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个世界就是很神奇啊,一物降一物,的确是真理。他用一种看戏的眼神打量打量秦抒:“这位小姐,不知道你看上了哪一款鄙公司的商品?看在沈总的面子上,就当是送给你的见面礼了。”
眼前这个男人十分的眼熟,财经杂志之类的封面上,是属于屡见不鲜的那一款。她伸出手去:“岑总,是我眼拙,没认出来。”
的总裁也是创建者,拥有国贵族血统的岑旻。
岑旻微笑:“能被美丽的小姐记住,这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沈渊没搭理岑旻笑得过分的嘚瑟样,“你想要什么,提出来就好,这位岑总,难得有机会能宰他一回。”
“不不不,不用了。”秦抒有些慌乱,不过她很快就把这慌乱掩盖住,强笑,“我只是路过,进来看看。再说,这也太贵重了。”
“好吧,君子不强人所难。”带着西方文化因子的岑旻不喜欢过多的客套,见秦抒是真的不喜,也就不再提,“你们聊吧,我也该回去了。沈总,合作愉快哈。”
岑旻走了。秦抒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沈渊的朋友圈,能量确实不小。
“在想什么?”
“……啊?没,没什么。”
“走吧,我带你去家正宗的法式餐厅。”沈渊毫不见外,秦抒斜了斜眉毛,这人最近越发黏糊而且毫无距离感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秦抒也不再每天紧绷着神经提防他的入侵,而是随心所欲,在没有触及底线的前提下,和他相处,也越发放得开了。
田荧琪说她看得很明白,秦抒这是已经被沈渊套牢了。秦抒不以为杵,她确实不是事多的人,既然彼此能相安无事,还能维持现在表面上的和气和隔了一层窗户纸的关系,已经很棒了。
她心里不得不承认,她刻意忽视了他的种种其他意图。她之前曾经明确告诉沈渊,不会有这样的可能,也希望他能理解吧。
走出餐厅的时候,秦抒看着那辆低调奢华的宾利,犹豫了一下:“算了,你还是不要送我了。不顺路。”
沈渊没回答,走过来揽住她的肩膀,手下半软半硬,把她塞进车里。秦抒无言,只好任他亲手给她系好安全带,大手甚至在她脸颊一侧抚了一下。
夜色很浓,沈渊的眼睛里仿佛蕴藏着漫天的星子。这一刻的气氛有一种奇妙的暧昧,秦抒感觉到,骨头似乎在慢慢的变软。她再想变回那个时刻弓着背想要炸毛的野猫,已经不可能了。她知道这么久以来,自己的骨质在慢慢疏松,面对沈渊的时候,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决绝的力量了。
这是很可怕的,更是很危险的。秦抒心里清楚,可是早已没了反抗的欲望。
她听见沈渊用一种很温柔的语气问她:“快清明了。我知道你要去哪,我陪你好不好?”
这一刻,秦抒毫无反驳和抵抗的力气。她发现自己的声音非常的柔弱:“好。”
宾利滑出停车位。秦抒靠在车座上闭上眼睛,车里很安静,除了音响里缓缓流淌出的轻音乐,秦抒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这一首正放着的是《无题》,秦抒手机里也有,记得曾经有一次,沈渊问过她喜欢听什么,她随口说了几首。
没想到,他都记着。
这个人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力气接近她,虽然直到现在她依然不能理解他究竟哪里来的执念,可是她对这执念的疑惑和抵触,已经渐渐的在相处中无知无觉的磨平。
她甚至有了一种预感,很快,或许会发生什么意料之中的事情。她现在去想一想,她惊恐的发现,她没有办法预料自己到那时,会不会干脆利落的拒绝,就像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
……
“你说什么?”商雪萍捏着手里的玻璃杯,用力之大,手指头都已经泛白了。
“好,沈渊,不顾我的警告。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在你心里有多高的地位!”她冷哼一声,突然又想起什么,“对了,我那个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雪茹小姐自从您回来之后,就没在沈宅出现过了。之前,是她代替您举办了生日会。看起来……她似乎很怕您。”
“呵,想做我的替身,也不看够不够格。”商雪萍的脸色阴冷,“不过要把秦抒那人从渊身边赶走,或许还要借助她的力量。”
“走吧,去看看我那位可怜的姐姐。”
第七十二章 日出东方
山顶的空气很好。还没入春,清风吹到身上还有一丝萧瑟的味道。这就是文人常常拿来感时伤怀的春寒料峭吧。太阳一点点从山下爬上来,清晨的阳光和晚霞的颜色不一样,是清透的薄薄的,即使同样洒下来的是金色,早晨的一定是低调素雅的浅金色,而夕阳则是张扬的橘红。看日出和看日落的心情也由此截然不同。在这个北方的城市,带着困倦和对新一天的期待去看日出,或许是另一种表达自己内心隐晦情感的方式。
秦抒也不知道怎么,居然开口邀请沈渊一起看日出。或许是从内心里已经开始把他当亲近的人了吧,因此当她有什么心情波动的时候,突然想要拉着他一起。
当沈渊缓步坐到发呆的她的身侧的瞬间,她想明白了。从这一刻起,曾经有过的抵触尽数散去,取而代之的只是相处的宁静。这比当时初初认识一腔热情的元深,她感觉到的安全感和厚重感,更加明显,明显到根本无法忽略。
沈渊这个人,不知何时,已经在她的生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市的日出也这么漂亮。”这次,是秦抒没有说话,率先打破静寂的是沈渊。
“也?”秦抒侧头看他,“你还比较过别的城市?”
沈渊沉默一阵,“我们沈家,一开始并不在市落脚。”他说到这,蓦然顿住。秦抒也识趣地没有继续问。每个人心里都有隐秘的一角,不希望别人窥探。秦抒是这样,沈渊当然也是这样。
看到秦抒缄默,沈渊反而笑了一笑:“秦抒,你就是太聪明。”
秦抒耸耸肩:“不被聪明误就好。”她并没有觉得自己聪明,反而她从小时候开始不知道迷迷糊糊的惹了多少事。生性不喜欢多管闲事,可是一旦脾气上来却又不管不顾。和人相处怕麻烦而不擅长维持关系,可是朋友有难立马操刀冲上去挡在朋友前面,不带一丝犹豫。她像一个名著主角那样形象丰满,同样性情复杂难以一言以概之。有的时候她都没有办法形容自己,现在想起来,当初举起一只酒瓶子就向那个施暴的恶心男人砸过去,把郑淮从他手里救回来,真的有些难以理解。尤其是郑淮毫不客气的过河拆桥之后。
也许这就是她没有几个朋友的根本原因吧。她不喜欢招惹这些琐事,理所当然,敬而远之。
“认识你之后,感觉你身上像是生长着什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人上瘾。”
……
一阵静默。
“秦抒,你是一个内心活动十二分细腻的人,细腻到我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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