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放弃,一种两清。李枳背上随身的双肩包,捏着行李箱的拉杆把手,嘴唇颤抖着,呆立了两分多钟,才鼓足勇气道:“多留点美好回忆在脑子里,别净记着我那些不好的,黄煜斐……算我求你了,”他顿了顿,“我走了,拜拜,你也自由了,要好好的。”
他又恍然想起什么,从背包里掏出串钥匙,“这个挺贵重的,还你,”李枳试图把那只金蝉卸下来,以及属于这间公寓的各个钥匙,受伤的右手导致这一系列动作并不容易,但他也不在乎疼,很麻利,“一直以来,谢谢你。”
推门的时候嘴唇是紧咬的,心中冲涌的不舍与不甘,到了临了关头居然这么可怕。
他明白自己是成功把人惹恼惹腻惹崩溃,自找着被赶走的,他也是抱着诀别的心态离开的,他不再有后悔的机会。
几天不出来,千树万树居然就梨花开了,虽说没这么壮丽,至少也有雪。此刻雪仍未停,纷扬而下,四周静谧,偶有几声寥落狗吠,听来十分遥远。
李枳拽着大箱子踏上泥泞雪地,冰透的风灌进领口,忽地想起一句电影台词,他记不得是哪部电影,但他就是记得这句话,连演员用粤语说它时呢喃似的调调都记得仔细:
“该如何跟你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我没说再见,我什么也没说,就这样走了。”
就这样走。住了四个月的房子,本来准备爱至少五十年的人,都在身后,而他就这样走了。
如今他仿佛丧家之犬。大雪落在他锈迹斑斑的气管和肺叶上。他吞咽空气,嗅到不算浓的血腥味,什么东西堵在那儿,让他疼。就像有把上了膛的枪塞在他嘴里,不知谁的手指扣住扳机,随时要发力一按,他吐不出这金属的腥臭。李枳低下头,每一步都迈得稳当,却不情不愿。巨大无垠的委屈和寂寞吞噬了他,混成一种毫无道理的、自相矛盾的后悔,连同静谧的傍晚,缓缓流淌在脚下。他抽抽噎噎地,却流出不什么泪。
多奇怪,明明是他闹着要走,如今无话可说地被赶出去,却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那轮太阳又变成赤红色,和它早上蹦出来时有八分相似,颇自豪地宣誓自己的有始有终。而周围仍是灰扑扑的,时间在冬日寒冷的薄暮默默地凝固。
往排练室走的一条长路,经过妙应寺的白塔、平安里的四中、地安门的炸鸡店,李枳始终侧耳听着行李箱轮滑过地砖的声音,节奏均匀,他也始终没听见身后任何为他响起的脚步。他张口,试着自言自语什么,却发出无意义的音节,哑哑的如同呜咽。迟了,太迟了。路人异样的眼光,四围纷杂的街声,鼓楼顶上的初雪,都和他无关,他只对空白倾诉——世界应当允许一个真正的卢瑟在一个莫兰迪色的周四下午,对它语无伦次一会儿。
回忆偏偏在这会儿特别浓。他想起那一天,澳门街头的宾利跑车里,伴随着鸡蛋仔香气的那首Stand by Me,街头霓虹都是意气风发的;想起某个春天的夜晚,黄煜斐煞有介事地说十六岁以前的梦想是当职业赛车手,还幻想过娶斯嘉丽约翰逊;想起晚春的蟠桃,盛夏的麒麟西瓜,初秋的巨峰葡萄;想起一起吹的风,一起躲的雨;想起车顶被拉上大片鸟屎时黄煜斐的苦恼样儿,还有拎着环保袋从超市回来,在门口被流浪狗蹭来蹭去时两人的欢笑。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真等离开他的时候,他最爱他。
哪怕到了排练室,被宋千陈雨浓以及赵初胎捉着胳膊,盯着那包了纱布的右手,看熊猫似的大惊小怪了好一阵,李枳仍然陷落于那种复杂粘稠的情感。黄煜斐失望的眼睛仿佛始终注视着他。左手照样靠谱,他得把自己的身残志坚证明给队友看,于是弯腰掀开琴盒盖子,里面是他那把弦最紧的小马哥,水亮琴面下是漂亮的棕红玫瑰木,流线型线条仿佛就地便能涌出音乐。
