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画架前,调色盘里乱七八糟地混着劣质的颜料,望着不远处的桂花树,开始涂鸦。
对,涂鸦。
我并不会画画,这是孤儿院新开设的美术课堂,据说是捐资人要来参观,所以让我们“表演”。
我知道,这是我的机会。
和有钱的捐资人一起的,肯定都是有钱人,只要我表现得乖巧,是不是就会有人领养我?
我从小就是个很有心眼的人。
只是没有想到,我真的被人注意到了。
不是捐资人,不是想要领养的有钱人,而是我的老师。
她低声怒斥:“你这画的都是什么!”
紧接着,我的画架就被打翻了。
因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画了一只乌龟王八蛋!
很丑,但不妨碍人们认出那是一只大乌龟。
我有些无措,望着脚上好不容易洗干净却被涂料打脏的球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然后,一道清寂独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她吧。”
“成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们这里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院长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男人没有说话,我抬头,含着泪的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清隽的面庞。
那是一张怎样好看的脸!
仿佛天上的神仙,淡漠、冷然、不可触摸。
那是怎样一双眸,冷寂、淡薄、冰封千里。
天山欲飞雪,白头渡相思。
不知为何,我的心微微地疼了起来。
“跟上。”他冷冷地说道。
我恍然反应过来,我被收养了,被这么个神仙般的人收养了!
心里立即雀跃起来,飞快地迈着腿跟了上去。
看到那辆闪着耀眼的光泽的轿车时,我的心砰砰直跳,可瞅见我五颜六色潮湿脏污的球鞋,我立即停住了脚步。
他坐上车,看着我在车门边犹豫,眉头微皱。
察觉到他的不悦,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上来。”谁知他却说道。
我犹豫,只往前进了一步。
下一瞬,一股清香袭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我坐上了车。
我的身体立即僵硬了,虽然我才六岁,可因为是孤儿,我对别人的触碰特别敏感,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我,还是个男人。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冰冷的神色不由得敛了些,“我叫成晞,从今天起是你的养父,你可以叫我成爸爸,我不勉强你,你叫什么?”
“我,我叫丫丫。”
我没有名字,据说是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在了孤儿院门口,孤儿院以前的老院长叫我丫丫,所以大家也都叫我丫丫,从没有人想过要给我起个名字。
“丫丫?”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以后你叫安念吧。”
“安念?”我重复。
安念,是不念,还是想念?
直到如今,我都搞不明白我的名字到底是念还是不念。
我抱着吉他,在河滩边唱着歌,清澈的歌声仿佛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过灵魂。
我都灵魂在颤抖,这一刻,他究竟有没有念着我?
从那晚过后,我已经流浪了三个月,在不同的城市游荡,或是公园、或是广场、或是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或是游乐场……
我站在每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哼唱着他曾在巡回演唱会上表演过的歌。
我的声音虽然不像他的那么清寂,那么的穿透灵魂,但我的柔和和清澈,却能荡涤灵魂。
所以,我被称为第二个他,第二个灵魂歌手。
这也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另一层联系。
但,都没有那晚的联系独特,没有那种联系深。
那晚,我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我将我的身份,变成了我从小心中蠢蠢欲动却深深掩藏的那个身份——他的女人。
我在深重的煎熬中,攀登上了云峰,与他共赴巫山云雨。
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名字。
——千黛。
安千黛。
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却不是我的养母,他们并没有结婚。
我曾被他带过去给外公、外婆拜过年,也是那一年,我才知道安千黛的存在。
安千黛,安念,我们有关联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曾试图去了解过这位很早以前就过世的阿姨,知道她是位影后,拍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知道她跳海而死。
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畏罪自杀,有人说她是抑郁症,还有人说她是故意要在我养父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由她自杀之谜牵扯出来的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养父到底爱不爱她。
爱吗?
我更倾向于不爱。
因为我养父总是拿着一张照片失神,而那照片上雪肤红唇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美丽,气质淡漠出尘的女人,与安千黛的高贵优雅截然不同,那女人仿佛暗夜里的精灵,身上带着股迷人的灵性。
就连我这么个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种打动人心的美。
所以当灵魂贯穿飞上云霄的那一刻,听到“千黛”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震惊的。
虽然养父从来不说她是我的养母,可喊她的爸妈为外公、外婆,我打心底里已经将她划为我的养母。
那一刻,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她的在天之灵在盯着我。
于是,我背负满身罪孽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音乐高潮,我喉咙里飙出高亢的哀鸣,像是为我无疾而终又沉重罪孽的爱情哀悼一般。
我陪了他十六年,却怎么也追不上迟到的二十年。
我们之间,不止是年龄,还差着辈,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那场领养,我将永远无法触及到天神一般的他,而我在亵渎他后,竟然还痴心妄想拥有他,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我在心底骂着自己的不知足,眼里却不争气泛着泪花。
围观的群众立即捧场地鼓掌,只当我是唱到深处。
突然——
砰的一声,我的音响被人踢翻在地。
“臭丫头!竟敢抢你发哥的地盘!”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痞子推开人群站到我面前。
我心知糟糕,平时我最多唱完两首就换地方,今日想到那些过往,竟然不知不觉唱了好几首,以至于被人揪住。
这里的确不是我的地盘,我有预感,恐怕要见血。
“各位大哥,有话好说,我把今天挣到了都给你们好不好,我只是……”
保命要紧,管他骨气还是什么,十六年前,我最擅长的就是低声下气和忍耐。
“哟呵!还挺上道,这模样长得挺俏的,跟了你发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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