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恋爱_玉胡芦【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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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萝卜的老婆阿珍是个很贤惠的女人,他们两个初中毕业就开始谈恋爱,二十出头分过一次手,又在一起后没多久就结婚了。

  邹茵也是很熟悉了的,在电话里便答:“那你帮我谢谢她,粽子就不用了。我马上要去趟外地,回来估计都六月中了,也顾不上吃。”

  徐萝卜挂完电话,这才瞥见一旁陈勤森阴沉的俊颜。他想想也觉得刚才自己似乎有些过于热络,对待已经不再是大嫂的女人,不应该这么客气的。

  他就讪讪地说:“阿……邹茵说她要去趟外地,大概十多天才回来。”又把刚才邹茵说的郑元城的事复述了一遍。

  陈勤森静默地听完,两道剑眉不自觉凛了凛。复问徐萝卜:“外地?她有说要去哪里,和谁去?”

  徐萝卜讷讷地:“这就不知道了,没好细问那么清楚……没准是那个姓骆的?”

  陈勤森脸上就略过一丝吃味。徐萝卜也有些同情他,要不是真的钟情这个女人,以他这种薄情冷性的脾气,早就分了个彻底干净,都这么久了还这么牵牵扯扯的,不是放不下是什么?

  他就试探地问:“那个森哥啊,你既然没和小-婊睡,要不要找个机会和她解释下。女人心都软,解释清楚总归好一些。”

  好个大头好。那天去她家拿行李忍不住又和他做,做得都贴着他叫他“陈张宝”了,事毕后擦干去净,还不是六亲不认。

  她就是看不上他陈勤森这个人,那就放手让她走好了。

  陈勤森抬手扣了扣打火机:“多管闲事,尽快把账簿对好是正经。”

  烟雾弥散开,他最近烟抽得有点凶。

  *

  邹茵去H市进修,这次进修完回去,估计领导会给她抬一个小等级的工资,那就能多拿个七八百块钱的进账了。

  H市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大学四年都在这个城市度过的。

  骆希鹏没几天也路过了一趟,说是要过来办点事,然后约邹茵吃了一顿饭。六月的天,昼长夜短,饭后五点半天还尚早,骆希鹏就对她说:“不如去邹小姐的大学也看看吧。”

  两个人开车去学校,操场漫步时落了点雨,邹茵牵着裙角往梧桐树下躲避。骆希鹏在数米之外,看着她被雨水沾湿的鬓发,不由勾唇笑说:“大学里追求邹小姐的人应该也不少。”

  邹茵答:“不会,陈勤森时常来学校看我,都知道我有男朋友的。”脸上略微带点羞赧,避开他炯锐的目光。

  骆希鹏慨叹:“那你们真是谈了有许多年了。”

  邹茵说:“是,从我高二暑假就开始了的,到现在差不多快九年。”

  骆希鹏算算时间,那正是他弟弟急性胰腺炎去世的那个夏天。

  林彦的空间是骆希鹏上锁的,高三毕业的林彦在国外得了急性胰腺炎,带着他尚藏在心底的青春初怀情动就离了世。

  他在笔记本里写到:

  [每周五都能和她同乘一辆公交,看她挤在人堆里,不禁想起周董的《不能说的秘密》——

  最美不是下雨天,而是和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

  真想走过去直接告诉她:笨蛋,后面很宽啊你干嘛不站?]

  [没想到这个过路插班的学校,竟然还能遇到一个让我心动的女生,什么时候能听她用柔谧的嗓音,对我唱一首歌。]

  [我在篮球场上打球,看她从广播室下来走去对面的图书馆,她白色的衬衫总是那么干净,我跳起来一个漂亮的灌篮,她好像也没有抬起眼帘瞥向我。]

  [下次回去,就直接去到她打工的奶茶店门口,告诉她:同学,来杯奶茶,请给我泡茶的这个女朋友喝。]

  呵呵,就是喜欢你。

  隔着txt里那些逝去的文字,也好像能听到他嘴角带笑,眼瞳里噙着年少澈然的欢喜。

  虽只年长一岁,但骆希鹏和林彦的性格不同,从小跟着父亲在北方的林彦是清傲内忍的,而骆希鹏则更为的中庸与世故。

  骆希鹏的身边经历过的女孩其实不少,可是经过就过去了,并没有谁能触动到他的情愫。原本只是借回来扫墓,而顺带替弟弟来看一看,这个曾经在他短暂青春里留下过记忆的女孩子,以缅怀他未尽的余念罢了。不料,不应遇见。

  梧桐树下,邹茵的手指捻着小包,纤如脂玉葇荑。骆希鹏不自禁握过她,低语道:“邹小姐可愿跟我到外面生活?忘记这里,我会从此专心一意地代为照顾你。”

  他生得亦是十分隽朗,高大的身躯靠得近了,可洞悉一汪深情。

  邹茵听得讶然,诧意地缩起手指,问:“骆先生怎么忽然和我说这些?”

  她的眼睛很明亮,像掬着抔水似的,这真是个水做的女人。

  骆希鹏赧然地歉了歉,颦眉道:“不是突然冲动,而是深思过的请求。我知道邹小姐念旧,但既然他不能对你做到塌心实意,邹小姐不如放自己一片海阔天空。骆某旁的不能保证,但一定可以担保为邹小姐,做个尽职尽责的丈夫,与孩子的父亲。”

  骆希鹏说:“在Z城的生意还须再考察,等确定下来就会交给公司的下属去打理,这之后我可能就很少回国了。邹小姐不用急于给我答复,我大约要先回去两个月,再过来时等邹小姐的回话。”

  骆希鹏说着便揽过邹茵的肩膀,薄唇在邹茵光洁的额头上轻轻沾了沾。

  微湿润的柔情,一股暖和醇沉的踏实感。像骆家这样的华裔豪门世家,又和陈勤森是不同的,倘若进去做了太太,那就和陈家嫁去新加坡的小姑一样,一心一意待在豪宅里,相夫教子,化妆花艺,时而陪同丈夫出去应酬,一切光辉皆仰仗丈夫、敬孝婆婆、抚育孩子。

  这是邹茵全然没有体会过的另一种情愫和感觉,在她还是17岁少女的时候,她曾经渴望过和这种有学识、有共同言语话题的男子发生爱情,但此刻她却一时懵然得寻不出话。

  邹茵回去后便发了一条微博:“额间那一下,突如其来的求请,我惘惘的,有些不知所措。”

  第二十三章

  酒吧里,阿K把郑元城领到这边安静的角落。侍应生给他递下一杯冰镇啤酒,恭身问陈勤森:“森哥要来点什么?”

  陈勤森整了整衣领:“常温可乐,不加冰就好。”

  郑元城问:“怎么喝起这个了?”

  陈勤森挑眉:“没事就戒了。”

  郑元城听了笑:“这么快就过不去了?我知道这感受。跟了我们这么些年,在身边日子安安分分,三魂七魄归心,没觉得有什么。去掉就跟缺了块肋骨,架不住。”

  说着自己点了根烟,抿一口,烟雾弥散开。

  他一样也如当年隽逸,只是皮肤看起来更近太阳色了些,身上穿着两百来块的地摊T恤,也掩不尽曾经家底华贵。

  陈勤森不置可否,示意小弟拿烟灰缸:“听说你准备把金山湾那块地卖给阿大?”

  郑元城默了默,支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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