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一估算,现在的自己,没有个一百五十斤,至少也得有一百四十多斤,配上不到一米六的身高,真是够分量。幸好皮肤还是很好,白皙细腻,莹白如玉,远远望去,真是一团白面,白得发光的那种,显得人更臃肿发胖。
“爷爷,我一直都这么胖吗?”
连盼刷完牙出来,连爷爷听见忍不住直摇头,“哪里胖?一点都不胖!这叫福气!我看现在那些个女娃娃,个个瘦得跟麻杆一样,活像没吃饭的,你可千万别学她们!”
连盼点头应了一声,望着眼前爷爷给自己用海碗装的堆成小山似的米饭和红烧肉,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胖了。
这红烧肉就普通人的眼光看来,其实做得很不错,卤汁浓厚,并不肥腻,只是连盼从小生长在宫里,别的倒不精贵,唯独一张嘴,吃的可都是天南地北各个大厨费尽巧思奇技做出来的菜,无一不讲究,无一不挑剔,因此只吃了一口,才咽下去,就忍不住摇了摇头。
吃不下。
“爷爷,家里还有肉吗?”
“在厨房里呢,你这孩子,怎么不吃了?”连爷爷说着扒了一大口饭,就着刚出锅的红烧肉,好不畅快。
连盼熟门熟路摸进了厨房,就着这具身体的记忆和身为一名御厨的本能,操作起现代的这些厨具来,也是得心应手。
家里并没有什么好菜,连爷爷以摊煎饼为生,能供养连盼到上大学实属不易,两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旁的真没有闲钱来讲究,不饿肚子就不错了。
连盼洗净了厨房里的一节莲藕,嚓嚓切成了半指来宽的薄片,两片中间并切到底,下头留了那么一点藕断丝连。她快速剁了点肉丁和萝卜丁,下盐和老抽一腌,又哗哗搅了点鸡蛋面糊,将馅丁和面糊抹匀在藕片中央。
此刻锅里的油已经滋滋作响,连盼用筷子夹着藕夹,伸手在面糊里一滚,刷刷刷一个个扔进锅,片刻又一个个捞起来,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不浪费一分一秒,火候掌握地恰到好处。如此刻有人在旁观看,简直堪称做菜的艺术。
刚出锅的藕夹金黄诱人,散发着鸡蛋和肉糜的香味,滋滋冒着热气,还能听到一点点面糊脆裂的响声,连爷爷不声不响吃着饭,突然觉得嘴里的红烧肉有点没滋没味的。
“盼盼,你在厨房里捣鼓啥呢?”老爷子忍不住吸着鼻子钻进了厨房。
要说这老爷子也是个心大的,并不例会自己孙女什么时候做饭这样香了,吃货的本能已经趋势他直接去偷吃藕夹。
没想到这一口下去,他感觉自己真是舌头都要掉了,藕夹外的面糊发成薄薄的小泡,一口咬下去轻轻碎一声,接着又是柔软的白面,再接着就是清甜脆嫩的甜藕,藕里带着嫩肉和脆萝卜丁,在嘴里一搅和,滚烫滚烫地,简直是不想多嚼就要立刻下喉,五脏六腑已经等不及了。
连盼淡定地从坛子里掏酸菜,蹲在地上清洗,也不在乎连爷爷已经一边“烫烫烫”地嚎叫,一边跟下饺子似的将一盘藕夹吃了个七七八八。
哪一回御膳房剩下的菜赐给下面的宫人们,不是都抢得跟什么似的,连爷爷一辈子没吃过御膳房的菜,变成这幅模样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连爷爷买的都是菜场打折的菜,品质并不怎么样,有些甚至不是特别新鲜,也多亏连盼一双巧手,才将食材本身的缺点给掩盖了,虽然比不上从前宫里的卖相和味道,然而已经足够诱人了。
毕竟只有两个人,家里也没什么好食材,连盼这会儿只打算再做一个酸菜炖红烧肉就不做了,多了也吃不完。
“爷爷,院里吃吧。”连盼和爷爷住在郊区的一个平房里,这房子是连盼父亲结婚时盖的,大小倒是够一家人住,还有一个小院子,只可惜后来父母去世,就只剩爷俩相依为命,房子就有些破败的味道了,家徒四壁。
现在是夏天,厨房里生着火,连盼又是个大胖子,洗菜做饭这些从前做起来再容易不过的事,此刻竟然也有些累,主要是热,浑身上下的肥肉就像一件大袄,将她裹得严严实实,不住往外冒汗。
家里自然是没有条件用空调的,连盼只得吩咐爷爷赶快将菜端出去,在院子里吃估计凉快点。
连爷爷也是求之不得,毕竟一把年纪了,在孙女面前这么个馋法,好像也有点尴尬。
小桌子被移到了院里,连爷爷之前自己做的一盘红烧肉已经便宜了院子里的大黄狗,连爷爷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吃着藕夹,其实已经饱了,然而闻着厨房里飘来的异香还是觉得馋,是的,就是异香,同样是红烧肉,怎么就那么香呢?
