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开始回忆青春_张时迈【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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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就不太爱说话,经历了父母离婚之后更加内向。上了初中以后甚至一个朋友都没有交到,大概觉得我高冷,有钱,长得又好看,所以故意装出来的。
类似于这样的话还有很多,都是我上厕所的时候听见的,不是特别过分的,我就装作没听见,太过分的,我也只能装作没听见,从他们面前好像傻子一样走过去,唯一不同的是心里的难受程度。
我本来想着初中的日子能混一天也就混一天吧,也许用不了多久,我就住了更大的房子,有了更多的零花钱,念了更好的学校。
偏偏,事不如人愿。
走在路上不言不语都能被人盯上。
面前的女生很漂亮,一副勾人的狐狸精模样,和父亲的秘书差不多,放完学路上她挡在我前面,我看了一眼,不太想招惹她,故意侧身,经过,没想到她拽住我胳膊,迫使我面向她。
我躲了一下,明确表明我不喜欢她的触碰,她好像被我的动作激怒,她楞了一下,转而笑了,又马上面目狰狞,再也不好看了。
她上前一步,推了我的肩膀一下:“听说你很拽啊,名声都到我们年级部了。”
我最不喜别人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再加上这种动作,她一说完,我就用同样的动作回敬她,只不过,力度更大。
她似乎难以置信,伸出食指指着以及:“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碰我?”
“你动我,我为什么不能动你?”我反问,装出来的样子比她还不良。
后面有人叫她的名字,是个男生,走了过来,推她书包一下:“回家,有事!”
她向前走两步,还不忘回过头来,威胁我:“这次算你好运,以后别再让我碰见你。”
我回她一个非常不屑的白眼,走得远了,还能看见她气愤的跺脚,心中暗爽。
第二天上学,桌子上被放了纸条,我从来都是不开,直接扔掉,这次不例外,没想到刚下了第一节课,一个男生过来,给我一张展开的字条,上面写着:我姐脑子有问题,你不必理她。
那个男生就是昨晚叫走挑事女的人,我淡淡一笑,看着他的脸,假装回忆了好久,一拍桌子:“哦,是你啊!”
那语气我自己听着都非常欠扁。
我第一次觉得早熟一点也好,失去了童年的快乐,可也比同龄人更早的成长,在同学之中,好像更能明白他们的幼稚想法,自然也知道怎样让他们更难受,或者更痛苦。
我看见站在我面前的人紧抿的唇,对方瞪了我几眼,转身离去,原来那人就坐在我右前方。
可是之前真的没注意过,这人的存在感过低,我这样想着。
放学时候,那个脑子有病的人竟然又在堵我,带了三四个男生,手里拿着棍。
这下有点糟了,硬碰硬一定是吃亏,我快速的计算着逃跑的路线,回家的距离不算太远,只要跑进最近的小区就可以,那里的安保会负责接下来的事情。
她示意,几个小混混把我围了起来,这情形至少要挨一棍子了。
“怎么怕了?那你求我一句我就放你回家,说你错了。”她及其傲慢,我想着要不要好汉不吃眼前亏,今天早上在我面前吃瘪的少年又来捣乱了,太好了。
他过来,那个女生立刻不悦了,大喊大叫:“你又来?”
他皱眉瞅着她:“你别乱来,出了事,最后又怪在我头上!”他进来,扯着我的胳膊,想把我带出去,那女生用棍子拦住了:“我今天非要出出气不可!”
她说着,棍子向我招呼了过来,我下意识伸手去挡,没有预想的疼痛。
“芬易丝,你有完没完!”替我挡了一棍字的人冲着名叫芬易丝的人大吼,声音突然出现,连我都被吓了一跳。
芬易丝却仿佛更生气,眼睛本来就不小,这下瞪得快要出来了,拿起棍子在他身上又招呼了一下子,咬牙切齿道:“芬易轩,你好样的!”
说完一抬手,转手就走,小混混便跟着她走了,芬易丝像是一个大姐大,若是我是旁观者的话,大概会觉得她颇有些帅气。
我意识到名叫芬易轩的同班少年还在我的面前,距离很近,我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推开他。
我从小就不太喜欢别人的触碰,异性更甚。
我看着他,张了张嘴,想对他说谢谢,可是张了张嘴,始终觉得别扭,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转身走又觉得不太好,抬头看了看他,皱着眉,仿佛我欠了他几百万似的,顿时心里那点愧疚一点都没有了。
道歉也不是我的风格,转身欲走。
两三步,身后极度不悦的声音传来:“喂!云琪你站住。”
我从来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如果是正常情况的话,我会用比他还欠揍的声音回敬他,但是念在我欠他一句‘谢谢’,以及一个我最不想欠的人情。
我虽然小,却也懂得人情世故,人情债难以衡量,最难还。
无奈,我站住,转过身。
他轻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笑什么?”我问他,试图想在他脸上找出点什么,最终无果。
他摇摇头,说道:“没什么”但是他也没示意我离开,一时之间我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相顾无言。
我盯着他,眼睛眨也不眨,有点不太礼貌。
这是我的又一怪习惯之一,能经得住的生物,至今只有爆爆,是我养的一条狗,除此之外还没有人能受得住我如此。
但是今天,仿佛多了一个芬易轩。
不由得对他有几分不一样的想法。
那天晚上,我独自回家,较平时有些晚,保姆问我是不是放学的时间改了,我摇摇头,抱着和我最亲的狗狗上楼。
它今天高兴得很,我伸出食指敲敲它毛茸茸的脑袋:“我不就是晚回来一会儿嘛!这么想我呀。”
我把它放在我的房间里,让它自己玩,我则拿出书包做作业,累了就摸摸它的头,等做完了,保姆上楼叫我吃饭,爆爆也欢快的跟着我下楼。
“我爸他今天还是不回来吗?”保姆点点头。
有些失望,但是隐隐的心里竟然觉得还有一些放松,对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若是像一个合格父亲那般问我学校如何,和同学相处的如何,成绩如何,我会很感动,想想都觉得很感动,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种感觉。
若是他依然保持他工作时候的严厉,我会觉得他根本就不爱我,我会很难过,那是我更讨厌的一种情感。
所以索性就不要回来。
每天吃饭几乎都是自己一个人,实在是有点空荡荡。
可以容纳十几个人吃饭的餐厅,最终只有我一个人。
我看了看眼巴巴瞅着我的爆爆,它的眼睛总是湿漉漉的,像是黑色的宝石,非常漂亮,一直盯着我,满心满眼全部是我。
我总是能轻而易举被它弄得心里暖暖的。
今天也有一个人像爆爆那般看着我,不在意我直视的目光,满眼全部是我,我也很高兴。
从那以后,有着黑宝石一般眼睛的人便经常出现在我面前,不知是他故意,还是我渐渐开始注意他。
名叫芬易丝的人没有在找过我的麻烦,我也有了我自己的好朋友。
她叫做方颖,开朗又仗义。
初次接触是在厕所,我郁闷的听着她们叽叽喳喳讨论我,心里厌恶至极,突然她就推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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