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从美国请来专门治疗乖乖的病的权威专家,相信假以时日,乖乖就可以恢复记忆,那时候再相认,岂不是更好吗?
不过这件事还是要委托给吴言,借他的名义带莫语去看病了。
即使莫启林不赞同他的乖乖和吴言那个混小子在一起,可是生米已成熟饭,一切都已经是定局,他也不能再改变什么了。
而且他看得出来,乖乖和吴言在一起,很幸福,很开心。她变得像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又回到了那个天真烂漫的时候。
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只是信游那边……
莫启林陷入了沉思之中,手机铃声却突兀的响了起来。
“喂。”
莫启林稳稳的拿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沉着的应了一声。
“先生,信先生来了。”
lee清冷有礼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莫启林皱了皱眉,“嗯,知道了。”
莫启林挂断了电话,眼神复杂,缓缓看向前方。
……
多年前的夜晚。
“叔叔,请问您可以允许我在语儿二十岁的时候和她订婚吗?”
信游昂首挺胸的站在他那喏大的办公桌前,不卑不亢,谦和有礼的争求着自己的意见。
他审视了一眼这青涩懵懂却目光坚定的面前少年,两人就这样对视了几秒钟,却愣是谁都没有动。
半响,莫启林满意的笑了起来,“信游,很好。”
“谢谢叔叔!”
信游开心极了,精致坚毅的五官展现出淡淡的笑意。
那时候,信游已经是c国的音乐后起之秀,在大型音乐会上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
莫启林对音乐世家有着天然的好感,更何况信游小小年纪就已经如此出色,他更是满意的不得了。
信游有着天生的贵族气质,与生俱来的尊贵让他看起来更加的帅气逼人。
两人正聊着,刚过完十九岁生日的莫语笑嘻嘻的闯进了莫启林的书房,“呀,爸爸,信游哥哥,你们都在呢?嘘,不要吵,lee在找我呢!”
两个男人看着一身雪白晚礼服尤如小天使一样的她鬼鬼祟祟的东躲西藏,最后,还是选择藏在了莫启林的办公桌后面。
她似乎忘了,lee是不敢轻易进这个办公室的。
所以,莫语等了好久也没等来lee的寻找,干脆在书房里和莫启林自己信游聊了起来。
“信游哥哥,爸爸,你们还没告诉我,你们在说什么呢?”
莫语气鼓鼓的鼓起满含胶原蛋白的小脸来,装作不高兴的样子看着信游浅棕色犹如琥珀一般的眼,嘟着粉嘟嘟的唇,十分诱人。
信游宠溺的笑了笑,“我和叔叔在讨论,语儿今天真漂亮,就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
莫启林也溺爱的笑了笑,朝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招了招手:“我的小公主,一晃都长这么大了,都快嫁人咯!”
莫语听到莫启林这样说,即刻脸红到了耳根:“爸爸你胡说什么呢,我才不嫁人呢,我陪着爸爸~”
“哦,你信游哥哥你都不嫁?”
莫启林打趣的问了莫语一句,存心想逗逗她,信游也一脸期待的看着莫语红扑扑的脸蛋和清澈的大眼睛,期待着她会给出什么答案。
莫语似乎吓了一跳,看了看莫启林,又看着信游那温柔的眉眼:“爸,你不可以这样子说的,信游哥哥是会给我找嫂嫂的!”
也许,莫语的心里不想和信游在一起,也许那时她对于爱情其实就是懵懂无知,莫启林和信游都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所以,在莫语和信游之后的订婚的那一天,莫语逃了。
她逃离了c国,逃离了她的家,逃离了信游,选择来到a市。
机缘巧合之下莫语成为了连沐保镖的二当家,在他的公司工作,这些莫启林和信游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知道的。
信游并没有因为莫语的逃走而怪罪,生气,反而是答应给莫语更多的时间来适应,等待着莫语回心转意。
可是谁料到,半路又杀出个吴言呢?
当莫启林再一次秘密来到a市见莫语的时候,突然发觉了莫语从未有过的那种情绪,甜蜜,无措……
“爸爸,你要当外公了奥!”
莫启林当时是震惊的,而信游刚好出国进修三年,他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隐瞒。
他强行的带走了莫语,可还是被她逃了,这一次,莫启林一找就找了莫语整整四年!
也是近期,莫启林才知道,原来他的宝贝乖乖是失忆了!
他不由得百感交集,一切仿佛都在昨天……
想到这里,莫启林不由得泛起了难,现在一切早就已经大变样,自己该如何对信游那孩子有个交代呢?
一股深深地愧疚之情从莫启林心里陡然上升,可事已至此,无力挽回了!
回到西城的山庄,一进山庄别墅,lee就先迎了过来,接过了莫启林手中的大衣,“先生,信先生在二楼书房。”
莫启林想都没想,径直上了二楼,来到了书房。
“叔叔,您回来了。”
现在莫启林对面的身高足足一米九的俊俏少爷缓缓转过头来,笑容如春风般和煦。他的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和尊贵,举手投足间都表现出他非凡的修养。
莫启林不由得愣了愣,多年未见,这孩子长高了,越来越帅了!
他点了点头,示意信游坐下,自己也坐在了沙发上,沉默着。
“叔叔,您已经找到语儿了,对吗?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吗?我什么时候可以见见她?”
信游语气焦急却自然彬彬有礼,有条不紊的问着。
他已经等了很多年,虽然不差这一时半刻,可他就是想确认一下语儿的情况,这样,他也可以安心了。
在国外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想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一遍一遍勾勒她的轮廓已经成为了他的必修课!
改变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关于lee
繁华的A市,夜晚更是热闹非凡。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形形色色的男女彻夜狂欢,纸醉金迷。
但lee不是这众多享乐人群中的一位,她是个特例。她只是活在繁华世界最底层的一粒尘埃,仅此而已。
刚刚在酒吧又做成一笔大生意,把一瓶实际成本只有五百的酒以五万块钱卖了出去,lee现在心情好的不得了,坐在天桥上,望着A市的万家灯火,点燃了一支香烟。
过路的行人不禁纷纷侧目,更有不少小青年朝lee暧昧的吹起了口哨。
不得不说,lee真是美极了。肤若凝脂,四肢纤细,金色长发如瀑,眉眼充满灵气,高挺小巧的鼻子如同精雕细刻一般,樱桃小口微张,轻吐烟雾,更是有种朦胧的美感,亦或是不是人间烟火的仙子。
但这一切似乎都不能引起她的注意,只见她微微皱了皱眉头,纤长的玉手一掐,熄灭了手中的香烟,顺势扔进了垃圾桶,随手拉起了风衣的领子,从栏杆上轻轻一跃,跳下来离开了,只留给路人一个潇洒帅气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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