狗哥知道,这样状态下的饶朗,一定是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自己躲了起来。而那个角落一定偏僻到狗哥也不能在很快时间内找到的地步。

  就好像受伤最重时的野兽,一定会找一个没人的洞穴自己舔舐伤口一样。

  越是凶残,越是脆弱。越是无助,越是骄傲。

  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是一只野兽吧。

  在经纪公司凭借最顽强的意志力,强行压下自己的情绪,开着车一路狂飙终于回到自己的家里,面对着终于空无一人的环境,饶朗那久久压抑的情绪,便像是半个月来接连不断落下的倾盆大雨蓄积在水坝的池内一般,一旦道闸开启便一股脑形成了倾泻而出的洪水,此时无论何人也都拦不住这样一头凶猛出闸的野兽了。

  凭着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饶朗还能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去真的伤害到他人。可这样汹涌的情绪一定要有处发泄,饶朗便会把自己关进书房里,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自己能够控制的每一个身体部位,向着坚硬的墙壁,向着书柜的尖角,向着大理石的桌面,不断的撞过去,直撞到他自己头晕眼花,身体的感知从最初的那一阵阵剧痛,到只能感觉出肢体的末梢一阵阵发麻,到最后,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用光了体内的最后一丝力气以后,饶朗才像是一个电量耗尽以后终于再动弹不得的狂暴机器人,满头冷汗的躺倒在地板之上,独自一人昏昏沉沉的睡去。

  有时候撞得狠了,饶朗也会感觉自己身体深处的内脏都在一阵阵发疼,他也想过,就这样躺着沉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多好。可当第二天早上刺眼的阳光从窗子里透了进来,到底还是把饶朗给晃得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伴随着的便是饶朗一声失望的轻叹。

  这样的自控,不知还能维持下去多久。

  饶朗心底最深的恐惧是,如果这样的失控恰好发生在了他面对着宋栗的时候,他不敢去想象,当他发泄完情绪后清醒过来的一瞬,会看到怎样的一番令他完全难以承受的景象。

  所以,走了吧。

  趁着这一次林染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自己借着这个机会去国外游学一番、休息一段也是逻辑很通顺的剧情发展,走了吧,这样对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仙女大妈,应该不会留下什么让她起疑心的线索吧。

  毕竟,从小在幸福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对着这个世界时都会有这样一种相通的钝感。只有饶朗这种从小对着家里冰冷氛围的孩子,才会草木皆兵的随时浑身雷达全开,敏感得令他自己都生厌。

  所以饶朗像一个丢盔弃甲的战败士兵一样,连收拾行李的时间和勇气都没有,只一门心思的想着从宋栗的全世界里撤退而去。既然自己收拾不好这一切,唯有远远的逃开。

  越远越好,远到宋栗再也看不到、便能再也想不起自己,平凡的过完属于她的一辈子。

  可能唯有饶朗,才知道“平凡”这么一个简单的词汇,到底有多可贵。

  作者有话要说:  祝你平日快乐~

  ☆、第52章

  平凡”这样一个词,意味着全身而退,意味着劫后余生,意味着就像童话里一句“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过着一生”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故事可讲,平平顺顺就是一生,最后在子孙环绕的温暖床上平静的、再没有什么遗憾和牵挂的闭上眼。

  意味着远离了见不得光的怪癖,见不得人的所有肮脏秘密,和所有的那些剧痛、鲜血和伤口。

  如果让饶朗在这个世界上选择一个他最为向往的词汇,那么这个词一定会是“平凡”无疑了。

  但是对于宋栗而言,“平凡”这个词到底是该珍惜还是抛弃,到底是该坦然接受不再挣扎还是撒开了脚丫子一通狂跑的逃离开去,她仍现在一片迷茫之中,没有想得清楚。

  宋栗是在几天之后才发现饶朗已经像个逃兵一样、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撤退了的。

  饶朗给宋栗下达的分手通缉令实在太过突然,让她单单只是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都花了好几天。好几天之后,宋栗那好像被一拳重击打蒙了的头,终于稍微的缓过神来了。虽然所有的爱情宝典都在告诫女性们分手之后千万不要问“为什么”,应该毫不犹豫的甩甩头发伸着自己天鹅般骄傲的脖子踏着像维密天使一样的自信步子立即转身就走,好像面前曾经的小甜心一瞬之见变成了扔了隔夜咖喱散发着不能忍臭味的垃圾桶,让人一刻都不想再面对。所有的爱情宝典都说,唯有这样,才能让狠狠甩了你的那个男人印象深刻,他会在心里忍不住的不断反思回味:哇她为什么这么干脆的就走?对我竟然没有半分留恋?我是不是一不小心放走了一个等级高于我太多的好女人?

  才会让他在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时候,心里怀揣着这件事情就是想不透,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来拨通了你的电话,假装成一个独自去闯荡外面的世界然后受了重伤的小男孩,对你终于说出那一句:“我好想你。”

  可是宋栗此时只想对着这些爱情大师们怒吼一句:大道理人人都懂,小情绪难以自控啊!

  就这样分手了?什么都没有交代?甚至连一卷胶带都没有买给我?

  宋栗实在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这个坎儿,在她的大脑终于恢复了低转速运转的那一天,她还是怂怂的站到了饶朗的家门前按响了门铃。

  没想到不管她怎么按,里面就是没有人出来应门。刚开始宋栗还以为,饶朗像每一个狠心甩了女友之后就翻脸不认人的渣男一样,是不想再跟她宋栗有半分牵连瓜葛,让宋栗的心里直气到想在饶朗的门前再次上演一遍雪姨的经典曲目:“开门哪!开门哪!你有本事说分手怎么没本事开门哪!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可能是宋栗的小曲儿一唱,那走音走到了马拉西亚的乐感让邻居实在是忍不住了,一个白胡子大爷打开了防盗门,伸出头来对着宋栗说道:“小姑娘,别敲啦,里面是真的没有人。听说原本住在这里的那个小伙子,现在已经出国去啦。”

  什么?!宋栗一下子傻愣愣的站在了当场,一直对着门狂敲的手都不知道要放下,就那样空虚的悬在空气之中,好像就连那手也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房子里已变得空荡荡的事实。好在宋栗还能凭着最后的一丝理智,对这位长得像开封菜上校的和善大爷说出一句:“谢谢您。”

  宋栗好不容易开始重新运转起来的大脑,此时又当机了。

  小狼狗……就这样在自己的世界里凭空消失了?连一根狗毛都没有给自己留下?

  宋栗有些迷茫的瞪大了双眼,这会儿才想起要把一直空空抬着的手给放了下来。

  眼前的这个世界,分明还是刚才她来时的那个世界吧?可为什么这会儿看在宋栗的眼里,哪儿哪儿都不太对劲,好像突然之间蒙上了一层灰扑扑的滤镜,原本鲜红色的牛奶架变成了黯淡的老红,原本翠碧的小叶女贞变成了一片黯黄,哪里的形状好像都没有改变,可是色调上一瞬之间完全失去了原本鲜活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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