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情人_北不静【完结+番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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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霄背对着她,示意她把食物放在餐桌上,自己靠在沙发里,军装没脱,肩线宽平笔直,修长的手指被漆黑的皮革手套包裹,一下一下在扶手上点着,惬意悠闲,看不出心情不好,不知道在默默哼什么曲子。

  阿岚放好碗碟和筷子,“三少,趁热吃吧,圆子凉了就不好了。”

  那年轻人漂亮的后脑勺晃了晃,转回头来,笑吟吟地告诉她:“放下吧。”

  他虽然身架撑得军装挺括,人却清瘦,发色眉睫都是浓黑,脸孔生得白,眼尾比常人格外长一些,唇角总是向上翘着,如此一笑,便显得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阿岚“哦”了一声,转头便要走,但听关霄突然又说:“倒掉。”

  她愣了愣,回头只见关霄翘着长长的腿,军靴尖晃来晃去,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想什么。

  这个年纪的贵公子没有几个不出入交际场,再加上家世显赫、位高权重,关霄在金陵城大名鼎鼎,年轻姑娘们都知道,锋山府三少虽然有点公子脾气,但却爱玩爱笑,除了爱为难大小姐之外,从不为难旁人。阿岚觉得自己听错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怎、怎么要倒掉呢?”

  话一出口就后悔,阿岚忙补充了一句:“我这就倒掉。”

  桌上摆着各色食物,阿岚一眼之下还没想好怎么收,便听走廊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不疾不徐,显然是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板的声音。

  这一下,她更紧张了,因为锋山府里穿高跟鞋的只有大小姐。阿岚才来了没多久,只觉得林积话少,事更少,甚至几乎还没打过几个照面。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姐弟两个都生得样貌出挑,可关霄就算拿枪也是一身少年气,阿岚反而不大敢盯着柔柔弱弱的林积看,大概因为林积的生意做得太大,坊间又传闻她手里不大干净,黑白红都有,如同一条十脚的望潮,这样的名头其实有些吓人。

  阿岚手下一顿,林积已经走了进来,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只在门口稍微顿了一下,就径自绕过餐桌,摸出火机点了一支线香插进香炉,随即将长至脚踝的大衣递给阿岚,吩咐道:“收起来。”

  林积坐在餐桌前,没看关霄一眼,关霄也没看她,起身插着裤口袋走过来端起她面前的咖啡,往里丢了两块方糖,搅一搅,咕咚咕咚喝掉。林积没理会,抬眼问阿岚:“有粥吗?”

  刘妈说林积的长发是这几年才留的,卷得十分利落,只遮住后颈,将略微苍白的脸烘得有了些娇嫩气色,下巴极为细巧,眼底总有一泓水光,长眉之态更是近乎悠然。这么看来,林积的五官其实生得有几分娇媚的英气,然而眉宇轮廓稍微深邃,表情极少,加上身材高瘦,看起来不好相与。

  她一开口,阿岚忍不住就一愣,莫名其妙地想起去年年底林积开新公司的时候,家里收了一块牌匾,据说是西南三省的督军请江陵城的名家写的,字字如鞭迹刻痕,写的是“明月隐雪渡锋山”,就挂在小会客室的墙上。

  这还是阿岚头一次这么近地看林积,不知为什么就出神出到了这里,也忘了关霄叫她“倒掉”,直到外面的街道上传来“轰”的一声炮响,有小孩子们叽叽喳喳鼓掌尖叫,她才猛地回过神,“大小姐说什么?”

  关霄十分讥讽地笑了一声,显然不是针对阿岚,但阿岚心里有点发毛。林积连眉毛都没抖一下,就像一墙之隔外和一步之遥外的世界全与她无关似的,她把方糖碟子移开,平静地重复了一遍:“粥。”

  厨房里常年烘着熬出粥油的绵密白粥,阿岚连忙答应了一声,抱着大衣跑了。她边跑边摸脸,刘妈问她:“你脸红什么?”

  林积却像没事人似的,所以关霄就靠在桌边等林积吃饭。手套没摘,配枪没解,手指还是在桌沿上打拍子,悄无声息。远远一看,年轻的参谋少将身量颀长,唇红齿白,眉目漆黑,整间餐厅被他带得风流又愉快。

  林积吃东西向来很慢,粥又烫,边吹边吃,一小碗粥吃完,楼下的自鸣钟都响起来了,响完正好是九声。她站起身,关霄说:“姐姐,就吃这么点?”

  那语调十分温存,就好像外头说他们关系不睦都是空穴来风。

  关霄唇齿之间的气息扑在她的耳后,咖啡和硝烟的味道混在一起,她偏头躲开,头也不回地缓了缓脖子,“困糊涂了,你当我没来过吧。”

  确实是困,几天下来没睡几个钟头,胃里又火烧火燎,现在只想睡觉。林积拧开花洒,水声淅淅沥沥,热水还没出来,敲门声已经响了,“姐姐。”

  关霄从小跟着关倦弓征南闯北,当年的锋山府公虽然是一介武夫,但毕竟后来做了陆军学校教育长,身边幕僚中不乏留洋归来的绅士,关霄耳濡目染,从小就十分周到,敲女士的门从来只敲一声,接着就是等,从来不催。公司的女演员见过他敲办公室的门,说他敲门像只等主人回家的小狗,等到你一开门,他还要一边吼你一边摇尾巴。

  但若门后只是只小狗,她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她对着镜子发了会呆,仅存的一点理智总算溜了回来,心知不开也没用,没得惹他大年节下又一枪把门弄坏了,生起气来没完没了。她还是走过去开门,关霄一看就笑了,“我还当你睡着了呢,原来还没脱衣服?”

  林积低头端详自己尖尖的高跟鞋,“脱了不还得穿么?”

  那个亲人间的名分只剩一点事实上的芥蒂,那就是关霄一向不喜欢她脱衣服。她脱口刺这么一句,关霄竟然没生气,反而折下腰来,笑着在她耳边嗅了嗅,看起来动作很轻地捏住了她的下巴。他是在军校里训练军官生惯了的,其实稍微用一点力气都像恨不得把她的下颌捏碎似的,“我说你怎么胆子那么大,多少天连家也不回,现在连我父亲的房间都敢进。喝酒了?”

  今天是关倦弓的忌日。关倦弓的号就是“锋山”,锋山府公早年是革命中坚,后来又是陆军学校的教育长,桃李遍布金陵,就算五年前遇刺身亡,名望至今皆然——只是添了一桩桃色绯闻,因为他死在隔壁那张床上,杀人的是金陵名噪一时的昆山腔名伶林碧初,就是林积母亲的旧识。那天林积急惶惶地跑上楼,林碧初已经被部下们扭送去了前院,但关倦弓的尸体还倚在床头,喉口一个大血洞犹自温热,眼睛睁着,是她很熟悉的谦和温润的神情。

  都过去五年了,但林积觉得就像是昨天出的事一样。五年间,满庭白幡就像是从未离去,一刻不停地在眼前晃动,晃得她忍不住想走进那间房,找出一点时间的痕迹。但是一点都没有,那间屋子甚至没有积灰,连关倦弓惯用的钢笔都依旧乱扔在餐桌边那个位置,旁边叠着一块天青的手帕,气味散干净了,但她记得非常清楚,林碧初身上的气味很淡,又不大悦人,有一点像乡间祠堂里沉寂的香灰。

  林积永远搞不清林碧初用的到底是什么香水,更无法证明关倦弓真的死了,这五年到底是真的还是一场梦,更是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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