“丫头,好了没呀?”连爷爷忍不住朝里头喊了一声。
“快了。”连盼一边应着,一边端着两个冷盘出来了,一个是刚才的拍黄瓜,一个是临时小腌的酸辣萝卜,一绿一白,亮晶晶的,看着就清凉爽口。
红烧肉煮老咸菜得用砂锅炖,大火煮起来后少不得文火煨一会儿,急不得。
她盛了一碗米饭,就着藕夹和两个冷菜,感觉总算吃得下饭了。
连盼倒是淡定,连爷爷真是有些坐不住,恨不得立刻飞到厨房先去尝一块,不止是连爷爷,连院子两旁的邻居也出动了,老头老太一个个扒着连家的院子朝里张望,“老连头,弄什么呢?太香啦!”
然而连爷爷早已将院子大门给锁上了,准备……吃独食!
家里头就买了那么点肉,他得吃一半,另一半还得留给孙女吃,哪里够这些人眼馋的,一人一块,不就没了?
连盼看着爷爷的护食行为,忍不住瞧瞧抿了抿嘴角,这会儿已经是下午晚饭点,家里确实没什么菜了,再去菜场估计也买不到菜,她心里好笑,却也没说什么。
与此同时,J市郊区旁的国道上,正行驶着一辆黑色的奥迪,在高速发展富人扎堆的J市,这辆奥迪并不显眼,反而有些平淡无奇。
然而如果看向车里坐着的人,那可真是和平淡无奇完完全全相反了,因为车里坐着的人,正是本市最为杰出的青年才俊严易。
或许有人不认识严易,毕竟他为人十分低调,并不常在公众露面,然而如果说起广元地产,那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毕竟这J市乃至全国,恐怕一半以上的大厦和住宅,都是广元名下的,说是富可敌国,也不过如此了。
开车的是严易的秘书林至,是一名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身着考究的定制西装,左手一块百达翡丽的经典款式手表,目光冷静,一看便知是绝对的社会精英。
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年轻人,大概二十多岁,一头漆黑的头发,相比林至梳起的精英式背头,他的发型则要普通的多,或者说根本也没有发型可言,柔顺的黑发就这么垂在头上,称得他的皮肤更加苍白冷淡,连脸部细小的毛细血管都隐约可见。
他身量高大,坐在车厢里,膝盖要超出座位一些,坐在车里,仿佛显得一双大长腿都有些憋屈似的。
他的穿着也十分随意,一条黑色长裤,一件深色polo衫,一双休闲鞋,没有logo,看不出是什么品牌,不过穿在他身上,却有一种特别的质感,只可惜他好像太瘦了,连衣服都有些空荡荡的,再配上他几乎没什么血色的嘴唇,让人忍不住担忧他的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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