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情敌的特殊宠爱_潇禾湘水【完结】(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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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怪,他从小感情冷漠,竟然就喜欢上了一个才认识几天的人,但是他对这个事实很高兴,他很喜欢。

  之前他那么生气,都是因为他喜欢上程晨了,他的东西只能是他,不准别人碰也不能碰别人。

  刚才程晨护着他们,他就有一种被所有物背叛的感觉,因此十分愤怒。

  沈煜想起了小时候他养的一只小狗,是别人送给他的,他觉得有趣就留了下来。

  狗是忠诚的动物,不会背叛人,所以他才留了下来,他也对小狗很好,但是小狗却不听话,有一天自己跑出去玩了。

  他找不到小狗很不开心,非常不开心,那只小狗回来了他也不想要了,让人把他关在外面不准进来,背叛了他的东西,他是不会再要了。

  结果他爷爷把狗抱了进来,还跟他说,你的小狗不听你话,是因为你对他的方法不对。

  你要恩威并重,让小狗知道你的厉害,惧怕你,不要一味宠着他,但是只有你能喂饱他,给他关怀,他只能从你身上感到温暖,让它又爱你又怕你,你成了它世界的主宰,小狗就离不开你了,也不会不听你的话了。

  他要成为程晨世界的主宰,让程晨只能依靠他,永远离不开他,只爱他一个。

  第二天一早程晨就起来了,他醒来就看到了已经穿好迷彩服的沈煜坐在他床边。

  程晨终于放下心来,应该是昨晚他睡着后回来了,看样子应该也没什么事。

  他低眉向沈煜道歉,“沈煜,对不起,昨晚我不是故意不帮你的,我只是…”沈煜却说道:“你不用道歉,我知道,没事了。”说完,还勾了勾唇角程晨有些惊讶沈煜的好态度,而且沈煜的冰山脸还难得笑了,他看呆了,笑着沈煜比不笑的要好看很多倍。

  不过这个笑转瞬即逝,要不是他已经清醒了,真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也赶紧起来换好衣服,跟着沈煜一起出门了。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不过让程晨有些烦恼,寝室里的气氛还是很僵,寝室里分成了两个团体。

  而且其他四个看到沈煜总是跟他一起形影不离,很自然就把他划分到了沈煜一边,虽然也会跟他说话,但是明显疏远和客气了。

  程晨虽然性格温润,看起来很和蔼,好亲近,可是他从小也没交过什么好朋友,他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其他人也觉得他好,但就是交不了心,也成不了那种很亲密的朋友。

  他也不会处理这个事情,也不会为了修复关系主动去讨好别人,因此就这样一直僵着,好在他本身人不错,其他四个人只是讨厌沈煜倒不是讨厌他。

  从这之后,程晨发现沈煜变了,变得有人味了,也不再总是冰着一张脸,虽然大多时候还是,但是也会表露出喜怒哀乐,就是更加阴晴不定,难以捉摸了。

  一下子对他很好,一下子又发脾气,甚至骂他讥讽他,有时候还会无缘无故发好大火,要打他的样子,但是过不了多久又会对他很好,很温柔,从来没有人能对他那么好。

  而且沈煜还变得爱欺负他,也老是捉弄他,衣服鞋子都要他洗,有时候连鞋带也要他系,像个大爷一样。

  搞得他对沈煜真的又怕又爱,做事都非常谨慎小心,很怕他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的一章会顺接剧情

  第73章

  但是沈煜又真的对他很好,特意把饭卡给他,说两个人的饭菜都用他的卡刷,当是照顾他的报酬。

  其实他知道沈煜怕他不舍得花钱,不肯吃好的,吃不饱营养不良。

  冬天的时候,沈煜不让他住宿舍了,带着他去了附近的小别墅,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沈煜家这么有钱,房子可以建得那么好。

  本来不想去,觉得不好,占了沈煜的便宜。

  但是沈煜说冬天住寝室太麻烦,他很烦,可是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照顾,如果不去的话就是不负责任。

  反正最后还是被绕着去了,房间里有地暖,两个人坐在地毯上复习,喝一杯热咖啡,十分惬意。

  沈煜拿出了了一大堆冬天穿的衣服,摆在了床上。

  程晨看着他眨眨眼,以为是他是把衣服拿出来要自己整理。

  但是沈煜说:“这些衣服都给你,是我以前买的,现在不喜欢了。”程晨小小的张开嘴,很惊讶,也太多了吧,这些衣服看起来都好新啊!

  “这些衣服都好新也很好看,你为什么不喜欢啊?”拿起衣服堆里的一件大衣,很舒服的面料,而且他发现吊牌都还在里面,上面的价格更是让他咋舌。

  “这,这衣服吊牌都没剪,还这么贵,我不能能。”摇着头拒绝沈煜。

  沈煜的脸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不喜欢?码字买小了,反正我穿不了,你扔垃圾箱吧。”瞪大眼睛看着沈煜吗,程晨觉得这也太浪费了吧!

  看着衣服还很新,扔了实在很可惜,程晨点头接受了。

  程晨一边整理这堆衣服,一边说:“我先挂在衣柜里,我也穿不了这么多,穿了我会洗干净,你也别丢了,说不定哪天又喜欢上了。”听了程晨的话,沈煜脸色好一些,程晨只穿他穿过的衣服,也同意他的说法。

  其实没吊牌的是特意买给程晨的,可是程晨只愿意穿他穿过的衣服那也没办法。

  沈煜很高,身材也健壮,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

  程晨比沈煜矮许多,身材比起他也瘦小,沈煜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变大码了,沈煜的短款他能当长款穿。

  受人恩惠,一定要回报,所以程晨更加细心的照顾沈煜的生活,成了他的老妈子。

  其实活也不多,无非就是洗洗衣服,刷刷鞋子,帮他抄抄笔记,给他泡咖啡,生病的时候照顾下他,在小别墅里还能给他弄三餐吃。

  因为冬天过得很好,程晨也能专心复习,期末的成绩也很不错,奖学金很有希望。

  但是程晨不打算回家,他要去找兼职,大城市过年的时候特别需要人手,找工作很容易。

  而且他回去一趟也要花费很多钱。

  期末考结束,基本就放假了,寝室里的人都回去了,程晨回到寝室里整理。

  放寒假了,沈煜也应该要回家了,他还没找到兼职,得先到寝室住几天。

  沈煜却沉着脸跑到了寝室来找他。

  “你在干什么?”程晨听到带着熟悉的声音,知道是沈煜来了,而且他心情好像不太好,语气有些发怒。

  回过头看向沈煜,那双丹凤眼带着怒气盯着自己,让程晨愣了愣,有点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我整理一下床铺。”沈煜阴沉沉地问:“我是问你为什么要把东西拿回寝室?”程晨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噢,因为我寒假不回家,想在这里找个兼职,可是还没找到,只能先住几天寝室,你也要回家啊!”知道程晨不是故意搬走,沈煜的脸色好了一些,但还是很生气程晨的自作主张。

  看到沈煜的脸色没那么阴沉了,程晨也放松下来,可是沈煜接下来就提起了他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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