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你怎么会想当新闻记者的呢?”林筝好奇地看向谭湛。
“因为很想变成能改变世界的人。”谭湛说完,自己也难得有些腼腆地笑了,“可能听起来觉得很空泛,但是确实是我从事新闻传媒行业的初衷。”他看了一眼林筝,“你那么充满怀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林筝也有些不好意思:“我没有怀疑,只是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是因为长得好看外形条件优秀才想着物尽其用做新闻主播之类的呢。”
“我其实不想做新闻主播,尤其是读新闻的那种,比起那种,我更想做在一线跑新闻的,收集素材的,挖掘选题的,然后能找出一些有意义有思考价值的东西,好好做出一期有启发性的节目。”
谭湛望着林筝笑笑,他也有些意外自己会和一个并不那么熟悉的女性谈论自己的初衷,他早过了青春期少年喜爱在异性面前夸夸其谈他未来理想和规划的年纪了,但还是忍不住,还是很想和她说,谭湛第一次有这种想法,希望对方能够多了解自己一些,因而宁可放下架子,主动地把自己呈上去,虽然仍旧把握着尺度,但多少对他而言是不寻常了。
“那你一直很坚定的就是想从事新闻行业吗?还是以前也有过其他的理想?”
“想过做赛车手,也想过做音乐家。”
音乐家三个字让林筝来了兴趣:“你难道也会大提琴?”能高价收藏林溪的琴,难免让林筝此刻这样想象。
谭湛却摇了摇头:“大提琴太难了,我没有那么系统的学过音乐,但确实是音乐爱好者,我喜欢听大提琴演奏。我自己学的只是吉他而已,你会弹吉他吗?”
这下轮到林筝摇头了:“不会,难吗?“
“你等一下。”谭湛说着转身回了房间,他翻箱倒柜了不一会儿,才抱着一个吉他盒出来了,“我把它还带了过来,你要试试吗?弹吉他不难,有大提琴小提琴这类弦乐器基础的话很快就能上手。”
林筝却笑着婉拒了:“我都不会,能弹出什么?要不你弹一曲?”
她以为谭湛肯定会拒绝,然而出乎意料的,谭湛答应了,他落落大方地拿出了吉他,调了调音,然后选了一支曲子。
那是一支林筝从没有听过的曲子,随着轻巧的音乐,谭湛淡淡的磁性的声音便也这样若有若无的飘来,都说想做新闻主播的人都会经过严格的播音课程训练,谭湛的声音浑厚又不失那种少年质感,磁性又带了点使坏的小性感,他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一口美音饱满漂亮。他就那样随意地坐在飘窗前,身后的绿色植物掩映着他修长的身躯,室外是浓重夜色,室内是他温柔低沉的嗓音。
林筝心中复杂万千,她想起了她年少时候那个曾经一闪而逝的许愿,她希望在她20岁生日的时候,会有一个英俊的男生能够弹着吉他在她楼下祝她生日快乐,但是她一直没有等来20岁生日,她的记忆停留在19岁,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她的20岁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因而看着此刻的谭湛,她总有一种时光恍然的恍惚感,然而内心仍旧涌动着细小但执着的感动。不论过去失去了多少,未来有多么艰难,但活着真好,活着才能听到这样生动的音乐,才能在夜晚有人一同吃夜宵,这么平凡,但也这么细小的温暖着。
一曲终了,林筝还犹自沉浸了片刻,才终于意识过来热烈地拍起了手。她黑亮的眼神炯炯地盯着谭湛,倒是让谭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林筝调侃起来:“你以后要是失业了,我觉得以你的吉他水平,去街头卖艺都能月入可观的数额。”
谭湛笑起来:“其实我在美国时候真的去街头卖艺过。”
“真的吗?”林筝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丝毫不掩饰的艳羡,“我也好想去街头卖艺啊,以前我特别想背着大提琴,找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往那里一站,就开始演奏。可是太忙了,我连去街上卖艺的时间也没有……而且他们都很反对……”她讲起大提琴,忍不住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和自嘲,“可惜现在我都不想碰大提琴了。”
“你想试试吉他吗?”谭湛把吉他往林筝手里递去,“我可以教你,真的很简单,你很快就能学会的。”
林筝知道理智应该拒绝,然而她最终还是敌不过音乐和旋律的诱惑,她无法再去面对大提琴,但她的内心仍旧狂热地爱着音乐。
她学着谭湛的样子抱住了吉他,谭湛开始指点着她告诉她吉他的原理、怎么看懂吉他的六线谱,怎么弹奏吉他。
大约真的是因为有大提琴的基础,对于其余乐器也都那么点触类旁通的优势,林筝很快就对吉他也摸索出了那么一点门道,竟然磕磕巴巴也能弹出简单的曲子。她兴奋地抬头,才发现谭湛正微笑着看着她,他的那个微笑看起来完全冲散了他平日里的那种冷峻,总觉得让他多了点更容易让人接近的生活气息。没来由的,林筝觉得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小猫爪子般轻轻地挠了一下,并没有挠出伤口,但总觉得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受,像是被这么轻轻一抓抓出了故障,整个人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莫名情绪。
林筝这才意识到今天晚上她和谭湛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她如梦初醒般地看了眼挂钟,才发现已然近11点。谭湛也发现了林筝看挂钟的这个动作,就在他以为她会就此告辞的时候,林筝走到饭桌前,把桌子清理了,然后端着两个空盘子,顺手帮谭湛洗了。
“谢谢你的夜宵,我就洗碗报答你吧。”她笑了笑,“我回去了,早点休息吧。”说完,这才转身离开了谭湛的屋子。
在她走出去之前,谭湛抱来了那盆她喜欢的鹿角蕨:“给你。”
她撩了撩顺势洒下来遮住半边脸庞的碎发,抬头朝谭湛露出笑容:“谢谢。”
林筝的动作非常自然,包括她顺手洗碗这件事,能看出她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并非刻意在谭湛面前表现,她不像谭湛认识的那些女生,在得知他的家世后,在他面前,就会变得特别体贴贤惠温柔。林筝却不一样,她早就知道自己有一辆宾利,知道自己高价拍卖得到了“舒曼”,知道自己在哪里工作,但她从来没因此把谭湛高看一等,也没把谭湛因此区别对待。
即便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对富有的人露出明显而直接的巴结,但那种围绕在身边隐隐的讨好,谭湛仍旧是能感受到的,而除了这种态度外,还有另外一种相反的对待,那就是有些人隐隐的仇富,谭湛因为家庭背景受到过很多不应该有的笑脸和附和,也因为家境受到过更多背后的指点和议论,他们一边羡慕他,一边鄙夷他,因为过分富有的家境,有些人习惯直接否定他的能力和成绩,他们看不到他的勤奋和努力,只看到了他的起跑线,把他所有的成功都归结为此,却不知道,即便起跑点有优势,如果躺倒了不跑,还是会被赶上的。他诚然比他们富有和有优势,但他更比他们努力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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