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男主_南枝【完结+番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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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会做菜的,小的时候妈妈要上班,他放学回家都会自己做菜。
庄籍带着孟璃在家里转了一圈,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孟璃是像个小妹妹一样的,并不十分粘着庄籍,对庄籍带着仰慕和尊敬,爱笑,嘴甜,有时候会犯傻。
结果菜是孟璃做的,她居然是真有一手好厨艺,她用着庄籍家的大厨房,锅里炖着汤,又切着菜,说,“我妈妈很传统的,觉得女孩子一定要会做菜,不然会被公婆嫌弃。现在这个年代,谁还在意这个啊。但她就是那么凶,我要是不做,她就要念叨我,让我没法清静。”
孟璃的家世清白,是很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大学里的声乐教师,而且很会跳舞。
孟璃身上有从他们身上遗传来的天分,也有知识分子家庭熏陶出来的气质,这也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庄籍道,“现在像这样严格的妈妈,可是少了。”
孟璃说,“可不是嘛。我觉得我妈可能根本就不是想训练我,她就是懒,我爸又不爱吃外面做的菜,所以她就找了个理由,让我在家里做菜。”
庄籍被她这话逗得笑起来,“你肯定是你家的活宝。”
孟璃说,“活宝称不上,不过我爸妈的确都不惯着我,该要我做的,都要我做。”
庄籍觉得好奇,“你家里怎么会让你学表演呢。”
知识分子家庭,大多觉得演艺圈子乱,不会愿意让孩子进娱乐圈。
孟璃明白他的意思,笑着说,“其实还好啦。我家里是自由民主的,我爸我妈都觉得我的人生当然由我自己选择和把握方向,他们说,他们能够给我的,除了我的身体之外,就只是教育和教训我,让我长大后能够有自己选择人生方向的能力和判断力,要是我没有这个判断力和能力,那我就要由他们给我做选择。我很喜欢表演,那种赋予一个角色灵魂,让各种人物人生出现在屏幕里,让别人都能看到体会到的感觉,是一种莫大的成就感,我觉得我的人生里,不会有比做这件事更让我高兴的事。我喜欢这件事,所以就执意要学表演了。我爸妈听我说了理由,就很支持我。其实我从四岁就学小提琴,也学过钢琴,二胡也会,几乎所有乐器都触类旁通,最初太小了,完全坚持不下来,不知道挨过多少打,之后也学过芭蕾,总受不下来苦,也没少挨我妈打,我说要学表演的时候,我妈就说,到时候我不会打你了,但是要是你吃不了苦,又半途而废,就回家做老师,一辈子在我和你爸的跟前,再也不许闹腾。”
说到这里,她回头看了看庄籍,庄籍在洗一节藕,说她,“嗯。所以我一眼就看上你了。看来我的眼光没错。”
孟璃当然知道他这所谓看上,不是爱上的意思,只是他认可了自己的才能,但这也够孟璃高兴的,她问道,“师兄,你呢,你当初怎么会学表演。”
庄籍笑着说,“和你的理由差不多吧。不然我怎么能说我一眼就看上你了呢,你和我太像了。只是你比我活泼讨喜,我最初心里只是憋着一股气,刚进剧组的时候,得罪了不少人,吃了不少苦头。”
孟璃很惊讶,“怎么会,师兄,你的第一部戏不是演的李世民少年时代吗,是一举成名了嘛。”
庄籍道,“哪里,在这个之前,我在各种剧组里打了三年多杂,也演过很多小角色。”
孟璃哦了一声,开始认真做菜。
庄籍洗完藕,洗手擦手,之后去拿了相机过来。
庄籍为孟璃拍了很多张照片,他作为演员,而且喜欢摄影,所以照片下的孟璃,很漂亮,有种温柔娴静端庄贤惠的美感。
饭菜做好了,庄籍又拍了菜色,然后上传了微博。
其中有两张图片是带着孟璃的,孟璃切藕片的时候,孟璃将餐盘放上餐桌上的时候,其他就是做的菜了。
图片稍稍做了处理,让孟璃看起来更漂亮。
另外几张图片就是菜色和餐桌上的红酒以及花瓶了。
庄籍写道,他本来要下厨秀一下厨艺的,结果在孟璃跟前实在没法秀厨艺,因为孟璃是大师,所以菜是孟璃做的,刚才他偷吃了一点,很美味。说他和孟璃准备用晚餐了,希望大家能祝福他和孟璃。
刚发上去,便激起了千层làng。
这微博是非常显而易见地揭示他和孟璃的关系了。
谁能说这是炒作,谁会这样炒作。
