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又传来一张图片,我点开,好像是他们高中毕业时留念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扎着飘逸马尾的少女,两腿交叉,双臂自然摆在身体两侧,好像一只正在跳舞的天鹅,对着镜头莞尔一笑。
我看了一下照片旁用宋体四号字印着的她的名字,陆泶瑶,顺着她的名字向前看去,我看见一句潦草的手写随笔,可能是那女孩的朋友给她的留言,在她的名字前写着“你要想我。”我看了眼落笔的名字“是曲赫然!”,“你要想我 陆泶瑶”
陆泶瑶?这名字好熟悉。突然之间,一个念头,从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重新看了一遍,然后将眼镜摘下,泪水依然吞没了我注视着前方的视线,我在眼前那朦胧模糊的视线里,看见粲然一笑的曲赫然向我招手,我闭了一下眼睛,曲赫然的面孔被如瀑布般飞流直下的泪水抹去。
☆、第二章
2027年
接到唐果果的电话,我把眼泪擦干,我将丁漫沉发给我的图片存在手机里,然后离开星巴克,回到机场门口。
十分钟后,唐果果穿着一条黑色的锥子裤,上面配着一件漏肩的针织短袖,左肩挂着一个黑色的水桶包,银色的高跟鞋配合着她的步伐敲击得板油马路上砰砰作响。干练的直发想都蓬一样僵硬的披在她的头上,反射着如星光般的看起来有些戾气的墨镜遮住了隐藏在其下记忆多年里温柔的杏眼,朱红的小嘴对我投来一股自信迷人的笑。
我向她招招手,然后拉起身旁的行李箱向她走去。
“等多久了?”溪水般的声音从耳边流过,不觉让人感到一丝清凉。
“没多久。”我回答,生硬地笑笑。
唐果果将墨镜摘下,小巧精致的五官匀称地摆放在白皙细嫩的脸上,她是标准的瓜子脸,浓眉大眼的典范。性情开朗,热心活泼的性格使她在当年初中时就是整个学校众所周知的美女,风口浪尖的核心,男生们追捧着的女神,当然,迟辰开不免也是其中之一。我对她从来都有一种望尘莫及的陌生感,与我们之间的亲密相背离。
“在绵江打算呆多久,什么时候回多伦多去。”
“一周左右。”
“听漫沉说,你要结婚了。”
“恩恩,下个月七号。”
“不错么,和迟辰开哟。”她揶揄道。我喜欢迟辰开的事情就像她那众所周知的美丽摆在所有人那里。
“嗯哼。”我对她挑了下眉毛,装出一副得意的样子。
“你们俩怎么搞上的?”她故作仔细的盯着我的脸问道。
“这,说来话长,果果,我们找个阴凉的地方说吧。”我搪塞道,其实我本可以用简单的几个字回答她:我们在丁漫沉的婚礼上遇见,得知我还喜欢他,他终于于心不忍和我在一起,当我们两人习惯于彼此,打算安定之时,便准备结婚了。但我不愿丝毫回想起这段记忆,对我来说如今已毫无意义,在那天试礼服时,我看到杂志后,便失了意义,就在刚才看见丁漫沉的同学的毕业留念册之后,更是彻底的没了意义。
和果果吃了顿饭后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她就起身离去,不知道她是真的有事要忙,还是其实我们本就没什么可聊的。其实当年,得知,迟辰开喜欢她,我对果果并没有敌意,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对于果果的美丽,我唯一能与之相抗衡的就是我坦然无一的平凡。
我回到客厅,看了个电影。生活忙忙碌碌了快十年,突然间,节奏放缓我倒是有些不知所措了。
快到十点时,我走进卧室,看见当年用来挥汗学习的桌子上摆着一张,十五年前的迟辰开的相片。细细斟酌,如今属于我的迟辰开,和当年那个我使出浑身解数追逐着的迟辰开。其实都是小说里阳光般大男孩的模样,只因聪明勤奋给他涂抹一层温婉如玉的粉底,使他原本白润的脸庞显得苍白无比,总给给人一副弱不禁风之感。而独自风雨飘摇,在异国他乡的浪潮中跌宕,将他年少时的秀气渐渐褪去,岁月无情地将浸泡在青春仓皇中的他,雕刻成一幅饱经沧桑的模样,时光冷酷地将他那自我沉醉的稚气,冷凝为专属于成人们的坚不可摧的老练世俗。将他当年空洞虚无的骨架填充了些血肉进去,如今可算给当年瘦弱的他增添了些肉感,得以给他原本尖窄的臂膀打磨成可以给人依靠的坚实港湾。
前后相差十五年,样子其实相差并不大,只是,岁月终究留不住时光的过往,我对他的感觉却再也回不到十五年前了。我将露齿微笑的他扣在桌面上,然后走到窗前,窗外路灯林立在街道两旁,我仿佛看见一男一女穿梭在街灯中央,他们的影子一短一长,男的双手插兜,漫不经心的走着,女孩蹦蹦跳跳在男孩身后细数着黑夜漫长。
我转身从包里取出两天前从加拿大带回来的杂志。躺在床上,翻开那页。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想起,我合上杂志,戴上眼镜,是迟辰开打过来的,过去两天来,我没接过他给我打过的任何电话。我想十五年前的我一定特别开心,一定很感激如今的我算是为她报复迟辰开,当年中考之后我曾经给迟辰开打了三个月的电话,他都没接过,直到后来我拿着丁漫沉的手机拨过去。电话接通后的那句:“喂,你好!”刀子般在我心上划上了一笔。
我看着,镜片上的来电显示,没做任何处理,就像十五年前迟辰开面对我频频的来电一样,没有做任何处理,只是默默地看着,或者将手机置于一旁,继续埋头做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我不是存心有意报复,只是我现在无法回答他,我从两天前到日本至今天,塞满了与曲赫然有关的种种记忆的脑子为迟辰开丝毫腾不出任何缝隙。尽管迟辰开的事迫在眉睫,尽管有丁漫沉在那边帮忙处理,我还是心如乱麻,理不出任何头绪。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眼睁睁地看着迟辰开三个字慢慢地消散在黑色镜片上,直至我眼前一片漆黑。就像在岁月的沙漏里时光一点一点渗漏出去,迟辰开从我的心底一点一点地被淘汰出局。我太过了解迟辰开了,或许,当你不喜欢一个人时,你便开始会慢慢懂他。因为喜欢他时,总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自以为是的理解对方,因为太在意,而一旦不喜欢,你才会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无所谓。我与迟辰开都有个习惯,打电话只打一遍,对方不接,即使再打几遍结局都是一样,所以一般会是在几个小时后再打过去。
我将眼镜摘下,放在床头。抬手放眼镜时,看见了戴在左手无名指的订婚戒指,那是一枚四方体型犹如冰棱的水晶钻戒。我将它摘下,放进床头的抽屉里,打开抽屉的瞬间,我看见一直塑料做的心形戒指,粲然的躺在那里。
“漫沉,你看,那个戒指好看么?”“我要买来作为迟辰开将来娶我的钻戒。”“你别不信哦,将来他真的会娶我。”“狼喊多了,也会真来。童话故事里的天使不都是骗人的。”
我看见戒指下面铺着些猩红色的信封,我伸手将那信封拿到眼前,上面写着两个大字请柬,我将请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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