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豫了一下,因为我既不想让远山伤心和难堪,也不想给他过多的希望,于是我在心里酝酿了一个计划。
“好吧。”我说。
萧远山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晓虞,你太给力了,太给力了。”然后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满满的拥抱。
唉,总是这么热情,千万别把我烧着。
然后,他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我们晚上楼下见,不见不散。”
好,不见不散。
这一整天,萧远山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他朝每一个人微笑,和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say hello,活像一个神经错乱的精神病人。
傍晚时分,夕阳正好,萧远山倚在一辆银色的汽车旁看着我,他的嘴角弯成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儿。
可是只一瞬间,他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因为和他约会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公司里所有单身女性。
人不多,一共十人,刚好十全十美。
蓝妮目光含笑:“远山,听说你今天请公司所有的单身女人吃饭,所以我们都来了。”
萧远山愣愣地看着大家:“是,是啊!呵呵。”他把目光移到了我身上,似乎在用眼神说:河晓虞,你竟然耍我。
我微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什么话也没说。
这时,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六的林笑笑,一把将我拽到她身后,像拽一只弱不经风的小鸡仔子。
林笑笑故意捎首弄姿,样子是活脱脱的石榴姐:“远山,你笑笑姐我,虽然有男朋友,可是,我想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过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情人节,所以,我也来了。”她抖动着浑身肥肉。
萧远山有些目瞪口呆:“好,好,来了好,来了好,我们出发。”他朝前方一指,脸色微微泛白。
于是,我们一行人一起去吃了火锅,涮了羊肉,喝了白酒、啤酒和果汁儿。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都打算回家,可林笑笑却死活不走,非闹着要去酒吧喝酒,而她是典型的酒后疯儿,只要沾酒就耍酒疯,所以我们拗不过她,只好又去了酒吧。
苍蓝色的天幕,月牙如钩,繁星如豆。
萧远山走在最前面,带领着我们这帮有些亢奋的女人,我们叽叽喳喳地穿过一道狭长而幽暗的巷子,右转停在了一座三层小楼前面。
我看着这座小楼,这是一座“古典复兴”式的英国建筑,一共三层,红砖、坡顶、大窗、塔楼、雉堞……它静静地耸立在那儿,在温柔的夜色中显出美轮美奂的异域风情。
酒吧内部装修也十分讲究,纯木质的装潢搭配着黄铜的金属,让这里看起来即有时间气息,又有文化气息。
众人走进了酒吧,坐在了一楼半一个开阔的公共区。
酒吧的客人已经很多了,萧远山说:这座小楼是英国人在1913年都督建完成的,整体风格都是古朴的英伦风格,不过,建国以后,这里曾一度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衍生体,所以,差一点儿就被炸掉,不过多亏当时青城有一位好领导,才保住了它和其它几座欧式风格的建筑,而这座小楼几经波折,在十几年前就变成了一间酒吧,取名“1913”。
本来就已经染了酒精的一干人等,又置身于这样酒意浓烈的氛围中,自然更是酒性大发。
我一杯一杯地喝着,已经喝光了第二瓶啤酒,渐渐地,不知不觉地,身体里竟窜出一股浓烈的、飘飘欲仙的兴奋感觉,于是我开始跟着大家频频举杯,然后享受着那带着醉人泡沫的微苦液体,像活章鱼爬过舌头般的感觉,然后再流入身体里。
原来喝酒的感觉竟是这么过瘾。
林笑笑突然直挺挺地举起酒杯,醉意朦胧地说:“大家听我说——我要宣布一件事情,我,林笑笑,要结婚了!所以,让我这个即将走进围城的人,今天痛痛快快地喝吧!”
萧远山也脸色微熏:“笑笑姐,咱先减减肥行吗?这不是唐朝,女人就要杨柳细腰,你看看你,腰在哪儿?”
林笑笑抖动着浑身肥肉,狠狠地瞪了萧远山一眼:“我告诉你萧远山,我和你姐夫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就喜欢我这样胖胖的。”
众人在一片欢笑声中——吹牛、调侃、喝酒、碰杯。
我看着那散发着浓郁古老气息的舞台,看着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唱的歌手,突然感觉心头一热。
我能给我的朋友唱一支歌儿吗?我跟吧台的工作人员说。
可以,他很乐意地点头说。
于是,我借了一把淡黄色的木吉他,朝舞台走去。
舞台上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注视着舞台的方向,我平静地拿着吉他,穿行在黑暗中,坐在一把木质高脚椅上,突然,一束强光倾泻而下,照耀在我身上,仿佛是黑暗中的一束火把。
我微微垂着视线,安静地坐在圆锥形的舞台灯光下,我轻轻地拨动琴弦,唱了一首海子的诗歌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吧!喂马、劈柴,去周游世界吧!”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吧!告诉他们我的幸福呀!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啊!”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吧!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啦!”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呀!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正文 第29章 众里寻他(3)
掌声一团一簇,因为在这样的酒吧里唱歌儿,即使你唱得再好,也很少会有人鼓掌,可是萧远山一行人却噼里啪啦一阵猛拍,让掌声显得格外突兀。
我回到位置上时,萧远山给了我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并没深没浅地猛拍我的后背。
萧远山,你以为你在拍桌子吗?
差点儿把我拍背过气去。
“晓虞,太好听了,你比王菲唱得还好呢!你以后就是我的百度音乐盒了。”他激动地说。
我推开他,他立刻跌在了沙发上,看来已经完全醉了。
气氛越来越热烈,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统共喝了几杯,或者是喝了几瓶,总之,只要有人举杯,我就场场不落,酒杯碰撞,一饮而尽的感觉很豪,很爽,我很喜欢。
于是,我醉了。
醉得很彻底。
我缓缓站了起来,周围的景物像空中的漂浮物般摇摆不定,我用残存的意识告诫自己,不能再喝了,可是身体已经变得轻飘飘的,那种感觉,仿佛置身于九重天上,脚下踩着软绵绵的云彩。
我尽量挺着脊背,尽量不要盯一个地方看很长时间,尽量不要撞到任何人,尽量不要露出醉态。
通往洗手间的走廊,漆黑而狭窄,此刻,我的脚不但踩着棉花,脑袋也开始眩晕了,因为头顶的那几盏猫眼灯已经出现了重影,两侧的墙壁也变得歪七扭八,而这时,我又偏偏撞到了一堵墙,我心里清楚,那并不是什么墙,而是一个人。
和我一样的醉鬼。
“对不起。”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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