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欲言又止,最后问道:“你冬至是吃饺子还是汤圆?”
何慕想了想,说道:“汤圆吧,芝麻馅的。”
常明安顺手帮他把掖进围巾里的马尾辫末梢拉出来,说道:“好。”
何慕先是坐了快一个小时的公车到了郊区的一个骨灰楼。
一座三层的小楼,背山面湖,在冬日里有些肃杀,但春夏秋时候都很美,静谧无人,他母亲何小姐的骨灰放在这儿。原本不在这儿,舅家把她放在更远处一个很便宜骨灰楼里,疏于打理,管理的人也不上心,何慕兼职赚了钱之后就自己寻摸了这里,把妈妈的骨灰安置在这里。
生辰死祭全然不知,舅家一向不提起她,提起也没什么好话,他只好每年冬至,这样子一家团圆的节日来看一看。
小小的三层骨灰楼,除开清明这样子的祭祀高峰期,都没什么人,只有看守的老大爷叼着烟坐在门口,和何慕点点头打个招呼。小楼里面摆着整整齐齐的一个个高至天花板的大柜子,柜子里隔开一小格一小格,何小姐的骨灰安置在很里面,一个靠窗的地方。
舅家没有她的照片,何慕自然也不会有,她摆在灵前的照片是身份证上的,很年轻,穿着素色的旗袍,绑一条大麻花辫子垂在胸前,笑得像山林间的一朵百合花。她也有一双微微上挑的杏核眼,比何慕更加妩媚一些,眼睛下面有一颗何慕没有的泪痣。
何慕从自己的双肩书包里拿出一条碎花小抹布,帮何小姐把小格子里的相框和骨灰匣子擦干净,又小心地摆好,把玻璃门重新关好,看着何小姐的照片出神,也不知道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道:“我走了。”
今天虽然冷,但有些阳光,从高高的窄窄的窗口射进来一些,静得能听到呼吸声。
别人或许会觉得阴森,但何慕不觉得。他路过其他格子的时候,看见了两张照片放在同一个格子里,年轻的英气蓬勃的少年和穿着民国服饰的少女,骨灰相依。每一个格子都有一个说来话长的故事。
与此同时,常明安在陪着杨小珍逛超市。
杨小珍女士打头阵,挥斥方遒,指哪打哪,常明安推着购物车跟在后头,按照她的要求,把各种日用品和食品扔进去。
“里脊!是里脊!你扔个冻猪骨进去干嘛!”杨小珍把他扔进去的冻猪骨又拿了出来。
常明安刚一直在出神,他在想,起床的时候,和何慕相互盯着看的时候,他看到何慕的眼睛里恋慕,那一刹那,气氛实在太好了,他甚至想低头亲下去,不涉及任何欲望和贪念,就是单纯的想要耳鬓厮磨,离彼此近一些。
他们互相喜欢吗?
常明安也谈过几段有始有终的恋爱,但他突然对“喜欢”这种情绪陌生了起来。
“你这魂丢哪儿了呀?”杨小珍瞪他一眼,把一把白菜扔进购物车里。
“没什么。”
杨小珍雷厉风行地转了个话题:“上次那个女孩,怎么样?”
常明安差点把那段无疾而终的相亲完全抛到脑后了,这才想起来,坦诚地说道:“不怎么样,不合适。”
杨小珍恨铁不成钢:“不合适?怎样的算合适呀?”
常明安不回答她,只是摇摇头笑了笑。杨小珍是个火性子,偏偏常明安是个软和的,一拳打下去就像陷到棉花里,无处着力,拿他没办法。
母子俩购完物回到车上,常明安问她:“不如回学校那边,我今早约了人上门把客厅和卧室的空调都换成变频的,大冬天的开个暖气舒服一些。”
杨小珍疑道:“你不都不怕冷的吗,怎么费这个钱。”
常明安摸摸鼻子:“暖些舒服些。”
何慕到舅家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了,舅舅正在沙发上看电视,舅妈在厨房里忙活,表姐表姐夫带着孩子在玩。他进了屋里,仿佛是一个透明人,所有人都只抬头看他一眼,也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了。
何慕原本的小房间在他搬出去之后就变成了杂物间,他没处可躲,只好坐在沙发角落里,揣着兜,一言不发。
他从记事开始就住在舅舅家,他的母亲在他们口中是个不检点的,咎由自取的,脑子有病的女人。脑子没病怎么会自杀呢,抑郁症?那都是吃饱了撑的人才会患的神经病。他上高中,被发现喜欢穿女装,喜欢同性,他们开始骂他是变态,但后来也就把他当做了透明人,虽看他不顺眼,但也要让他每年冬至回来吃顿饭。
饭桌上,舅舅状似不经意地问他:“何慕啊,你妈妈那套旧房子,是不是准备拆了。”
这就是原因。
何慕囫囵吃下去的饺子噎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地难受。
他想吃汤圆,甜甜的,芝麻馅儿的。
第二十八章
何慕把噎在喉咙里的那口饺子吞下去,又灌了几口水,才小声说道:“不知道。”
舅舅还没说话,舅妈却急了起来,放了筷子,说道:“怎么会不知道呢,你这孩子……”
何慕不再想吃了,吃下去的寥寥几只饺子就像石头似的坠在胃里,沉甸甸的,让人难受。他倏地起身,把自己的碗筷拿起来,收到厨房,沉默着三两下洗好,收到碗柜里,背起自己的书包,围好围巾,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走了。”
在这个过程中,饭桌上的几个人都面面相觑,这种沉默的反抗,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舅舅见他真的像是要走,不禁打起了圆场:“这么早,饭还没吃完呢,坐下再吃会儿。”
何慕摇了摇头,朝门边走去。
“养不熟的白眼狼……”
何慕把门带上,将那些阴阳怪气和别有用心关在门里,揣着兜站在楼道里,做了个深呼吸,想了想常明安,感觉心里好受了一些,他决定回家,即使常明安不在,那还有木木呢。他坐上了因为过节所以空空荡荡的公车,司机打着哈欠跳了好几个站,把他送到了目的地。何慕一步步朝家的方向走过去,感觉心情也在一点点变好,他哼着歌走出电梯,掏出钥匙开了门。
屋子里好像开了暖气,一打开门就有暖烘烘的风往他脸上扑,里头亮着灯,常明安和杨小珍对坐着,一顿饭已经吃到末尾了,桌子中间摆着的电磁炉里“咕噜咕噜”地滚着猪骨汤底,香喷喷的。
何慕愣在原地,觉得自己似乎闯入了不该去的地方。
常明安见他了也是一愣,随即说道:“吃了吗?”
何慕关上门,站在玄关处,也不换鞋,只是无措地拽着书包肩带,嗫嚅着道:“吃、吃了。”
常明安说道:“妈,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学生,借住在我这儿。”
“哎呀,看起来怎么这么小,”杨小珍舀了一勺汤底喝起来,“这么冷,来喝口汤。”
“阿、阿姨好。”何慕结结巴巴地叫了人,蹦跳着换上拖鞋,拘谨地坐在桌边。
常明安无奈地说道:“别喝了,都滚了多少次了,嘌呤高。”
儿子省心,衣食无忧,杨小珍看上去还很年轻,烫了时髦的大卷发,手上还做指甲呢,她满足地喝了一大口汤,放下碗,说道:“洗碗去。”
何慕浑身都紧绷着,屁股只坐椅子边的一点点,听到这句话,下意识就站起来,杨小珍爽朗地笑了起来,把他拉下来坐回到椅子上,说道:“这孩子怎么这么老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