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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戊接过服务员的碟子,把点心推至余多多面前,“这是新作,你可以尝尝。”
点心以橘色为基调,薄荷装饰的糕点切成一块菱形,外面是一层薄果冻,零零碎碎的切条应该是橘子皮,有种夏天不吃就不算夏天的感觉。
余多多吞吞口水,心里想破费就破费了,反正前天刚领了工资,钱还是有的,美食当前,怎么能拒绝!
他舔了舔嘴巴,又看了看一直温笑的人,也不客气矫情了,狠心拿下叉子就是一挖,看到果冻里面像是千层糕一样丰富,果肉蛋糕奶油统统齐全。
大致刚冰冻出来,果冻凉凉的,进口便融入奶油里,使蛋糕入口即溶,橘子皮又恰到好处,把奶油的甜腻清扫得一干二净,唯有果肉的鲜爽留在嘴中。
“好吃吗?”秦戊看着余多多满足的表情,笑意浓了许多,“你要再尝多一样吗?”
“要要要!”余多多含着叉子笑眯了眼,开心地拼命点头,“太好了,吃一辈子也不会……不不不不要了!”
他突然想到再吃下去就要止不住口了,毕竟这里的消费这么大,他一个普通职工还是不能这么奢侈。
“第一位品尝的客人不用钱。”秦戊将另外一份甜品放在桌面,“要么?”
“嘿嘿。”余多多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伸出手指将碟子移到跟前。
这次的颜色基调是白色为主,上面铺了层红豆和紫甘蓝作装饰。叉子刮开,里面果然还是有很多分层。这次虽然看不清材料,但颜色却特别丰富,彩虹渐变与纯白外皮形成鲜明对比。
余多多兴奋地刮了一大勺,舔吮嘴里的余味时却有点纠结,他忍不住开口:“这差了股味道。”
秦戊惊喜地哈了口气,他抬手摸了摸鼻子,抑制住心中的兴奋:“什么味道?”
“唔…说不清。”余多多又刮了一小块,放在嘴里又仔细尝了尝,“大概是不够甜?但是这个甜又不像糖和奶的那种甜…有点像——”
“蜂蜜。”秦戊忍不住抢答了,他把桌子上调味罐打开,翻出蜂蜜罐,用小勺子在碟子外缘勾出一圈,“你再试试。”
余多多跟着他的指引,叉起一块,然后把蜂蜜沾匀底部,再放进嘴里,他的舌头挑散了分层,将蜂蜜和糕点完全融入。
简直好吃到上天!
没蜂蜜之前已经够好吃了,只是他个人嗜甜,觉得差了股甜味,但没想到加了蜂蜜不仅不会偏甜,反而将糕点的口感变得更加柔顺。
“太好吃……”余多多的眼尾湿润起来。他个人有个不好的生理反射,就是吃到好吃的东西,会忍不住流泪。
此时此刻他一边吃一边低声啜泣着,小鹿眼睛眨着圆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是个小男孩受委屈哭巴巴呢。
“怎么哭了?”秦戊吓了一跳,把余多多的头抬起来,捧住吃得鼓起嘴巴的脸颊,拇指拭走不停掉落的泪珠。
“没有啦…”余多多撅着嘴巴嚼动,又放了一勺进嘴,“我吃到好吃的东西都会哭。”
“噗,你也太可爱了吧。”秦戊没忍住笑,红嫩的嘴唇就在指尖旁边,他情不自禁地抹开余多多嘴角上的奶油,拇指摩挲过半张的嘴唇时,才发现自己的动作逾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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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楼主】:作为一个厨师,我喜欢别人因为吃我做的食物而开心的样子,所以看到他欣喜的模样,我特别喜欢。新作的甜品瓶颈了很久,可能是因为名声的原因,很多人都只会说好吃,没有意见也没有想法提出来让我参考。也因为尝试了太多新品,味蕾有些疲惫,所以也吃不出差了点什么味道,是他启发了我,所以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当然,我并不知道那时的这个“喜欢”该归于朋友的“喜欢”还是恋人的“喜欢”,但不否认的一点是,我的确被他吸引了。
过了几天,我想我们不接触的话,之后可能很难会继续下去,所以我邀请他去看电影了,看完电影有点饿,我就问他来不来我家吃夜宵,到家接触过后,才知道我这个邀请相当狡猾,可我不是存心的,只是想到他饿了,我就忍不住要做东西给他吃。
刚刚他问我,为什么那晚他发脾气抓着我睡觉,我还能不反抗。我想了想,大概是遇到他之后,我就没有了“拒绝”这两个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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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戊目瞪口呆,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看着起床气极重的人不敢轻举妄动。等睡眠安稳的呼声响起,他才蹑手蹑脚地把人抱起,走到半路还要停下来哄人,半拉半扯才将人送上床。别看余多多好像很幼小,但是骨头重,抱起来还是挺费力劲的。秦戊撑在余多多上方,轻轻喘着气,浴袍被抓得紧紧,他也分不开,也没力气跟熟睡的人纠结。只好半依半靠地侧过身,还要小心不碰到余多多的一丝一毫。
他现在已经给余多多落下一个要419的印象了,他可不想再留下什么坏印象。瞄到余多多睡得安稳,一时半刻都醒不来,他用手指拨了拨人家的睫毛,又挑了挑余多多的小巧的鼻头,余多多立刻抽了抽鼻子,嘴巴撅撅,下巴皱起。秦戊好笑地撩开落下来的发丝,静静地闭上眼。
余多多无论是样子还是性格都特别令他萌动,就像带着一块小磁铁一样,紧紧地吸着他的心脏。但是秦戊今年三十岁,之前一直都为工作而奔波,研究厨艺,创造新品,每天都在和食物打交道,做模特也是一时兴起,从少年到青年,从未谈过恋爱。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他看到余多多窘然,觉得自己很笨拙,也很愧疚,会担心自己说话不小心,动作不当,让余多多尴尬。
这是他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欲`望想要跟这个人交朋友,所以他十分谨慎,也十分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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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楼主】:那天我们相安无事地睡过一晚,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我们的关系式确确实实地切近了。我很开心,也欣喜他会主动向我吐槽公司里的凡事杂乱。
但最开心莫过于他主动找我了。
我觉得人与人的交往就是应该要互相帮忙,这样才能保持一定的来往,感情也不至于太快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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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秦戊在Amour餐厅工作。他在这家工作不忙,除了设计甜食之外,就是替几位熟客做菜,所以通常没事都会早早离开。他的职业说起来多,但其实也不忙。秦记有个年轻人,从小就在那呆着,工作能力强,对食材的处理也有天分,也是个老实善良的孩子,秦戊已经将部分菜谱传递给这年轻人。他不是一个适合经营的人,所以秦戊也不爱打理店铺,何况秦记里头的工作人员都是老熟人,也不怕有谁会鬼迷心窍,因此秦记需要他肩负的事情也不是特别多。至于模特公司那边,秦戊并非常驻职工,他也不是什么风格都能驾驭得了,像阴暗叛逆性`感方面的,他完全不在行。公司也不是那种非要赚钱而没人性的公司,所以也不会强制压迫职员,偶尔有性冷淡简约风的类型才会找他去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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