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正是她母亲下葬的日子,他找到墓地的时候,曲挽歌就靠在坟头奄奄一息,手腕上,一道深深的刀痕,鲜血一点点顺着伤口往外流,那刀痕深得几乎能看见骨头,她是真的不想活了。
他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惊慌失措,或者痛彻心扉。
他把她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要是再晚来几分钟,人可能就没了。
她活了下来,两天后,才苏醒。
醒来看见高建群的下一秒,就挣扎着,叫嚣着,以死相逼。
她暴力的捶打着自己的腹部,甚至撞击着床脚这样尖锐的地方,试图将孩子打掉。
高建群却平静下来,他说,反正孩子也有了,不如结婚,给孩子一个家。
曲挽歌就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冷笑,她说,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生下一个强奸犯的孩子?
强奸犯,这就是她对他的定位。
她开始抗拒治疗,打走医生跟护士,绝食,她想尽一切办法来折磨他,来弄掉这个孩子。
最终是他妥协了,他说,萧振东离婚了,人现在在西藏,你生下这个孩子,我放你去找他。
就是这句话,让她停下了自己疯狂的举动,平静的说了一个“好”字。
那天之后,她果真不再闹。
她开始依照医生的话,养胎,医生不让做的动作,不让吃的东西,她都不碰。
有时候高建群会有一种错觉,他觉得曲挽歌可能已经动摇了,这世上怎么会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母亲。
大概是因为这一点的期待,他开始拼命工作,拼命赚钱。
他并不是多喜欢这个孩子,但是因为这孩子跟曲挽歌的血缘关系,让他多了一丝丝的好感。
甚至有可能,曲挽歌会因为生下这个孩子,而有所动摇。
所以他要赚钱,他要给她和孩子一个物质足够充裕的生活环境。
凭借着自己的才能,跟导师所介绍的人脉,他很快就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短短半年时间,就已经小有所成。
曲挽歌的情绪也渐渐接近稳定,偶尔还会跟他说话,虽然是他主动居多。
他开始憧憬着未来,越发期待着孩子的到来。
孩子出生那天,天下着小雨,深秋时节,风开始变得刺骨。
曲挽歌一大早就破了羊水,他抱着她赶去医院,在产房外守候的时间里,他急真的想这个孩子的父亲一样,殷切盼望着她平安出生。
第613章 曾经沧海(三)
直到一声婴儿的啼哭,洪亮的从禅房传出,他的一颗心才落了地。
母子平安,曲挽歌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那孩子真的很漂亮,那么小,五官却能看出一些曲挽歌的轮廓。
她肤色很白,又白又光滑,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让人砰都舍不得碰一下。
很奇怪,明明不是他的孩子,但是抱着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大概是因为小家伙是曲挽歌的骨肉吧。
曲挽歌的身体很不好,她本身就有很严重的贫血,当初他劝她生下孩子的原因,就是因为医生告知,她的体质不适合做堕胎手术,如果中途出现什么意外,很可能连大人都保不住。
曲挽歌怀孕这些个月,他一直在给她补身体,但是收效并不算大,她生完孩子,人就昏了过去,在床上整整昏睡了三天才苏醒。
这三天里,高建群像所有新手父亲一样,体贴入微的照顾着孩子,他写信寄回老家,告诉他的父母,他有了女儿,甚至说可能一年半载的时间就会办喜事。
他想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所有人,他的女儿,和妻子。
他甚至为孩子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高歌。
姓取自他,歌取自曲挽歌的歌字。
他憧憬着未来美好的一切,却没想到,三天后,曲挽歌醒来,第一句话就是:你什么时候放我走。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可以说是冷漠。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整颗心都凉了。
八个月的相处,八个月的相依为命,他以为她跟她一样,已经有所动摇,却没想到,她生完孩子,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离开。
她甚至连自己的亲生骨肉看都不看一眼。
他忍着愤怒,忍着难受,问她,萧振东离开的两年时间里,你就没有一刻想留下来的想法?
曲挽歌扯着嘴角,淡漠道,没有。
哪怕是为了孩子?
那根本就不是我所期待的孩子!
一句话,彻底粉碎了高建群心里最后一丝幻想。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怜,这个女人的狠心跟绝情,他比谁都清楚,却还在期待着有奇迹能出现。
真是愚蠢!
曲挽歌不爱他,不管他用尽什么办法,这个女人都不屑于看他一眼。
他的心突然就冷了。
他突然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女人,自己到底爱她什么,喜欢她什么?
可是爱情如果能说得清楚,谁还会为爱受伤?
他死心了。
他对曲挽歌说,出了月子我就放你走,至少给我时间帮孩子找个奶妈。
曲挽歌同意了。
那一个月,对他来说,就像是世界末日一样难捱。
而他怀里,小小的高歌,就像个天使一样无忧无虑。
她慢慢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眼睛,她的眼睫很长,嘴唇粉嘟嘟的,不管他从曲挽歌那里承受多少白眼,只要看见这孩子,心情就莫名的变好。
他起初想给孩子喂奶粉,但是小家伙非常挑,奶粉一口不肯喝,非要喝母乳,可是曲挽歌并不喜欢这个孩子,她甚至不肯用奶水直接喂这孩子,每次听见小家伙饿得扯着嗓子哭,他心都揉在一起。
那哭声惹得曲挽歌烦了,才肯用碗挤出一碗乳汁,小家伙喝的眼睛都眯起来,高建群看得心都化了。
一个月时间,过得很快,曲挽歌养好身体走得时候,高歌的五官轮廓已经清晰了不少。
她像极了曲挽歌,漂亮的像是个瓷娃娃,可即便这样,也没有动摇曲挽歌离开的决心。
她离开那天,甚至没有看孩子一眼。
她就这么走了,留下他一个单身汉,带着一个刚刚满月的女婴。
那段日子并不好过,他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每天都安排的满满当当,晚上还经常被孩子的啼哭声弄醒。
起初他找了个保姆,帮忙带孩子,但是没两天,保姆就辞职了,原因是因为孩子太闹,他一开始不相信,如果不是饿了,或者要大小便的时候,小家伙基本上不会哭,所以他又找了两个保姆,但是这两位离开的原因,也是因为小家伙太闹腾。
他这才意识到,这小家伙人生得厉害,不是他抱着,就扯着嗓子哭,哭得嗓子都哑了,也不肯停。
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种被深深需要着的感觉。
他辞了工作,带着孩子回了海城,租了一套房子,开始在家里帮人写论文,做翻译。
当初赚的那一笔钱,他始终没敢动,孩子现在小,花费少,将来长大了,上学,都是要用钱的,他还没有做好未来的打算,所以这笔钱就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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