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笑了一下,庄婳觉得自己这样真是太奇怪了,不过是前男友有了新女友,自己没必要这样以刻薄的嘴脸咄咄逼人。
“打扰了。”礼节性地道别完,庄婳踩着恨天高绕过两人继续往前走。
鹿南鑫猛的回了神,快步走上前拉住庄婳的手。
“呀!”两声惊叫同时响起。
庄婳蹙起眉,想要甩开鹿南鑫的手,下一秒又被狠狠抵到巷子的墙壁上。
鹿南鑫狠狠地吻了上去,像是无数次午夜梦回里做的那样,把日思夜想的庄婳压在身下,抵在墙上,无论哪里都好,让他再碰碰她。
他离开那天,他们就是这样,在庄婳家抵死缠绵。
他想她想的快疯了。
这七年,她过得好么,怨不怨他,有没有忘了他;甚至,是不是谈了恋爱;甚至,是不是结了婚。
天知道他打听到庄婳等他等了七年是什么样的心情,酸涩甜蜜,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庄婳看看,那里满满的都是她。
“我回来了阿婳,我死也不会再离开你了。”
庄婳泪眼朦胧见又看见了鹿南鑫的笑脸,她看了看鹿南鑫,又看了看天边明亮的月亮,慢慢点了点头:“我等了你七年,熬过了时光,熬过了自己,你千万千万不可以辜负我。”
爱情胆小鬼,有一天也会为了爱情充满面对现实的勇气。
出于爱,忠于爱。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吃狗粮的【打翻】好了你可以下线了,鹿南鑫【后妈笑】。
下一个儿子:
电子竞技界杠把子,流氓界战斗机,校园风云人物——林信老司机
☆、痴汉与翻车司机(0)
第三个世界的庄婳,是个矛盾体。
沉默寡言,总是给人安安静静的感觉,实际上却是知名的言情小说写手,不可描述的内容写过无数遍,恋爱自然也谈过无数遍。
喜欢游戏,是大神【言而有信】的迷妹,而刚好又是他的校友。
【言而有信】,属于退役职业游戏赛手,原名林信,东大特色招牌之一,目前就读的是东大计算机系,每天的日常就是直播打打游戏,教学楼宿舍以及食堂三点一线。
人长得帅,家里又有钱,重点是痴情,被誉为东大花泽类,有个出了国的女友,听说两人十分恩爱——虽然后来,那个姑娘出轨了,提出了分手——不过那是后来了。
“我喜欢林信。”
“我不后悔被发现我喜欢他,各种以他为原型的小黄文,写了就是写了,我不否认。”
“我只是想得到认可,想让他知道这份心意。”
高中时候早恋,什么都没拣到,反而得了抑郁症,这样的傻姑娘,之后便对爱情提不起兴趣,直到入了林信这个坑。
一开始是没有什么大事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庄婳写的小黄文被发现了,满园变成了讨伐大队,原因来自林信这个当事人的抗拒。
“留着一颗心给那渣女呢。”原庄婳低着头轻声冷哼,“他就是傻,永远看不清。”
“我知道是我出现的方式不对,我这人有点偏激,很作,敏感,缺点一箩筐啦。我希望你不一样,我希望你替我去改变一下。”
“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加油吧。”
“哦哦还有,我会把你传到林信刚分手的那天,那是最好的时机。”
作者有话要说: ——最好的时机?什么时机?
——上本垒的时机啊小傻瓜。
☆、痴汉与翻车司机(1)
林信分手的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雨,他就枯坐在酒吧的包间里疯狂灌酒。
没想到这场恋爱最终还是这样草草结束了。
林信知道霍玉在M国过得很好,也知道她在那里有了很多的暧昧对象,他忍了很久,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分手。
为什么呢,林信自问,可能真的是不合适吧。
“吱嘎”一声,包间的门开了,有个陌生的女孩走了进来,林信抬眼看了看她,低声骂了一句不知什么。
走进来的庄婳没有听清,但想想也绝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林信学长,外面下了好大的雨,”庄婳笑了笑,也不在意林信接不接话,径自坐到了他身边,“学长没带伞吧。”
林信的酒量很好,哪怕到现在他也只是微微感受到几分醉意,还算清醒的眸子终于定格在了庄婳的脸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得和霍玉是不同的类型,霍玉就像天上的月亮,纯洁高贵,而这个人,从上挑的眼角里就绽放出极其惑人的魅力,说得直白些,怕是和良家妇女四个字一点也不沾边。
林信淡着一张脸,从对方的眉眼往下扫,脖颈到锁骨到胸到腰,最后流连在了修长白皙的腿上。
魔鬼的样貌,和魔鬼的身材。
怕是也抱着魔鬼的目的。
“……”林信转过头,又抿了一口酒,空气里满是疏离。
平常的林信总是笑露一口大白牙,乐观开朗得像个小太阳,虽然总是满口跑火车,展露了老司机的本质,没想到这家伙也有这么一天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这么阴暗。
庄婳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拿了个杯子陪着他喝起来:“我呀,来看看我们的忍者神龟。”
话音未落,林信的手就伸了过来,牢牢攥住庄婳拿杯子的那只手的手腕,恨恨出声:“你在说谁?”
“不做哑巴啦?”庄婳依旧笑眯眯,换了只手拿杯子继续喝,“你这么能忍,不正是忍者神龟么?”
酒精簇拥着怒火冲上头顶,转念又被林信的理智压了下去,林信这个人,最可怕的就是他的冷静,哪怕醉了头脑里尚存几分理智,不过也正是这一点,他一路走来总是顺风顺水的,只在感情方面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
“所以,你来的目的是什么?”
庄婳的脸上已经泛起了潮红,眼睛却很清亮,她眨了眨眼,毫无羞耻心地开口:道“来趁机约心上人干一架。”
话里的暗示怕是傻子也听得懂,林信支着下巴看她,转而被她泛着水光的红唇吸引,一张一合间隐隐可以看见里面粉色的柔软。
他忽而笑了出来:“你喜欢我?”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庄婳笑弯了眼,这只小狐狸使劲了浑身解数吸引她的小王子,一颦一笑都是最魅惑的模样,“喜欢得想邀请你共赴巫山。”
昏暗的灯光,躁动的心,也许是因为林信被灯光晃得脑子都不清醒了,也或许是酒精终于起了它该起的作用——庄婳勾着他的脖子吻过去的时候,他没有反抗。
正像想象中的味道,是奶油慕斯味的口红,是他送给霍玉过的那款口红。
林信眯着眼,闲着的手开始丈量,心里计算过了腰围,顺手撩过对方柔软的长发,鼻尖绕过一缕淡淡的玫瑰香。
嗯,看来喜欢玫瑰。
“呐,林信,跟我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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