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即?”林景衡问。
“啊,”顾即挠了挠脑袋,“即使的即。”
林景衡这才不再问。
这时候斯文男人电话打完了,笑吟吟的走过来道,“车要开进来了。”
又对着顾即说,“今天谢谢你了。”
顾即曾几何时接受过这么多谢意,很多时候都是他在谢别人,他有点受宠若惊,“不用不用。”
眼见时间差不多,那个男人如果想要吃饭他而没有做好是会挨打的,顾即不敢再耽搁,和林家三口说再见,然后急匆匆的抱着辅导书往前面的楼房跑。
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林景衡也在看他,夕阳西下,小小的少年站在那里,落日打在他白皙的脸庞上,表情不甚真切,整个人像是和身后富有年代感的楼房融为了一体,变成一幅精致的画——很多年后,顾即才知道,从这一刻开始,这幅画就烙印在他的心里了,此后再也无法泯灭。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对不起我给了顾即一个悲催的身世…】
第6章 chapter6
顾即小心翼翼的上楼,然后抱着辅导书挪到自家门口,发现家门没有锁,他提着一口气打开门钻进去,屋子里呛鼻的酒气味还没有消散,庆幸的是男人并不在屋子里。
这种情况看来,男人今晚多半不回家了,顾即暗自松了一口气,把门给反锁脱鞋入屋子。
他把辅导书整整齐齐的放进已经破损的书包里,走过客厅的时候险些被男人遗留下来的啤酒瓶子绊倒,他盯着那个空荡荡的啤酒瓶看了好一会儿,赌气的踢了踢,最终还是得弯腰把瓶子丢进垃圾桶。
开窗散气的时候,往楼下看了一眼,搬家的卡车已经到3栋楼了,从车上卸下来几个行李箱,顾即随意瞄了几眼,只有林爸爸在外面张罗着让人往楼上搬行李,林景衡并不在。
于是他不再看,折身进了厨房,水池里堆积着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完还没有洗的脏碗碟,顾即无奈的叹了口气,家庭的特殊让本该处于无忧无虑年纪的他早已习惯了做这些家务活,他撸起袖子,在闷热的厨房里洗起碗来。
收拾好的时候后背湿了个透,又不得不跑到客厅的落地扇前面站着,风扇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颤巍巍的转动着,风力很小,根本解决不了此时热得满头大汗的顾即的需求。
顾即想伸手拍拍这台落地扇,又想到家里唯一还会转的的也就只有这个老伙伴,到底没舍得下手。
草草解决了晚饭,顾即兴奋的冲了个凉水澡,浑身舒畅的滚到了床上去,拿着竹扇像在树底下乘凉的那些老人一下一下的扇着。
以他常年观摩老人扇扇子的姿势来看,他已经找到了最佳技巧——扇的时候不能快,用力扇的话不仅手会酸,还会适得其反的出汗,不划算,要用手腕发力,扇的时候要有规律,风不大也没关系,能保持有风就行。
他就这样惬意的躺在床上,想以后长大了或许可以当一个扇子批发商,谁想要扇得好就问他技巧,问一个收费五毛钱,问十个他一天的伙食就有着落了。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外头的楼房都开起了灯,街道上又恢复了热闹,应该是小区里的老人吃饱饭后又出来溜达了。
老旧的路灯投射着幽黄的光,能听见楼下人家打招呼的声音,隔壁应该是开饭了,细听的话能听见张罗加菜的声音,好像是二虎又不肯吃青菜被骂了。
顾即坐起来,半个身子探到窗外去,3栋楼一对年轻夫妻刚刚下班回家,有说有笑的入了楼房。
卡车已经不见了,林家三口也不在了,正是饭点,家家户户都飘着饭香,顾即用力吸了吸鼻子,好像还能闻到炭烧猪肉的味道。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有吃到肉了,借着路灯看着自己的手腕,因为太瘦,手腕的骨头很清晰,不吃肉就长不胖长不高,自己已经十岁了,看起来却和二年级的学生没什么区别。
怎样才能不吃肉就长高长胖点呢?
顾即陷入了沉思,等他再抬起头,3栋楼斜对面一个房间已经亮堂起来,他愣了下,他天天晚上趴在窗前看,从来就没有见过那扇窗户里面的房间亮过。
这让他找到点饭后的乐趣,目光一动不动的粘在那扇窗上,试图想要看清楚窗里面的情况。
等了很久,窗被人从里面打开了,顾即屏息以待,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伸出头去看,先是一台只露出了角的褐色书写桌,桌面上放着一个没有打开的台灯,继而一个少年慢慢的走出来站在窗口前,湿漉漉的发,白色短袖,看起来像是刚洗好澡的样子。
顾即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觉,站在窗前的竟然是今天下午才见到的林景衡,他对这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子很有好感,因为小区里没有一个男孩子比他好看,也没有一个男孩子比他有礼貌。
顾即想要跟他做朋友。
于是他欣喜极了拼命挥手想要吸引林景衡的注意力,林景衡竟然也慢慢转过头来了,正是往他这个方向,顾即就更是开心,正想喊他的名字,却发现林景衡只是一眼就把目光收回去,林景衡三个字顿时被扼杀在喉咙里。
林景衡只是单纯在打量这个新环境而已,压根就不想理他——顾即气馁的把探出去的半个身子收了回来,这时候他发现他也看不见林景衡了,他的视线被楼房凸出来的一道水泥砌成的阳台挡住了。
林景衡不是不理他,而是看不见他,再说,林景衡也不可能做把身体探出窗户的动作,他看起来家教像是很好的样子,这种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
顾即现在只能看到书写桌的一角,也勉勉强强能看见林景衡搭在窗台上的一只小拇指,他兀自傻乐的半天,想这是他一个人的小秘密,林景衡绝对不会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想让林景衡知道自己住在哪里,又看了一眼自己乱糟糟的家,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发现了点小乐趣后,顾即就关了窗不再看,拿着扇子又继续慢腾腾的扇了起来,时间还早,顾即没事情可做,想到明天是星期一得上学,还不错的心情又更明朗了些。
顾即喜欢上学,虽然同学们都不太爱和他玩,但至少热热闹闹的,在家的时候,不是要面对凶狠的男人,就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发呆,无论哪一个都不好受。
如果他有朋友就好了,其他同学都有朋友,等他成功和新来的林景衡做了朋友后,应该就不会是孤零零一个人了吧。
顾即上学从来不迟到,今天也是一样,他是第二个到教室的,比他先到的是他们班的劳动委员。
二年级的时候,顾即也竞选过小组长,但只有一个新来的外地同学投他一票,那个同学一开始还愿意和他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搭理他了。
可能是和当地的孩子玩到一块去了吧,和他一起玩就不能和当地的孩子一起玩,他一个人哪里比得过那么多人,他要是外地同学,也选择当地的孩子。
劳动委员看到他,有点尴尬的样子,左右看没有人,好像在犹豫要不要和他打招呼,顾即心里有点开心,说了声,“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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