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酒的手洒了:“你答应他了?”关泽脩没开口,邢砚溪笑得手都颤,“你为了一个花腰【黑话:警察】,真是什么都肯干……”他冷得齿根发抖,再也抓不稳酒瓶,“贺云开是谁?他他妈就是寰亚的一条狗!你真以为他来找你是为了见那个所谓的文先生!你醒醒吧,他早就循着味盯上你了!”
邢砚溪声嘶力竭地吼完,红着一张脸喘气,突然的,声音断了,好半天,他才觉出不对:“所以你……你做这些,都是故意的……”露出马脚让宁奕发现,好让他适时离开。
男人的脸上,笑容淡得窥不见:“他现在不是好好的没事么。”
肩膀垮下来,艳丽的调酒师无骨似的倒在沙发上:“我真不知道你是这种情痴……”甩掉鞋子,他将脚踩在关泽脩的膝盖上,推了推,“你到底什么时候看上他的?这小警察就那么好?你们才认识多久……”
关泽脩倒好酒,递到邢砚溪手上,同他干杯:“要算起来,我认识他的时间,比你和季墨頔都久。”
眼睛猫似的瞪圆了,邢砚溪大喝一声:“我靠!那得是哪辈子的事啊!”手脚并用地爬到关泽脩身边,“你们怎么认识的?”
酒杯在手上随灯影折射出光怪陆离的光:“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我出国前的事么?”
那一年,继他的母亲之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头七未过,尸骨未寒,他那些假惺惺的叔伯们就为了他母亲的财产,将他撵去异乡自生自灭。走了未尝不是好事,可临走前,他那个一向对他视而不见的哥哥又突然间向他示好,半拐半带的将他推进一间灯光昏暗的KTV包厢中。
黑眼睛在和当年类似的光影中转了一圈:“没有他,就不会有今天坐在这里同你喝酒的我。”关泽脩豁然就笑开了,“我为他,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邢砚溪惊得说不出话,事实上他对文荣的恨由来已久,他厌恶这个人的阴毒,讨厌他身上所有的一言一行,只要想到这个血亲上是关泽脩表哥的男人,曾经差点亲手强暴了面前的老友,他就一阵恶寒:“当年从文荣手上救下你的人,是他!”以至往后那么多年,那么多张面孔,关泽脩在找的始终都是同一个人的影子,一切都无须多做解释。
“你打算怎么办?”邢砚溪瞄着老友,不知是替他高兴,还是为他悲哀,“那颗钻石你怎么处理?”一个贼,一个花腰,真是讽刺的相遇。
可关泽脩却没事人一样,毫不在乎:“没了。”
“没了?”四目相接,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你给他了?!”
邢砚溪猛一下跳起来,脸上的表情由惊愕到悚然:“你这么伟大,怎么不干脆去自首!”嘴角慢慢耷拉下来,水光在眼眶里转,“关泽脩,你忘了你是为什么要回来了吗?千辛万苦走到这一步,做了这么多事,难道你就全都不在乎了?!”
“我一直以为我回来的目的是要向文家讨回欠我父母的东西,可是现在,我改主意了。”黑眼睛的笑容真挚,手在老友拽紧自己衣领的拳头上轻拍,像安慰,像释怀,更像做了一个无怨无悔的决定。
他找到他了,芳华如许,那么多年过去,他差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碰见他,可兜兜转转,偏又叫他们遇上。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若是有天见着光,怎么还能活得回去。
而宁奕,就是他的光,他绝对无法放手的理由。
关泽脩俊美的脸上透出一股生动的红润,是活着的神采,逼真动人:“砚溪,我想要他,我想堂堂正正和他走在一起,我要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爱我,就像我爱他一样。”
“关泽脩……”邢砚溪松了手,终究没能说出一句完整。
与他不同,关泽脩的表情坦然:“寰亚已经怀疑上我,他同我在一起多一分钟,就多担一份危险。”这些都是他不允许发生在宁奕身上的事,“我可以冒险,但他不行。”他是他计划外的一个意外,他的软肋,一处足矣致命的弱点,“我不会让他有事。”
叹息声绵绵,邢砚溪垮了肩,像个丧气的人,掩面:“事情结束前,你是不是不打算见他了?”
“没有必要,还是不见了吧。”关泽脩说。
“你确定?要是他已经来了呢?”邢砚溪转过脸,没有情绪,也不似试探,“我上楼前,在监控里看到这个。”他轻着声,耸肩,把个亮屏的手机往桌上一扔,关泽脩的眼仁都紧了,实时现场监控视频中的人,有张他日思夜梦的脸。
宁奕穿着他送的西装,腰身收得又细又漂亮,头发学了他的样子,精致地拢在脑后,露出光洁的前额。只是几天没见,他似乎清瘦了,五官愈加突出精致,颇有些贵公子的英俊,眼神冷冷扫过镜头,像遥不可及的雪,惊鸿中匆匆一瞥。
“没准他就是来找你的,要是你不想见他,现在走还来得及……”
“他不是冲我来的。”关泽脩打断邢砚溪,抬腕看手表,“我约了Elvin,这个时间,人应该已经在黑门了。”并不是恳请,他凝着眉头拜托老朋友,“他们不能见面,砚溪,帮我,拦住他。”
第29章 (下)
所有的眼睛都往一处去,在一层淡薄如烟的心照不宣中模糊的觑,悄默声的盱视,暗昧的将来人幽幽地窥探。寻欢作乐的声色场,须臾静得像个读书沙龙。
宁奕觉得好笑,抬眸在一张张修饰过的精致面容上巡过,他读得懂他们脸上每一个表情,或浅或深的意味,半遮掩半挑明的,置身事外的将他看,或显而易见的惋惜,或感同身受的同情,更不乏求之不得的人,落井下石的瞧好戏。
这地方没有秘密,关泽脩几次来都是孤身一人,只坐坐,也不找伴。但凡宁奕一现身,这位风度翩翩的情人又总在旁人尚未没觉察到时,悄无声息地离场。两人谁都不提谁,谁也不见谁,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事情经好事者一番声情并茂的添油加醋,生生撰成一部低俗小说,略过恩爱痴缠的过程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结局无非一句,这两人,分手了。
“我说什么来着。”全场最热闹的卡座里,丹凤眼的少年仰长脖子抱手,尖声细气的嗓子,有些故意的刻薄,他用周围人都能听见的音量险恶的讥诮,“就算鲍参翅肚,天天吃都腻啦。我当多大的本事呢,还不是照样吃完了甩~”
想来嘛,这圈子里哪儿来什么海枯石烂,矢志不渝,谁不是贪图一时乐子。真心?早就沤在淤泥里烂得透透的了,哪个有幸见过。
笑声零零拉拉,宁奕没理会,走过一群各怀心思的人,在吧台边挑了个位置,欣长的双腿一跨,很漂亮的坐下:“Vesper Martini。”
吧台顶头的灯光打下来,朦胧胧的光,淡泊的眼神,宁奕身上有一种不属于这里的干净,清澈的,纯粹的,叫人动了念头又不敢造次,生怕一点冒失,就唐突了这位别致的美人,但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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