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久了,都有些忘了我要干什么了。”
“”
“小衡,你真有齐家人特有的不招人喜欢。”
“走吧,带上婴祺,我们该出发了。”
“等等。”齐衡之这才开口。
方长亭没理会他的说辞,径自往外走,突然齐衡之拔出了枪。咔嚓一声利索地上膛,举平手臂对准了方长亭的后脑勺。
“放了他们。”
一排的枪手此刻蓄势待发,正待着齐衡之有一丝异动就将他射成筛子,却见顷刻间,局势又变了。
齐衡之将枪口一转,利索地对准了自己的草眼。
“我死了,你也就拿不到FFI的密匙了。”
“放了谢眺,冲我来。”
方长亭沉默了。
十七年前,齐修敏也是这么说的。
“放了婴祺,冲我来。”
回忆涌进他的脑海里,方长亭皱了眉,想要驱逐却无能为力。
又来了,就是这种感觉。
深情款款,装作为爱不顾一切的样子,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是懂得怎么去爱的痴情种。聒噪得让人脑瓜生疼。
仿佛除了他们,别人都是不懂爱,不配有去爱的资格,都要在他们面前自惭形秽。
齐家人,生来让人生厌。
方长亭强压着心头的烦躁,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只听一声枪响破空而生,齐衡之应声而倒。他的小腿外侧一个血洞往外涌着血液,疼痛直钻进齐衡之的心脏,他侧躺在地上,青筋暴起。
却暴睁着眼睛,用力得眼球几乎凸起,钩子一样的眼神盯着谢眺的方向。
“这两个人,你只能选一个。”
四个小时后,齐靖之带上精锐赶到了大洋冷冻库。
腥苦的海风吹来海上季风的味道,强烈的味道令人喉咙口紧涩。
齐靖之确实在一开始镇静和荒乱之后马上开始追踪齐衡之的信号,并且带着人找到了齐衡之的车。可车里没看到齐衡之,却看到了昏迷不醒的谢眺。
此时,辅桐渔港港口一艘大型远洋货船起航了。
※※※※※
小的时候,方长亭的记忆是灰色的。
他的妈妈早早过世,因为身缠重病,方家众人对方母这个媳妇并不待见,也许她临死那段郁郁寡欢的时间,与这个让人透不过气的家有关。
方母走时,方长亭十三岁,灵堂之中,有冷漠的父亲,有聒噪的小妈,有嘴碎的亲眷。唯独没有了他的妈妈。
有很长一段时间,方长亭让佣人给他找医生相关的书,让他的家庭老师为他讲解医学的 内容,
在他读本科的时候,他擅自转了专业。他呆在实验室里面,让他感觉非常安全。‘
仿佛可以规避死亡,仿佛可以与他童年时期,庇护他,给他唯一温暖的母亲近一点。
在他的常困扰他的噩梦里他常有的痛苦梦境里,他走在一条长长的路上。有很多的手,从岩洞伸出来拉扯他。在梦境里,有人打他,是他的妈妈在保护他。
在岩洞的尽头,一个高大的身影将他打昏。
大二的时候,他爹勒令他转为商科。“方家的家业,你想让我给外人管理吗?”
他决定放弃医学,像很多次曾经的那样,听从于他父亲的,这是一种无原则的讨好,从他的妈妈开始,连带着他也在模仿,模仿如何让这个暴戾的父亲哪怕片刻地注视他。
他在整理所有的医学笔记,直到他注意到手边一份掉落的实验报告。
他像是石像一样凝固住,许久,他冲向自己的保险柜,那是一份他当时复印出来的,妈妈的医疗报告。
那时一样的临床反应,日渐衰弱的母亲,与实验室的小白鼠一样,因为他们摄入了过量的重金属“NHTY”-类铅。一种新的合成金属,用于治疗心脏疾病,但过量摄入,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的不可逆损害。
那一年,方长亭二十一岁。
本科毕业的时候,方父来参加他的毕业典礼当天,在学校的休息室当场脑梗。瘫痪卧床,半月后不治身亡。
方父咽气的那天晚上,床头看护的是他。
父亲在迷离中醒来,看到的是他的儿子,可他觉得这个儿子不是他的乖巧顺从的高材生儿子,而是一个长满獠牙的怪物。
“小时候,家里三楼尽头那间不能靠近的卧室,您在里面玩女人吧?监禁,性虐,然后玩死一个又一个,那些龌龊的游戏就没有停止过,对吗?”
“我母亲撞破你,不愿意与你同流合污,这样正好,你与那个贱女人,共同谋害了他,是吗。”
“用一点点药,就能结束我妈妈的生命,是吗?”
“您是这么想的是吗?”
“那太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着。”方长亭将针剂推进了父亲的静脉。
药物反应起来之后,方父开始剧烈地挣扎。
“您一直在挣扎,瞪着眼睛不肯死,是想小妈来救你是吗?”
“小妈已经被我控制了。她不会来救你的。”
不久,方父的继妻死于车祸。方家大权交由方父之二弟,方长亭的二叔。
有时候,方长亭就在想,是啊,如果不是娶到肖家的大小姐,他方长亭那部分交出去的家业,也未必能顺利地回到他的手里。
他该说谢谢,该说谢谢命运的安排让肖小婉与他坠入爱河,蒙蔽双眼,舍弃理智。
他更该咒骂命运,去他妈的天命,
如果不是这一份万恶愚蠢的幸运,他必定会走到另一条道里,与另一位女孩心意相通,他会与那个叫婴祺的女子,共筑一生。
会吗?
那一年西伯利亚的寒风异常寒冷。他到达伊登公学时已经错过了基础课程的几个星期。
他选择了深造学业,必须让方家掌家人的相继死亡在人们的视线中冷却,必须给予二叔一定的空间,完成权利的交割,他需要示弱,需要让人知道,他还是那个书痴,无用的少爷。那个病秧子生的儿子。
他第一次在校园中行走时,需要找到一个教授的办公室,他迷路了,遇见一个女孩子,怀中抱着一本橙色的笔记本和一个信封,上面印着像火焰一样绽放的大丽花。
他向他问路,那时候,方长亭的俄语说得还不是很好,有些磕磕绊绊的。
那女孩耐心地等了一会,用淡淡的笑容打断了他:“你是中国人吧,那个教室在教堂左边第二栋大楼的三楼。”
女孩转身要走的时候,方长亭拉住了她,指着笔记本问道:“这是什么,很美。”
“诗社的笔记本。”
“我也想参加,你的笔名是什么?”
“你先学好俄语吧。”最后那一个微笑最终要了方长亭的命,他记住了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肖小婉。”
他后来加入了社团,在社团的邮筒里一直给“小婉”写信,他们天造地设,从不缺少话题,书信来往非常开心,方长亭心花怒放,那些黑暗的颜色都被这一朵大丽花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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