这是实实在在地谈恋爱了吧。
庄籍同同门小师妹恋爱,这个新闻一下子就力压群雄,别的什么人的新闻都在这条上面黯然失色了。
庄籍可是数年没有传过绯闻了,现在一上就是居家图,要结婚的节奏啊,谁能受得了。
粉丝们简直要哭死了。
当然,还是祝福地居多。
孟璃也从籍籍无名之辈,一下子就跃上搜索头条了,大家都开始翻看汉宣帝的剧照,看上面的霍成君。
最初完全不受关注的出演霍成君的孟璃,现在成了最受关注的女演员了。
这是连带着把汉宣帝大大地炒了一把。
庄籍这微博一出来,各大新闻媒体娱乐版都开始上这条新闻,毓熙也开始加紧猛炒孟璃,将她和庄籍的恋qíng拿出来轻描淡写但是又挠人心痒地说了一番,还放了两人在一起的其他照片。
让这个炒作,怎么看怎么是真的。
夏榛忙着公司事务,前阵子从加拿大回国就跑山西去了,而且亲自在矿上住了两天,之后又在洽谈工作,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时间来关注庄籍的事qíng,等从山西回到S城,他是在和朋友应酬的时候,才得知庄籍和孟璃的事。
电视里在放娱乐新闻,上面正在讲庄籍和孟璃。
夏榛看到,当场就傻眼了。

  


☆、第 13 章

  第十三章
夏榛盯着电视屏幕,娱乐版主持人笑着说,“庄籍对事qíng一向认真,这般介绍孟璃,可见他对孟璃的确很不一般,有人开玩笑问他是否已经有考虑同孟璃的婚期,他笑答,要先以孟璃的事业为重,但是的确有考虑。两人金童玉女,羡煞旁人了。”
夏榛傻在了那里,屏幕里放出的是庄籍和孟璃在一起时候的照片,里面庄籍俊逸优雅,即使说容貌jīng致到风华绝代也不为过,只是这是形容女人的,不会有人用在他身上,但孟璃就显得太生涩了,好在年轻,单纯,眼睛亮晶晶的,特别吸引人。
但这两人在一起,的确是金童,但夏榛绝不承认孟璃是玉女。
他在傻眼之后就满心慌乱了,心想这怎么回事,庄籍要结婚了吗。
他几乎坐不住了。
旁边易逍看到他神色上的怪异,便说,“夏榛,你看什么?”
夏榛说,“哦,没什么。”
易逍也看了一眼电视,然后说道,“哦,是庄籍呀。娱乐圈的这些事,都做不得真的,九成以上是炒的,要是真的好上了,基本上是领了证才会捅出来。”
夏榛震惊了,说,“领了证才会捅出来,他们领证了吗?”
庄籍一直单身的时候,夏榛也没觉得怎么样,突然发现庄籍是可以结婚的,会和一个女人组建家庭生下孩子,这简直让他无法忍受,心中又酸又恼。
易逍觉得夏榛够奇怪,说,“这个,我哪里知道,不过,要打听一下,也是很容易的事,庄籍在的那个毓熙传媒的老总,我认识。”
易逍比夏榛大几岁,他是贺嘉的表兄,贺嘉的母亲和夏榛的母亲是闺蜜,关系非常好,所以夏榛从小和贺嘉认识,这种打小的jiāoqíng自然很铁,所以在贺嘉从国外留学回来后,就把表哥易逍介绍给夏榛认识了,夏榛便同易逍成了朋友。
贺嘉家世不凡,家里有政界背景,父亲是地产大王,财力雄厚,他本人则是个喜好玩乐调笑的公子哥,吃吃喝喝,赛马打猎,自从回国,还没gān过正事。
夏榛看到庄籍这条新闻,简直要没心qíng陪朋友,但这是他请客招呼朋友玩乐,总不能先走。
再说,他是为上次请叶琮帮忙的事道谢才发起了这次聚会,要是他先走,那也太不像话了。
叶琮家世堪称他们这几人里之最,是正儿八经四九城里的显赫家族里的少爷,不过为人却很低调,做事也很谨慎,上次就是他一句话,找人将网上有关夏榛的消息删掉了,比夏榛自己找人办利落好看得多,他到S城来玩,夏榛自然要招待他。
夏榛和他认识,也是打小的jiāoqíng,所以叶琮同贺嘉也认识,还关系不错。
贺嘉一张嘴口无遮拦,他本来在和叶琮玩斯洛克,此时则握着球杆,也被新闻吸引了注意力,看了一眼之后就说,“夏榛,这个庄籍是你的那个高中同学吧。以前在你家见过一面的,当时就觉得他长得好,这当明星了,看起来更有味道了啊。不过,他这样子,肯定是gay吧,还和女人结婚吗。我妹妹说他是受。”
叶琮也看了过去,易逍于是直接把电视暂停了,定格的正是庄籍穿着汉朝十二章纹玄色皇帝常服的样子,满身气势,却也带着文秀。
易逍说,“好像的确有传言说他喜欢男人,不过这个也做不得准。圈子里的传言,就没谁是笔直的。”
说着,看了叶琮一眼,“琮少的消息肯定最准。”
叶琮说,“问我,我可不知道。我关注这个做什么嘛。易哥,你投资这方面生意的,比我们肯定知道得多,娱乐圈乱,和这个圈子扯上关系,对我没什么好处。”
夏榛心里感觉怪怪的,盯着那大的屏幕上的庄籍,替庄籍说话道,“贺嘉你看谁都像gay,是不是因为被你那个妹妹说多了。”
