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和白飞以前没少来这地方,白飞吃东西挑剔,一点毛病都不许有,有时候胃口不好了,想什么都没意思的时候就拉着他跑这儿来,豪叔不是厨师,平日里根本不下厨房,唯有这么一道看似简单的“赛螃蟹”做的惊为天人,饶是白飞那么挑剔的主儿吃了都没话说。
豪叔应了下来就去准备,叫服务员进来送两本菜单看。
陈志把豪叔应付了过去就侧头看身边老老实实坐着的陈珂。
陈珂穿着他少年时代的白T恤,那件T恤是件特别普通的基本款,但陈志特别喜欢,尽管衣橱里每年到了时候总会清出去一些穿不上不喜欢的衣服,但多少年过去了,这件T恤他始终舍不得,也就留了下来,却没想到多年以后竟然派上了用处,穿到了陈珂身上。
陈珂低着头,两只纤细的手紧紧握着白瓷杯子,里面的水已经见了底,可他也没续,就呆愣愣的盯着杯子,像是在发呆。
陈志把手心覆了过去,不出意外,陈珂的手冷的厉害。他一直也奇怪,按理说他家里的温度不低,陈志看他却总是很冷,晚上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陈珂总是紧张的厉害,自顾自的贴着床边背对着他,一道背骨盈盈而立,瘦弱的让人心疼。但是一旦睡着,陈珂就像是会冷,总会不知不觉的往他身边凑,像猫一样。陈志不止一次的在睡着后被他冰凉的手脚惊着,黑暗中一睁眼就看见小孩儿微蹙的眉头,整个身子缩成小小的一团,被子裹着脖子,徒留一个下巴尖。
不知怎的,陈志就想起了小时候老人说的话,都说手凉的孩子没人疼。现在想想,那些晦暗的日子长年累月的熬下来,陈珂的身子八成早就坏了。
后来陈志就去商场买了好几个卡通的暖手宝,平日里只要他在家就给暖手宝充上电,让陈珂自己抱着。有时看他悄声的坐在沙发角上抱个大黄鸭,倒也觉得有意思。
陈志一摸,看他应该是冷了,就给他的杯子里续了一杯,又一口喝光了自己杯子里的水,按了铃叫服务员重新倒壶热的,临着人要走了,又嘱咐一句里面放点糖。
陈志把陈珂的凳子往自个儿身边拉的近了些,随手翻开一本制作精美的菜单,问:“想吃点什么?自己看看。”说罢便把菜单往陈珂那边推了推。
陈珂把杯子松了开,两只手的手心烫的通红,像是猫爪子。此时看着上面各色各样的菜名,无措的搓着手指。
“我……我也不知道……”陈珂声音有点小,陈志听不大清楚。
陈志有的时候觉得陈珂就像是一个万花筒,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变了。记得刚开始在家里见到他时,小娃娃一张单纯的脸上满是刻意的浓艳,眼底眉梢都是没心没肺下的大胆,那样造作而卑微着讨好他,任由自己把他折腾个个儿。
而后见的次数多了,他才发现陈珂根本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他胆小,怕疼,又有着作为一个mb最不该有的羞耻心。每当他看他跪在自己脚下,都仿佛能看到一个被压抑到极致的灵魂。
而现在,看着陈珂一点一点变得傻呆呆的,再没了那些硬逼着学来的世故和风尘,那丝孩子气便破土而出,像是一棵将要冒头长大的草牙,惹的陈志总想去把手挡在上面,生怕他遭一点霜打。
陈志替他翻了一页菜单,“不用管那些,你就看上面的图片,喜欢哪个点哪个。”
“真的?”陈珂从头发下抬起一双眼,语气里依旧是那点点不经意的孩童般的糯和凉。
“真的。今天的饭都归你,所以你得好好点,点不好……”陈志把嘴凑到陈珂的耳边,恶作剧般的说:“晚上回家吃了你……”
语音一落,就看那孩子抿着嘴唇一脸紧张的盯着他,眼里有灯反出来的光,他害怕了。
本身就是句玩笑话,陈志看他这样就知道自己吓到了他,心里一疼就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傻,听不出我是逗你玩的?放心点吧,他们家菜都不错,踩不到雷。”
陈珂暗暗的咽了下口水,转而把目光重新投到菜单上,伸出食指,边看着他边试探的点到一张菜图上,“那这个……行不行……”
陈志端起茶杯看了一眼,是个照的特别有食欲的糯米排骨,但是比排骨更好看的就是陈珂现在的表情,怯生生的,像是只想要偷吃鱼骨头的猫,一面看着主人要不要给,一面又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打。陈志看他这样子觉得又可怜又可爱。当即决定,“就这个了,要两份。”
“……吃不了那么多……”
“没事儿,让豪叔给咱俩打一份做好了放车上,明天咱俩热热就还能吃。”看后他随手点了几道他们家的主打,就叫了服务员进来走菜。
吃到一半,豪叔敲门进来送刚出锅的“赛螃蟹”,顺便带了一盅厨房新煮的豆沙汤圆。这道甜品是店里的珍藏,平日里花多少钱都是点不来的,煮一锅也上不了几份,一般都是看着关系极好的送去。白飞和陈志两个男人都不喜欢吃甜,今天豪叔特地送进来,就是给陈珂的。
服务员把东西摆在陈珂的面前,而豪叔看着陈志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口他的“赛螃蟹”,便有些等不及的问:“怎么样?手艺有没有差?”
陈志话也不说,就伸出了个大拇指,故作深沉的点了点头,逗得豪叔“哈哈”大笑。
“今天来不来点酒,地下酒庄里刚来了两瓶好的,给你开了?”豪叔知道陈志平常总喜欢喝点,所以一有好货就先告诉他。
陈志抿了抿唇,但到底没开,“今天不行,自己开车来的,怕被抓。”
“你还怕这事儿?这宽城里谁不知道你陈公子的大名,一句话的事儿。”
“不行,这命可是自己的。下次吧,我叫人来,咱们哥俩好好喝两杯。”
豪叔觉得陈志哪里变了,他说不上来,就觉得和以前的他想比,现在的陈志更有人气儿了。陈志浑的时候整个人疯的厉害,若论放得开,动真格的没人比的过他。但现在他有种以前没有的踏实感,或许是人的年纪长了,自然而然生出了成年人的成熟,谁知道呢。
豪哥一听这话也不再劝,退出身,临着关门还向里看了一眼,就见陈志挽了袖子用勺儿给他身边的小孩儿搅着汤圆……
糯米排骨的香味十足,陈志夹了一块放到陈珂的盘子里,“慢点吃,烫。”
陈珂点点头,看似笨拙的拿着筷子夹起那块排骨。
陈志发现陈珂吃东西有个毛病,吃之前总得探着鼻子闻一下,怪不得是属猫的,连习惯都差不多。
陈志平时吃饭的时候最讨厌啰嗦,带出来的男孩女孩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所以每次都不敢太吃什么东西惹他心烦,一般就充当个花瓶坐在一边看他风卷残云。
但这一刻,陈志笑着看他的小猫崽一点一点吃东西,心里还觉得挺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写吃的真是件又爱又恨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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