要说小马哥的品种,是Gibson的hummingbird,还是custom那种高端琴,又正又稳,当初攒了快半年钱才下决心买了它。李枳爱琴,就连第一把早已掉音的电箱琴他都好好供着,这把音极准的能连电的木红色吉他李枳更是极度珍惜,看一眼就亲切。现如今,正如同见了信任的人,更容易唤醒人心里的那点感性。李枳眼眶发涩地抓住琴把,用一种完全不专业的姿态死死握着。
我活该!他蹲着,恨恨地想。他走了太久,一点力气也剩不下,只能抱紧自己,又埋头胡乱挠了几下子琴弦,双眼酸疼,哭都哭不出来。
而另一边,黄煜斐自从听见关门的“咔嗒”一声,就一动不动地又蹲了好久,整个人一节一节地塌了下来,活像个彻头彻尾的败将。他隐约觉得李枳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可他刚才居然没有勇气去试探——因为无法接受再三的失望。自作多情的风险使他前所未有地恐惧。站起来的时候腿已经麻了,从餐桌上拿起金蝉的时候,他全身的关节甚至不怎么受控,迫使他颓唐地枯坐于沙发。
那枚蝉,金子用得厚实,掂在手里挺沉,他握紧,再握紧,蝉翼的弧度紧压在伤口上,血水从纱布里洇出来,稀薄地沾在金属表面,他就安静地看着自己流血。这只手,做过太多太多人渣事,就像他这个人,有太多太多的不可理喻。那种难控的、恐怖的占有欲,实则源于他自己内心的魔障——他才是最胆小无力的那个。
黄煜斐仿佛看透自己,一边握,一边用左手打开手机,回复了几个白天推掉的工作电话,笑着说再见,说合作愉快。
这一切完成之后,天几乎黑透,猫在吭吭地叫,可能病得很疼。他仰靠在垫子上,懊丧地捂住脸,心中不无自嘲地想,原来人家说的打击太大身体会动不了,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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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最虐的一章已经过了,甜甜甜终于快来了(松口气
今天九千多字,好累,不小心更晚了orz这几章过去仍然没有被吓跑的小天使们~快来给我留个言
第64章
第二天是个周五。雪停之后,天气阴阴的,黄煜斐在沙发上睁眼,发现屋里又只有自己一个了,那种熟悉感尘封太久,以至于让他有点想笑。
没有吃早餐的兴致,他只求到了公司之后姐姐能够少问两句。离家之前,他给猫换了两个暖宝宝,又倒了新水新食。那猫仍然没什么精神,确切地说是更病弱了几分,捏着嘴灌药的时候都不太抵抗,只是当黄煜斐把它放回窝旁,转身要走时,忽地抬爪扒住了他的裤脚。
这西裤的面料非常脆弱,拖着猫走一步,爪子一挠就挂丝了。黄煜斐耐着性子蹲下来,把它的又尖又长的指甲挨个拨开,却冷不丁被猫反咬一口。
“你干什么!”黄煜斐神经质地大叫,猫也像是被吓到了,呆了两秒,凑上来舔了舔。其实被病猫咬一口固然不会破,连疼也不该疼,可黄煜斐却觉得很痛。然而,当猫小心翼翼地舔他指节,用软软的胡须蹭他的时候,他又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了某种安慰。
他干脆席地坐下,放柔力度,摸了两下那颗因为病痛而颤抖的,小小的猫头,忽然觉得一切都很巧合。他对自己说:你看,猫咬人,都知道舔舔,但是,人不知道,他咬你一口,直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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