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刻,娃娃觉得无比的羞赧,他觉得自己脏透了。
陈志无言的看他静默,男孩赤/裸的身体朝他走过来,每一步都像是带了风,吹得人心里打颤。
陈志看他的头发,看他的眉眼,看他小兽般孤注一掷的决心。
娃娃安静的站在他面前任他看了个遍,随后踮着脚尖闭着眼睛去吻他的脸。
陈志向后退了一步,娃娃在空虚中睁大了惊异而失落的眼睛,但下一刻,陈志张开双臂抱住他冰凉的身体,感受着男孩儿瘦削的肩胛骨,也体会着眼泪砸在胸前的滚烫。
陈志想,那就放纵一次吧。
窗外是浓墨重彩的夜色,风拍打在玻璃上阵阵呜咽,像是有人在哭。
陈志抱着他踢开主卧的门,他的大床柔软,娃娃陷进被子里,黑色的长发滚在脸旁,他需要很用力才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害怕。
陈志过来拥吻他,那吻压抑而沉默,似乎所有意犹未尽的话都在无声中被消磨了,只剩下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在劫后余生中肆意纵情。
娃娃适应着身上的重量,随后伸手去解陈志的腰带。可手还没等找到地方就被人从中拦下,陈志严肃的看着他,窒息带来的喘息让他的双目变得通红,像一只兽。
“从现在开始,你无须讨好我……我带你回来,不是为了这个……”
娃娃的长睫毛抖着,整张脸白的吓人,“可我……”他语气里有微微的颤抖,像是太难开口,随后他说:“可我只有这个啊……”
陈志看着男孩溺水般的表情,不自觉的攥紧了拳头。他想到了他与他初见的那几次,他也是这般无力的倒在床上,缩着身体,百般的讨好他,而陈志,却能狠着心的把他欺负在身下,看他被冷汗浸湿的头发,看他死咬着的嘴唇,一点点把人逼到绝处。
而现在,他终于觉得那些就像是惩罚,在他和他之间横了一条像是渡不过的河流,两人隔水相望,目光所到之处遍地荒芜。
但是陈志想去试一试。
陈志扯过被子盖在两个人的身上,灯光璀璨下照的娃娃的眼睛很凉,陈志不愿看见他那样孤绝的目光,所以他便如同被蛊惑般将手覆在了男孩的眼睛上……
“跟在我身边吧……我们都没有退路了……”
娃娃听见这句话,终于在陈志手掌下闭上了眼睛,泪水从细缝中洇了出来,烫到人的心里去。
无人知道他们于地下室初见的那一天,娃娃是做了什么样的豪赌。
他在黑暗里待的太久了,久到感觉自己已经快要魂飞魄散,他终于在漫长的等待中消磨掉最后一丝不认命的坚持,比起肉体上的疼痛,他厌倦自己灵魂上被烙下的屈辱标签,他不再想被人当成玩具,他不想活的卑微而痛苦,他想认命了。
他无数次的在最绝望的时候用牙齿咬住舌头,却到底不甘心的咬下去。他想着,如果活不下去,那就死掉好了,就在今天死掉好了。
但那天命运给了他一个选择。娃娃窝在冰冷潮湿的笼子里,一抬眼就看见了陈志的那张脸。他的目光疏冷,一圈圈扫视着地下室可怜的孩子们。而娃娃也从未那样大胆过,爬着跑到笼子边,就想着对他笑笑。
像是求他带他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北哥我终于把他们两个撮合在一起了,一想到这儿觉得好!开!心!
所以我决定更一则吐槽小日常——
陈志:说!你当初见到我的时候是不是被我的美貌所诱惑,所以想着跟我私奔!
陈小娃嘴角抽动轻瞥一眼身边的男人答:呵呵,你想多了,我只觉得你挺傻大个的。
第14章 Chapter 13
陈志难得的起的早了一次,摸开手机一看七点不到,埃及棉的窗帘厚重,挡着外面的阳光,显得屋子里光线像是下午一样,晦暗的要人沉沉欲睡。
陈志早些年睡眠质量极其不好,所以在老别墅里的时候他就有一个秘而不宣的规矩,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得睡到自然醒,要是有谁敢在他睡的正香的时候把他吵醒,那后果基本上和摸了狮子头差不太多,在陈少恶劣的脾气和几乎能把人吓死的低气压下,所有人想的都是怎么把这条备忘录贴在脑门上了。
但是那些人永远都不会知道,就这个“困世魔王”竟然也会又自动自觉的遵循日出而作的那一天,而且还做的比谁都好。
陈志一看睡的也差不多了,更难得的是这清早脑子清醒,看了一眼旁边依旧睡的毫无知觉的人,掀开被子走了下去。
小区的小公园里已经有一些人在晨练,早晨的空气好,陈志觉得最近的身子骨显而易见的有些颓,这些年他的生活作风已经差到人神共愤的地步,连带着这些日子他哥对他进行的心灵上的摧残,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都像是换了个人的一样,有时候半夜醒来前胸疼的紧。
陈志一直以来都有这个毛病,压力一大就特别容易犯胸口疼,为此白飞没少拿他逗乐子,说他林黛玉转世,以后取名字叫陈颦颦好了,那个时候陈志满脸黑线,一方面觉得白飞可能是有些膨胀了,另一方面他感受到了异常的不可思议,连白飞那个浑到举世无双的人都还学习了我国传统文化,这让他很焦灼……
而这些事情大概也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陈志二十岁出头,正是无法无天的时候,而白飞也还不像现在这样生活颓靡。一想到白飞他就觉得头疼。自从白飞那个混蛋上次在“声嘶力竭”里差点把人玩死,整个人就基本上销声匿迹了,这些日子纷纷有人联系他也没个踪影,后来人人都以为是陈志把人藏了起来,但是陈志那个时候一心想着他哥和那个小娃娃的事儿,打了一次电话发现关机也就没再管,毕竟他一个大活人,只要不死,基本上就两种可能——要么是他爸把人“发配边疆”,要么就是他自个儿觉得犯了事怕他老子捉他归朝,装死去了。
陈志紧闭着嘴唇一圈一圈绕着小区的路上跑,耳机线让他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那小孩儿昨天晚上怕的够呛,他搂了半天那小身子都还紧绷着,后来陈志累的实在撑不下去先睡了,等早上醒来时发现那孩子紧紧裹着被子,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他看人好不容易睡的沉了就没再找耳机。所以在顶着凉风跑步的时候只能想些有的没的事情,好快快支撑自己继续跑下去。
可脑子一想到白飞就不得不想到娃娃。那脸旁呼扇着溜过他的眼前,他的脚步下意识的就一顿,然后再也没了力气,只能劝说自己走走也就算锻炼了。他走出小区顺着马路边往远处走,心里念念不忘的都是那小孩儿的眼睛。
其实按理说娃娃十七岁已经不像小孩了,正常市面上这么大的孩子基本上也都上了高中,要么是每天在学校里调皮捣蛋,要么就是认真学习努力考个好大学,基本上不会像他一样,眼角眉梢都是在成/人社会下磨砺出的乖顺,有时你一个眼神看过去他就什么都知道,聪明的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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