他那个妹妹,现在才小学毕业,但小女孩儿早熟得让人叹为观止,看这个是攻,看那个是受,让人不胜其扰,但贺嘉把她宠上了天,简直到妹妹说什么是什么的地步,夏榛是看不上的,但没法子,别人家的妹妹,轮不到他来管,再说,他自家的弟弟,他都管不住呢。
夏榛心里感觉实在矛盾,明明他喜欢庄籍,也希望庄籍喜欢自己,但是,他却不会愿意别人说庄籍是gay,因为这个词在这一群人里,是被他们当成贬义词的,娱乐圈里的gay,更是被有些人嘲笑贬低侮rǔ得比靠身体上位的艳星还厉害。他心里不希望任何人说庄籍的坏话,那种调笑侮rǔ之词,他就更受不了了。
贺嘉却不知道夏榛的那婉转心思,直言直语,说,“一个大老爷们,像庄籍那么chuī毛求屁的,不是gay才怪了。以前在你家的时候,我不过是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脚,他居然转身就走了,简直让人莫名其妙,老子现在还记得他当时那个嫌弃我的样子,反正这人老子看不上。”
夏榛则道,“你故意去踩人一脚,还有理了呀。当时害得我都不好做人。”
夏榛也记得当时的事,那时候还是高一或者高二,夏榛不知道贺嘉到他家了,带了庄籍回去作客,贺嘉是个好捉弄人的,故意整庄籍,庄籍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爱笑,总给人一种忧愁的感觉,于是贺嘉越发整他,还故意踩了他的脚,庄籍开始还没说什么,之后转身就走了,连招呼也没和夏榛打一个。
贺嘉道,“你别说我,反正人和人相jiāo,第一眼的感觉是很重要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
叶琮慢条斯理说他,“你这又不是相亲,还讲究第一眼的缘分吗。而且,你刚才用错成语了,是chuī毛求疵,不是求屁,你嘴里,什么都是屁。”
贺嘉嗤笑一声,道,“我才不像你那么不自由,我想找女人,随便找,才不会像你那样相亲。还有,你不要在我面前炫耀成语了,我知道你比较行,行了吧,大哥。”
又对夏榛qiáng调了一遍,“我对庄籍不感冒,再说,娱乐圈里,不过是外表光鲜,被捧成偶像受人追捧,其实既累且穷,大多心思不正,为上位不择手段,内里肮脏。我认识一个人,被他睡过的女星,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了,还是人自己送上门的,可见这些人,啧啧……夏榛,往你身上扑的女星也不是没有,其实那个圈子里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被富婆包养的,或者直接陪男人卖屁股的,多得很。你让表哥讲给你听,他能说三天三夜。当然,庄籍也好不到哪里去,再说,他就知道装B,骗一骗小女孩而已。”
夏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贺嘉他们还算说得比较客气的,有些没品,只是有钱的,不过是把陪了他们的女星当成jì/女一样,既享受生理上的快感,心理上又要鄙夷rǔ骂她们。
夏榛最后道,“好了,不要说了。庄籍是我朋友,别人怎么想他,我或者管不着,要是管得着,我不能让朋友受到侮rǔ。你们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
贺嘉道,“就你还当人是朋友,他红了之后不是根本就没联系过你吗。这种人,就是忘恩负义的。”
夏榛沉着脸没答,叶琮说贺嘉道,“好了,好了,朋友的朋友,虽然不一定是朋友,但也要给面子嘛。”
又用眼神示意贺嘉不要再乱说了,不然夏榛都要郁闷死了。
这里易逍是年纪最大的,不过他在另外三个公子哥面前,是家底最薄的,最初全靠贺家支持,才有了如今的事业。
所以他是要由另外几个玩好的,此时他便说,“其实娱乐圈乱归乱,也有洁身自好的。不过,你们要是想见谁,我都可以试着给搭上线。”
贺嘉年轻气盛,口无遮拦,叶琮明明说过他了,他却依然道,“表哥,那你约庄籍,看他会不会出来陪客,多少钱可以睡他一晚。”
夏榛瞥了他一眼,这次居然没有和他生气。
易逍是有一个文化公司的,而且投资影视城,且他关系广路子多,娱乐圈里不少人要靠他,所以会买他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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