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少在我面前提起陈晓北这个名字,我听着恶心。”向羽的声音依旧平静,可是钟立伟已经感到了里面的怒火,虽然他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从不畏惧他的任何顶头上司,可是他却不想得罪向羽,因为向羽也确实是不好得罪的。
钟立伟笑了笑:“好,我不提她的名字,可是你们的关系都这么糟了,你还能投资她演的电影,你的心胸已经可以海纳百川了。”
向羽依旧望着窗外,目光阴嗖嗖的:“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根本谈不上糟糕不糟糕,但只要能给秋实赚钱,别说是关系不好,就算是仇人又能怎么样,等给我赚完钱,再一起算总账。”
钟立伟一愣:“向羽,我发现……你有时候怎么没什么人味儿呢。”
向羽依旧面无表情地盯着窗外,指尖的香烟已经燃到了尽头,他感觉到了微微的灼烧,可是他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变,只是用拇指和食指的指尖,狠狠地掐灭了那簇还在冒烟的红光。
钟立伟走出了向羽的办公室,他忽然觉得这个男人特别孤单,尤其是那个背影,一个人站在巨大的玻璃幕墙前的背影,寂寞、萧索,和他开口时淡淡的嗓音:我听得出你们每个人的脚步声。
他知道他的寂寞和孤僻跟他的家庭有关,也和陈晓北有关,生长在那样的家庭里,还有那样一个野心勃勃的父亲,他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的。
于是他开始庆幸,庆幸自己的父母仅仅是大学老师那么简单,自己的童年、少年,甚至整个青春一直都是在阳光下成长度过的。
只是,他忽然特别想念他的女人,那个他自认为是他的女人,可她却从不认为他是她男人的女人,他们有一个月没联系了,于是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
时间在这间办公室里仿佛停止了一般,没有风,也没有任何声音。
蓝妮像一尊做工精致的蜡像,一动不动地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并目不转睛地盯着桌子上一个金光闪闪的小物件,她已经这样盯着它看了一个下午了,只是偶尔眨两下眼皮,才让人知道,她不是蜡像,是活生生的人。
这是上个礼拜,她从北京一个拍卖会上拍下来的一件古董,是一件唐代官窑的纯金粉盒,粉盒儿完全是由纯金打造,整体造型是一朵八瓣的鲜花,它周身的纹饰雕工精湛,盒盖正中央雕着一只羚羊,周围雕刻的是中西亚结合的纹饰。
它金光闪闪,璀璨夺目,在历经了一千四五百年以后,依旧华美耀眼,只是这个粉盒,足足花了她一千两百万人民币。
一千两百万,对她来说不是小数目,甚至为了买这个小东西,她还挪用了公司账面的资金。
没有人知道她这样疯狂的举动究竟是为了什么,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是因为一个男人,一个她默默喜欢了许多年的男人,那个男人喜欢收藏各式各样的古董,喜欢名人字画,她买来这个东西,就是为了要讨好他,那个男人的名字——
叫向羽。
青城宏光小学的蓝妮,在那个时候,几乎是家喻户晓,她七岁上小学,十一岁小学毕业,十三岁念高中,成绩在学校永远遥遥领先,她上过电视,登过报纸,是无数家长教育孩子的典型人物,这就是她,从小就被人称赞为神童的——蓝妮。
她的智商当然很高,可是没有人知道,她提出跳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那个从小就不爱笑,总是冷冰冰的邻居家的哥哥——啸天。
他比她大五岁,她上小学一年级时,他上小学六年,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是因为爸爸工作太忙,没有人送她上学,(顺便插一句,她从小就没有妈妈)所以爸爸就带着她到了啸天的外婆家,他跟啸天的外婆说:大妈,我最近工作太忙了,让啸天带蓝妮上学吧!
她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时那副冷若冰霜的样子,他紧紧地皱着眉头,下巴紧绷着,嘴唇抿成一条线,一双漂亮的眼睛只是随意地瞥了她一眼,然后说了一句:“他究竟是弟弟,还是妹妹?”
爸爸连忙笑着说:“是妹妹,是妹妹,就是头发短了些。”
向羽皱了皱眉:“怎么看,也不像个妹妹。”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句话的含义,他是在说,她长得很丑。
向羽有一个妹妹叫向阳,跟她一般大,她长得特别甜,总是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还总是喜欢别人叫她向日葵。
向羽特别宠着她,宠爱得简直没有底线,他几乎时时刻刻都牵着她的手,怕她走路摔倒,怕她一不小心被车撞到,怕她会被坏人拐走,而且只要天气稍微差一点儿,他就会立刻背着她。
学校里不允许有任何人欺负向阳,谁头一天欺负了向阳,第二天一定是鼻青脸肿地来上学;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会跑到她们班,跟向阳一起吃,饭盒里好吃的菜,统统都是向阳的,剩下的白菜辣料胡萝卜都是他的;每周一次的值日,向阳从未参与过,都是向羽一个人包了,向阳只要负责站在门口,娇滴滴地说,哥哥你真好,就够了,然后他的脸上就笑开了花。
所以那个时候,才上小学一年级的她,因为跟向阳是闺密,所以倍受同学们的羡慕。
正文 第70章 小马林鱼(4)
可是,他只对向阳一个人好,对她,他从来都是爱搭不理,甚至连她摔倒,他都不去拉她一把,嘴里还振振有词地说: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这样才能培养出坚强的性格。可是,他却从来不培养向阳这种性格。
于是,她特别羡慕向阳,羡慕了很多年,后来她长大了一些,她就在想,他以后对老婆是不是也会那么好,不但百依百顺,而且二十四孝,甘为孺子牛。
所以从上小学的开始,她就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嫁给他,做他的新娘,并过上向阳那样公主般快活的日子!
向阳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转学了,因为她搬回了父母的家,而向羽也升了初中,也回了父母的家,于是她忽然感觉这所学校里仿佛只剩下了她自己,回家的路上也只剩下了她自己,她觉得特别彷徨,特别孤单。
于是她焦虑不安地跟爸爸说,她想和啸天哥哥读一所学校,爸爸笑了笑:“傻丫头,除非你是个神童,能跳级,否则,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她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她四年读完了小学,却发现他已经上了高中,而且他初中的时候也跳了一级,不过还好,他们读的初中和高中在一起,只隔一道围墙。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有三年不见了,当他在校园里看见她时,她仿佛看见了满天流星雨,看见了青翠的山谷中,漫山遍野的格桑花,她简直乐开了花,她蹦蹦哒哒地朝他挥舞着手臂,还大声地在操场上喊:“啸天哥哥——我是蓝妮,我在这里。”
她记得,他当时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背心和短裤,站在操场中央,怀里抱着一个篮球,远远地回头。
她手舞足蹈地朝他跑去,那奔跑的过程,让她觉得分外激动和幸福,因为那过去的三年简直就是痛苦的磨难,不过那三年终于随着她一点一点地接近他,而完全烟消云散了,她终于又站在了他跟前,她终于又可以和他一起上学了。
可是他却依旧皱着眉,眉眼冷淡:“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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