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凝雪道:“好多了,多亏了你们的关心。”
“怎么能如此说泥?我和我爸爸还要感谢你呢!若非你哪天倾身相救,我和我爸爸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样”
许凝雪今天穿着一件短袖荷叶边雪纺v领连衣裙,裙子的长度在膝下,露出来的一截小腿纤长白净,线条优美,束腰的的设计更显得她纤细娇弱,皮肤白净。
她一双小鹿一样的眸子,里面闪着柔和与体贴的光芒,唇边浅浅的笑容,让她看起来人畜无害。
莫凌天很喜欢与她呆在一起,感觉一点压力她没有,她又能体谅人,你说什么她都懂,而且她还会站在你的角度替你考虑,从不与人争执,非常得善解人意。
“你这么说我可担不起,那种情况下,谁都会救的。”
莫凌天端起桌上的红酒杯,朝许凝雪举了举:“总之还是要谢谢你,你为了救我们,自己的一双腿都差点残废,我和我爸真的很感激你。”
说完,他呷了一口红酒,然后把酒杯放在桌上,对许凝雪:“你也吃一点,我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本以这里的食物会糟糕难以下喉,没想到还不算太糟糕。”
许凝雪惆怅的叹了一口气,“这种地方其实食物都是大同小异,谈不上好吃也谈不上不好吃,只能算一种独特的风味吧!”
莫凌天抬头看她:“你不喜欢这种地方?”
许凝雪道:“是啊,不喜欢,但是悄悄喜欢。”
她接着说:“我们以前经常往这种地方跑,悄悄她喜欢吃小火锅、麻辣烫、撸串,喜欢关东煮,最喜欢往人来人往,摩肩擦踵的夜市跑,我跟以辰其实都不太喜欢那种地方,也不太喜欢那些小吃摊子,但是没办法,悄悄的特别喜欢这些地方。”
“那你们还陪着她?”莫凌天一脸不以为然:“就是个被宠坏了小公主,总希望别人都陪着她,都听她的。”
“也不是,她脾气很好。”许凝雪辨解:“你不惹毛她,她不会挠你,只是我们都想让她高兴,都哄着她。”
她和聂以辰的习性比较相近,两人都喜欢坐在那种干干净净、气氛高雅,装修的极其完美的地方享受美食。
好比在西餐厅,有美好的灯光,醇香的红酒;有音乐;有鹅肝酱你;静谧的环境下,举止优雅的绅士与小姐手握刀叉,脸上挂着安详怡人的笑容,斯斯文文的切割着牛排低声交谈,气氛不知有多美好。
可是悄悄她不喜欢那种地方——也不是不喜欢,约摸是经常去那种地方,她觉得那很稀松平常,所以没必要天天去吃,弄得跟外国人似的。
她特别爱往烟火气息浓的地方跑,导致她和聂以辰疲于奔命,却又不得不听她的,谁叫他们都很喜欢她呢!
此时想起来,竟然觉得过去了好久。
她举了个例子,对莫凌天道:“你看你弟弟惜言,他大概也不喜欢这人来人往的地方,也不喜欢这种廉价的自助火锅,但是你看他,陪在悄悄身边没有一丝不甘愿,勤劳的像个仆人。”
“自甘堕落的家伙!”莫凌天重重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扔下手里的餐巾纸:“这次的事情,都是他搞出来了!要不是他,我和爸爸哪里会遇到危险?然而他做错了事,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从家里跑出来,害得我们满世界的找他,就怕他发生什么意外!”
“真是前世欠他的!”
他恼的又抿了一口红酒,然后有些不羁地轻轻摇晃的红酒杯,垂首盯着里面暗红的液体,语气有些阴沉地道:“也不知他的个性像谁?那么叛逆,有时真想揍他一顿,看他能不能变得听话一点!”
“唉,男孩子嘛,过了这个时期就好。”许凝雪赶紧劝他。
说起来,她还要感谢莫惜言。
那是她刚到美国的时候,在花都出了那种丑事,心情烦闷的她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行走。
忽然一辆豪车驶过来,在她的旁边不远处停下,车上先下来两个人高马大的保镖,两个保镖往街边一站,她正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不料此时另外一条街道上,一辆法拉利敞篷跑车像喝醉了酒一般,划着“S”曲线,疯了一般的向这辆豪车冲撞过来。
这一看就是要玉石俱焚。
她当时都有些吓傻了!
所幸那两个保镖反应迅速,立刻拉开车门去救车内的人。
但还是迟了一点,法拉利撞了上来,幸好法拉利里面似乎有人控制着疯狂驾车者,在最后的时候,法拉利的速度减慢。
没有想像中车飞人亡的爆炸场面,只是两位保镖受了重伤,两位主子还好,被他们护在身下。
她那时打算走人——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千万不要见义勇为,因为很可能是恐怖分子搞奇袭,明哲保身就不错了,还想着当什么英雄啊?!
但是当时莫凌天喊她:“救我!我是莫氏财团的少总,我爸是莫氏财团的董事长莫臻辉,大家都是华人,我受伤了,请帮我身上的这个人推开!”
她犹豫了一下,主要是莫臻辉的名字吸引了她,她知道这个人。
天人交战中,她飞快了看了一眼那辆世界顶级的豪车,又看了看他们两个人的衣品,然后决定赌一把。
她过去,和莫凌天一起,手忙脚乱的把压在他身上的保镖推开,那厢莫臻辉已经起来了,他的情况还好,神情严肃地过来看儿子的情况。
莫凌天的脚受了伤,不能动弹,于是莫臻辉一把抱起他就跑!
她看见莫凌天的皮夹散乱了一地,于是想蹲下来帮他收拾一下,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辆已经已经熄火,本来已经不能动弹的法拉利又动了一下!
这边的豪车受的震动,本就已倾倒的车身晃晃悠悠便倾倒下来,她躲避不及,腿被砸中……?
那一瞬间,她想,她赌输了!命运之神是如此不眷顾她!
她昏了过去。
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雪白的病房里,病房非常豪华,是她这辈子没有见过的豪华!而一身富豪公子哥打扮的莫凌天,翘高一只打了石膏的脚,正坐在她病床旁的沙发上翻看着一本《花花公子》。
她以为自己的腿保不住,当时哭了。
可莫凌天告诉她,不幸之中的万幸,她的腿能保住,只是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而且莫家会不惜一切代价帮她把腿治好。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赌赢了!
自那以后,她就住在莫家,医院和莫家两边跑,莫凌天很喜欢她,他们两个很谈得来。
至于莫臻辉,他知道大儿子的脚只是扭伤后,便立刻乘坐飞机离开,据说是去寻找失踪的小儿子。
他的小儿子叫莫惜言,也就是现在跟在悄悄身边的阿弃。
据说这次出车祸,就是因为他的小儿子不听话,引起社会人士的报复,结果他自己没怎么样,却祸及父兄。
许凝雪不知道莫惜言是怎么和悄悄混到一块的,但想必跟莫家的先祖曾经在乾市落过脚有关。
52书库推荐浏览: 轩少爷的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