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跟被灌了迷魂汤似的,卯足劲儿要填B市的大学,被桑家妈妈训得狗血淋头:“跟你说了隔行如隔山,人家都削尖脑袋往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挤,你填R大念个大而无用的冷门专业,回头喝西北风啊。”
桑榆一个人闷在房间想了两天,没找程宸,自家父母也没怎么理会。填志愿那天,她偷偷跑到学校,平行志愿一二三四全部填了R大。
那个被妈妈关在家里埋头写题的小姑娘,在十七岁的盛夏,向昨天挥了挥手。
☆、迷魂(1)
薛灵芸让我想起一类文学形象,如同纳博科夫、托马斯曼笔下的男孩女孩,适合远远观赏,因为矜贵,不可触碰。
我在伦敦当地一家报纸上读到关于她的不幸消息,心内不免唏嘘。
虽然她并非那类人见人爱的甜心,她是寡言而神秘的,眼神清冷,散发着不属于十九岁少女的气息。
但她的确是我见过最迷人的少女。
仿佛暗夜中生出的蔷薇。
在同她的交谈中,我略微知晓她如何修炼成今日模样。
而今她躺在十二月泰晤士河冰冷的河床里。
斯人已逝,而生者,恐怕余生都会坠入梦魇。
这是个寒风凛冽的冬日下午。天气太冷了,街上的人捂得严严实实,恨不能就剩两只眼睛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撞上电线杆。
通常只有这个时候,人们才会羡慕起契诃夫笔下的希腊文教师。当然,这没什么,伦敦人已经习惯了,伦敦的十二月就应该这样,不是吗。
老弗兰克将头埋在大衣里,低声诅咒这该死的鬼天气。他不得不穿过两个街区,到霍普金斯家的杂货店卖烟,因为他的烟瘾又犯了。寒冷的天气里,人们闷在屋子里,总得找些事干。这个年近花甲的老裁缝,一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来点约翰王(John Pleyer Special)。
老弗兰克匆匆走着,经过波利菲尔大桥时,顺便瞥了一眼,因为这座被漆成绿色的桥实在太著名。很多年前,当它还是一座黑色大桥的时候,每年都有很多人选择从这儿跳进泰晤士河,结束自己悲剧的一生。后来有人建议把桥面换成绿色,据说自杀率少了50%。
老弗兰克认为这纯粹是一场闹剧。没人会因为桥是绿色的而不是黑色的,就把跳河的蠢念头甩掉——看,那个戴着红色围巾的亚裔女孩儿不就是嘛。
不,天呐,她是真的准备跳!老裁缝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瞪大了眼睛,慌忙跑过去——
可是,已经迟了。女孩儿纵身一跳,坠入了冰冷的泰晤士河。
一月的上海,外滩15号,偌大的会议室里竟诡异的安静。与会的高层们面面相觑——就在三分钟前,Doug Lin——大boss的高级特助请老板出去接了个电话,一切就变得诡异起来。
他们发誓跟着陆璟十来年,没见过他这么惨白的脸色,好像一瞬间失去了生机。门外甚至传来他微微失控的命令:“我需要见到她。”仔细听,声音竟是微微发颤的,仿佛是怕极了什么。
重进走近会议室的陆璟尽管脸色苍白,但恢复了温文尔雅:“抱歉,各位,家中有要事,今天到此为止。”
96年无数银行财团崩溃时一夜崛起的陆,参加父亲葬礼时,一滴眼泪都没掉的陆,全上海滩都恭敬有加的陆,仪态翩翩永远精致得仿佛在拍巴宝莉广告的陆,就这样中断会议,留下目瞪口呆的一众高层。
有知晓□□的,摇头道:“恐怕又是陆先生那位读高中的侄女。”
薛灵芸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她就喜欢酒吧昏暗的角落,没人注意她,也没人能管得了她——那个老把自己当弱智儿童的小叔叔也不能。就像现在,她可以舒服地靠在沙发上,偷偷打量这光怪陆离的世界——
那个坐在吧台上浓妆艳抹的女人,一定会勾上某个|精|虫|上脑的男人;
那个东张西望浑身高级货的男人,大约从事《不羁的风》里余求深先生的职业;
那个角落里盯着自己的老男人,八成是诱|拐|失|足|少女的老手,占女人便宜的专家;
她摇头晃脑地又喝了几口,突然觉得不对劲——
咦,怎么好像有人在自己跟前?
灵芸迷迷糊糊觉得眼前的人好像挺熟悉。摇了摇头,她决定不去理那人,往嘴里又灌了一口酒,满足地打了个嗝。
可那人动也不动,就是在原地杵着。她有些恼了,晃悠悠地站起来,抬腿就想换个地儿。
却听到对方平静的声音:“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多大的人,成天瞎胡闹。”
灵芸愣了一下,知道大约又是陆璟来领自己回家了。放在平时,她是万万不敢的,可这会儿,借着刚下肚的几口白兰地,酒壮怂人胆,她嘻嘻地笑道:“小叔叔,怎么啦,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还能顶嘴,看来还没醉。”陆璟一把拽着她就准备走。
一靠近,他就闻到灵芸满身的酒气,皱着眉头:“怎么疯成这样。快收拾好,有人在外面等呢。”
“哎呀,让小菁姐姐受委屈了,您心疼了吧。”灵芸嬉皮笑脸道。
陆璟已经不打算理她了,甩了一句:“没大没小。”便抬脚就走。
灵芸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喊着:“怎么啦,她不也才25,我都18啦。”
酒吧外,孙菁菁见到推开玻璃门并肩走出来的薛灵芸跟陆璟,恍惚竟觉得他们出奇的默契,连脚步都是一个调。
花苞一样|娇|嫩|的少女,委屈地拽着年轻男人的胳膊——她甚至发现,他们的衣服都是那样相似,黑色的风衣,牛仔裤,长皮靴……倒像是……情侣。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可两人风衣的衣摆被夜风吹起,蹁跹起舞,嬉笑怒骂,那么亲密。
和谐得几乎刺痛了她的双眼。
乱想什么,她骂自己,再亲密不过是一对叔侄,能出什么幺蛾子。
她赶忙笑着迎了上去。
“外面这么冷,不是让你在车里坐着等吗?”陆璟看见孙菁菁鼻子冻得通红,皱着眉道。
孙菁菁把被风吹乱的长发拨到耳后,笑着回答:“没事儿,车里闷,我出来透透气。也没等多长时间。”
她看向灵芸,捏了捏她的脸:“小丫头,才多大,就背着叔叔出来喝酒啦。”
灵芸被冷风一吹,哆嗦着,酒便醒了一半。她其实不喜欢孙菁菁——准确地说,她讨厌所有对陆璟图谋不轨的女人。
从她13岁看了一本名叫《狼的诱惑》的小说后,她就知道自己这种对于陆璟的感情该怎么定义。后来这本书被陆璟看到,他翻了几页,觉得傻乎乎的,就给收了。
不过,灵芸牢牢地记住书里的描写,并且通过类比,总结出自己对陆璟的感情:占有欲,由亲情而升华成的高于爱情的,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
她才不会告诉陆璟,她一直知道陆璟不是自己的亲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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