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瑞把这段录像拷贝到U盘里,谢过老板娘,和简旭回去了。
这次总算不是无功而返。
“我先送你回学校,简旭今天真的多谢你。”江瑞说道。
这些天简旭一直在担心王文娟妈妈的官司,她给江瑞打了两次电话,但是江瑞都没接听。
直到周一晚上,江瑞才给简旭回了电话。
江瑞的声音在电话里显得不太有精神,他说:“抱歉,之前的电话我都没接到。”
“没关系,王文娟妈妈的官司准备的怎么样了?”
江瑞沉默了一会儿,说:“情况并不好,警方并没有在车里找到行车记录仪的记忆卡,而且司机也不见了。我们查到司机在十几天前就出国了,这些天我们找遍了他的亲友,没有一个人可以联系到他。”
简旭问道:“那是什么时候开庭?”
“明天上午十点。”
“我能去吗?我可以请假。”
“好,明天我八点去接你。”
第二天。
江瑞接上简旭直接去了法院。
简旭身为一个法学院学生,第一次来到法院,面对庄严肃穆的法院,庄重感油然而生。
简旭趁着开庭前的一点时间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在转角处撞到一个人,她连声道歉。那人回头,和她四目相对,然后马上移开了目光。
“没关系。”那人说。
简旭感觉他有些面熟,可是他衣服裹得严严实实,还戴着一顶黑色的渔夫帽,把大半张脸都遮了起来。简旭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她走过去想看清楚些。
这时,江瑞喊道,“简旭,开庭时间到了。”
她只能先跑回去。
简旭和江瑞坐到观众席。
庭审开始后,法官看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并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
简旭有些心不在焉,她还是在想刚刚撞到的那个男人,总觉得那个人一定是在哪里见过。
“你很紧张吗?”江瑞看她坐立难安的样子问道。
“江瑞,我想出去一下。”简旭还是打算去找一下那个人。
江瑞点点头,问:“要我陪你吗?”
简旭摇头站起来,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出来后,简旭赶紧朝着刚刚那人离开的方向追去,一直追到法院门口,简旭才看到他的背影。
☆、阵前换帅
被告律师说道:“请允许证人出庭。”
法官说:“证人请出庭。”
一个中年女人在证人席上坐下。
被告律师问道:“你跟原告是什么关系?”
“我是原告母亲范红霞的主治医生。”
“请问你是什么科系的医生。”
“精神科。”
被告律师又问道:“范红霞得的是什么病?”
“重度抑郁症。”
“那么重度抑郁症有哪些症状?”
“抑郁症的临床表表现有抑郁心境、快感缺失、睡眠障碍、无明显原因的持续疲劳感、躯体不适、食欲改变、自我评价低、出现幻觉、产生自杀观念和行为等等。”
“产生自杀观念和行为!”被告律师大声说道,“一个重度抑郁症患者自杀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说明原告母亲的死跟被告人毫无关系!”
简旭追上那人,着急地一把扯下他的渔夫帽。
“果然是你!”
被告律师坐回被告席。
原告律师起身问向证人:“请问你为范红霞第一次整治是什么时候?”
“正好是四个月前,今年的8月14日。”
“那时候她的病情严重吗?”
“不是很严重,她当时的症状只是焦虑、失眠,没食欲。”
“11月11日下午,原告是否带她母亲范红霞来复诊过?”
“是的。”
原告律师接着问道:“当时范红霞有什么症状?”
医生回忆道:“当时她的焦虑感非常明显,我看她的手腕上有细细的红印,像是用钝器划的,我怀疑她有了自杀意识。然后我给她加大了药的剂量,还让原告一直陪着她,多开导开导她。”
“那从专业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正常人为什么会患上抑郁症,又为什么突然加重病情,做出自杀行为?”
医生答道:“正常人可以排除性格因素,范红霞也没有服用特定药物,生物化学因素也可以排除,也没有家族病史,可排除遗产因素。那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环境因素。亲人的离世,人际关系紧张或者生活发生巨大的变化,以及身体疾病都会引发抑郁症。而抑郁症突然加重,可能是因为受到了更严重的伤害、压力或者刺激。”
“我的问题问完了。”原告律师拿起一张纸和一个U盘交给法官,“现在给大家看的这张纸是证据1号,就是死者范红霞的的遗书。遗书上写着“我没有偷东西,我是被冤枉的,如果你们不信,我就以死证明,请你们在我死后还我清白”。字迹已经经过鉴定,的确是范红霞的笔迹。那么她说的“被冤枉”是指什么呢,就是指被告在今年7月12日,诬告死者偷窃这件事!”
“反对,原告律师是在恶意诽谤被告人。”被告律师喊道。
法官点点头说的:“原告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
原告律师点头,接着说:“现在给大家播放的视频,是2号证据。”
法官让人播放出来。
原告律师道:“在视频里有两名女性,从超市出来的是死者范红霞,另一名从车上下来的就是被告人梁静。而时间就是11月11日上午,可以看到当天梁静是来找过范红霞的。如果梁静曾冤枉范红霞偷窃,使范红霞患上轻度抑郁症。那么很有可能11月11日上午,梁静又做了某些刺激范红霞的事,使她的病情加重,从而导致范红霞自杀!”
法官问道:“被告方有异议吗?”
“有。”被告律师起身,将一份文件交给法官,“这是当时偷窃案的原件,里面附有死者范红霞亲笔签名的认罪书。试问,一个没有偷东西的人怎么会签下认罪书呢?”
被告律师看向证人:“请问证人,你刚刚是否说过得抑郁症的人会产生幻觉?”
“是。”证人点头。
“那是否有可能是她偷了东西,但是她产生了没有偷东西的幻觉,忘记了偷东西的事!”
“有可能。”证人点头。
“医疗记录显示死者是在8月14日,第一次查出患有抑郁症,那是否能证明她之前就没有抑郁症?”
“不是。”证人摇头,“第一次诊断时间并不等于患病时间,病人有可能是拖了一段时间才来医院就诊的。”
被告律师点点头,看向法官,说:“再然后,原告方提供的证据2号的视屏中,并没有任何地方能表明被告做了会刺激死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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