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如斯/愿你今生无长情_刘淡淡【完结】(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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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手上确实带着秦牧森送我的手镯,很贵,三百多万买的,藏在羽绒服的袖子里。

  这个手镯很贵,可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因为要讨他欢心,我才戴的,我没有想到这会成为秦牧森攻击我的武器。

  秦牧森关上了书房门,他故意将空间留给了我好秦牧扬。

  秦牧扬问:“哪只手。”

  我坦然的撸了那只割腕的手的衣袖,闪瞎人眼的钻石手镯暴露出来,秦牧扬看着那只价格不菲的手镯笑了,他笑的很讽刺,他起身不在看我,走到书房门口,门都打开了,背着身影说:“这么多年,我始终认为你和你母亲是不同的,原来是我错了。”

  我的目光悠冷悠冷不知看在哪里,没有聚焦,在书房门甩上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小小的细如蚊子:“你是错了。”

  秦牧扬走了,他走的很匆忙,连晚饭都没有吃就回美国了。

  秦牧森进来书房的时候,我还坐在地板上,他说:“我要工作,出去!”

  我抬起头,已经没有任何情绪的表情,我说:“你一定要这样吗?我知道自己不重要,你怎么欺负都可以,可他毕竟是你的弟弟,你这样你的良心不会痛么?”

  秦牧森坐在书桌后面:“卫生间有镜子去照照自己,你之于牧扬,什么都不是!别太把自己当个人。”

  我冷笑出声儿,从地上爬起来,对他说:“好!”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他的书房的,我听他的话,去了卫生间照了镜子,明明是那么年轻的一张脸,明明是那么好看的鼻眼,可是却再也找不到灵魂的气息。

  我放了一池子的凉水,将自己的脸浸在凉水中,渴望用凉水麻痹自己。

  我坐在床上,目光呆滞,那年夏天我刚来秦家没多久,天很热,秦牧森从冰箱里拿了一盒哈根达斯冰淇淋,看着就很美味,递给秦牧扬,秦牧扬那欢快的吃了,秦牧森微笑的看着秦牧扬,抬手宠溺的摸摸秦牧扬的脑袋,对秦牧扬道:“牧扬你在坐在这里吃啊,吃完了这一盒不准再吃了,哥哥去写作业了。”

  秦牧扬高兴的对秦牧森说好,我站在很远看着秦牧扬一口一口的吃,我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秦牧扬注意到了,他走过来,不嫌弃我穿的破破烂烂脏兮兮的,他走过来将他吃剩下的半盒放在了我的手上说:你快点吃,别被我哥哥发现了啊,不然你又要跪在院子里晒太阳了。

  后来,我才知道,秦牧扬最爱的就是冰淇淋了,因为他容易肚子疼,秦牧森限制他吃,一个星期也就给他吃一次,可是他那次却把他一个星期的分量分给了我一半。

  那是我第一次吃哈根达斯那么好吃的冰淇淋。

  那年冬天,那是我到秦家的第一个冬天,我穿着不保暖的破棉袄,冻的连续高烧好几日,秦牧扬将他那几千块买的国外名牌羽绒服披在了我的身上,他稚嫩的声音说:生病要打针,很疼,穿的厚些就不会在生病了。

  那是我到秦家感受到了的第一抹温暖。

  他还给我吃了他的进口药,他小的时候身体不好,秦牧扬很疼他,给他用的都是最好的。

  五岁的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太喜欢那件红色的小男孩儿的羽绒服,秦牧森当时还在国内读高中,他回来见我穿着秦牧扬的衣服,最后,我被他罚跪在雪地里,没有人为我说话,包括我母亲,是秦牧扬哭闹着在秦牧森怀里为我求着,秦牧森怕秦牧扬哭坏嗓子,才让我从雪地了起来。

  这样的帮助与爱护很多,我知道如果没有秦牧扬,我可能活不到今日。

  我记得我第一包卫生棉都是秦牧扬陪我一起去买的。

  如果说秦牧扬于我意味着什么,是信仰是生命是灵魂。

  秦牧森进来时,我停止了回忆,还能对着他灿然一笑,我很佩服自己如今这个愈加强大的内心。

  秦牧森并没有因为我的笑,就对我和颜悦色,他直接进了卫生间。

  等他再出来时,我已经下楼了,佣人将晚餐端上了餐桌,秦牧森下楼看见我人已经坐在餐桌上,冷冷的讽刺一句:“怎么,还有心情吃饭?”

  我对他笑笑说:“民以食为天吗。”

  (秦牧森小番:来英国的前一晚,她在梦中喊了一夜的二哥,我也听了一夜)

  感谢支持么么哒。

  第34章 我的职责

  我和秦牧森之间闹也闹过,装也装过,这么多年来,至今为止我没有找到一种与他合适的相处方式,刻意的伪装讨好卖乖,现在并不是什么好办法,

  秦牧森坐下,他动筷之后我在动筷,我就着面前的一碟蒜黄香干吃了两大碗米饭,惊住了站在一旁的管家佣人。

  秦牧森到是没有什么胃口,他吃了几口米饭就不在吃了,管家叫来了一个华人厨子,问他饭菜是不是做的跟之前的不一样,秦牧森都没有什么胃口。

  秦牧森到是没有丝毫怪罪厨子,他说:“做的不错,你看李小姐吃的不就是很香吗?”

  我知道秦牧森这是在讽刺,我对厨子和管家尴尬的笑笑说:“中国有句古话,能吃是福”

  秦牧森听了立马就挖苦我:“你是那有福气的人吗?照你这样说肥胖症患者都是有福之人了。”

  我和秦牧森之间这样的对话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倒像是夫妻之间的日常调侃。

  明明就在之前,我们是剑跋扈张的态势,现在到是能安然的坐在餐桌上调侃,人生没有最虚伪只有更虚伪。

  吃完晚餐后,我去洗了澡,出来时,秦牧森已经躺在床上了,他手里拿着一本体育杂志,我看他倒像是很喜欢足球,好几次看到他在看足球杂志了。

  我坐在他的身边说:“明天晚上有同城德比,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秦牧森将视线从杂志上挪开,移到我身上:“你看足球赛事?”他看起来很惊讶我会看足球赛。

  我说:“没看过现场,我一普通上班族欧洲这种烧钱的地方我也来不起,到是经常在电脑上看。”

  秦牧森脸的诧异很明显,估计他是没想到我一个女孩子竟然会喜欢足球,的确女孩儿喜欢足球这项运动的不多。

  喜欢篮球的到是不少,读书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都喜欢篮球,课桌上贴着nba巨星的海报,她们都喜欢篮球吗,都懂篮球吗?其实不尽然,真正喜欢的懂的很少很少,大多数都是为了迎合班上的男同学,想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

  我到是不是多喜欢足球,我喜欢的是足球的那片绿茵场,以及绿茵场上奔跑的朝气与希望,以及最后一秒的不放弃,冲破后卫坚固的防线,读秒绝杀。

  欧洲联赛一般转播到国内的时间都是在0点后,我一般喜欢早睡,零点后经常性失眠,我的作息时间切合了联赛的转播时间,久而久之看球赛就相当于一些女孩儿追偶像剧一样。

  我希望自己也可以这样,始终都是不放弃的。

  可是后来跟秦牧森搅和在一起后,我就很少看球赛了,因为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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