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各自回了家,莫有容坐在返家高铁上,眺望远处一片荒凉,一时有些感慨。
大学这三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
在家过了几天混吃等死的悠闲日子,莫有容被林千机接走,附带着莫妈的殷切嘱托:“小林,你可别惯着容容。”
莫有容:“……”她绝对是妈妈捡来的没错了。
林千机没跟莫有容交代要带她去哪玩,莫有容一上车又浑浑噩噩的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看着车窗外熟悉又陌生的建筑,莫有容瞬间清醒,问道:“S市?”
林千机应下。
“莫莫,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知道吗?”
莫有容一愣。
这句话怎么听着这么熟悉?
她想起来了,好像很多电视剧里都有这么句话,一般是女生生气时候问的。每到这个时候,不是男生忘了女生的生日,就是忘了两个人的爱情纪念日。林千机突然一问,莫有容开始偷偷在心里算着日子。
恋爱一百天早就过了,林千机的生日也过完了,自己的生日还没到……所以到底是什么日子啊摔!
林千机极有耐心,从他问完那句话,车内一直保持沉默,他仿佛在等莫有容一个应答。
莫有容瞟他一眼,林千机面容平静,不像是生气。俗话说得好,早死早超生,她眼一闭心一横,闭上双眼,近乎是用吼得,说道:“你不会是打算今天跟我求婚吧!”
车内更安静了。
林千机心情似是好到极点,笑意藏都藏不住。莫有容捂脸,妈呀,还真瞎猫碰上死耗子,让她猜对了不成?
还没等莫有容忏悔结束,路虎一停,林千机面朝莫有容,把她两只爪子从脸上扒拉下来,一字一字吐出,道:“既然夫人这么着急,事急从权,今日就把事情定下来吧。”
怎么就事急从权?怎么就定下来了?莫有容万分茫然,目光不经意扫过车窗外,一个巨大的红色招牌让她霎时凝固。
于是,再上车时,莫有容成功变成某明星的准未婚妻。这跨度大得惊人,莫有容魂不守舍,清纯女大学生转眼沦落为清纯少妇,呸呸呸,什么少妇,订婚而已,她的脑洞大坑是填不上了。
林千机没有着急系好安全带,反而捧着莫有容的脸,让她看着他,而后万分怜惜的吻了下来。
唇分,莫有容气喘吁吁,双颊染上两片红云,林千机抵着她的额头,丹凤眼亮得惊人,他的声音因情动显得沙哑,“莫莫,我很高兴。”
“这对戒指,的确是今天的意外,但我还是很高兴。”林千机蹭她的鼻尖,“订婚戒指本来也要找人专门定做的……可你刚才问的那句话,我实在等不及了,只想先把你抓牢。欠你的,等结婚那天,我再为你补上。”
莫有容晕乎乎的,大脑却依然纠结于之前他的问题不能自拔,“那你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真的只是随口一问。”狡黠神情流转,久违的恶作剧似的笑意再次浮现,林千机说:“今天是华表奖颁奖的日子,我只是想看看你到底知不知道,没成想居然收获了这么大的惊喜……”
这算是自己送上门吗?莫有容无语凝噎。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仪式开始
男子好看的剪影落在车窗上,他的睫毛很长,嘴角掖着笑意,莫有容情不自禁的偷偷瞄他好几眼,然后挪开眼睛,小声抱怨给自己听:斯文败类。
“莫莫。”林千机陡然出声,吓莫有容一跳,他道:“你再这样,我不介意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斯文败类是什么样子。”
“不用了!”莫有容义正言辞的拒绝,随即想到林千机刚才说的话,不由得问道:“华表奖颁奖?你是要带我去看吗?”
“《七弦》入围了,今天是颁奖仪式。”林千机说道,“我应该会有机会提名,晚上需要走红毯,可能一时顾及不到你,你跟着米娜一起,行吗?”
“好。”涉及这种关键性的问题,莫有容绝对不会给林千机添乱。林千机叫她一起去现场,是什么意思她也明白。他大概是知道自己获奖的可能性很大,想与她一同分享,与有荣焉,仅此而已。
“还有……”林千机罕见有些迟疑,“颁奖结束后,我要去处理些事情,你乖乖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吃饭,好吗?”
一丝疑窦出现在莫有容心里,但她没有多想,只以为林千机有事要做,应的干脆,“好。”
林千机放下心来。
那些事情,他的小姑娘不需要知道,她只需安心待在他的羽翼之下,一切交给他来处理,这样便好。
……
与米娜汇合后,三人决定分开走。林千机动用林、米两家这些年来积累的人脉,为莫有容弄到了一个观众名额。仪式开始前,米娜带莫有容换了一身大方得体的黑色裙子,两人提前进了场,林千机跟《七弦》剧组一起,走红毯入场。
在无数记者的闪光灯包围下,一个个老艺术家、中青年演员依次入场,一般这些人签约的演艺公司中有潜力的、公司准备大力培养的新人会跟在他们身后。男士西装得体,衣冠楚楚,斯文优雅;女士衣着要复杂的多,争奇斗艳,或清纯或妖媚。还有男女相伴走上红毯,俊男美女,谋杀不少菲林。
林千机并未签约经纪公司,因此没有邀请女伴,而是选择与《七弦》剧组共同走上红毯。聚光灯下,当林千机走上红毯时,无数聚光灯对准了他。毕竟,林千机作为新生代演员代表,为人谦逊有礼,气质翩翩,像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绅士。他不仅演技高超,也很敬业。
但林千机却从不用拍摄广告、杂志封面这样的途径增加曝光率,只是安心拍戏。许多与他合作过的前辈以及元老级人物都对他表示赞不绝口,出道不到三年就能取得如此高的成就,林千机可谓是娱乐圈第一新人演员。
镜头之下的林千机今天一身白色燕尾西装,要知道,一般白色西装不好驾驭,更何况是燕尾款式。这种场合下,黑色西装是最保守的搭配,也最百搭、不挑人。林千机剑走偏锋,却不会给任何人突兀感。他本身气质就无比符合白色西装的绅士气度、优雅高贵,燕尾更为他增添几分中世纪复古情调。
林千机个子高,腿长,燕尾反而拉长了他的身材比例,加之他脸上架了一副金丝边框圆眼镜,儒雅清爽,几分书卷气,一身搭配糅合起来竟十分和谐。
脚踩黑色经典款皮鞋,步履从容。黑发柔软,没太过打理却丝毫不乱。剑眉微扬,一双标志性丹凤眼眼神清澈悠远,眼尾上挑,偏生多了丝丝魅惑意味,既矛盾又和谐。嘴角勾勒出淡淡微笑,既不过分亲近,也不疏远。精致到细微之处,连袖扣都选择了提升气质的宝蓝色,不可谓不仔细。
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白马王子存在,大概说的就是林千机这类人吧。
这是一个天生应该生活在闪光灯下的人物,耀眼的不可思议。很多人捶胸扼腕叹息,这样一个人,优势如此明显却不珍惜,不接代言、不拍广告,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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