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斜着眼睛瞥了谭以琛一眼 , 轻飘飘的回答道:“那是因为我变成乔远黛以后,从来没跟你约过会。”
谭以琛沉思了两秒 , 然后抬起头来一本正经的跟我说:“阿黛,我们下周日去约会吧,看电影,看球赛,打高尔夫或者骑马,随你选。”
“我选择叫一份儿外卖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故意气谭以琛。
谭以琛剑眉微压,凉着调子阴嗖嗖的威胁我:“郁可可,你完了。”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 , 然后用口型给我比了两个字。
——“七次。”
我愤怒的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赶到雾都歌剧院的时候 , 邹北城已经提前到了,他坐在二楼的雅座上 , 悠然自得的凝视着楼下刚进门的我。
我与他对视一眼,彼此都给了对方一个意味深长又优雅迷人的微笑。
浅笑过后,我在侍者的牵引下上了楼。
自从我进了歌剧场 , 邹北城的目光就一直定格在我身上,我佯装不知道,可私下却刻意注重了一下自己走路的姿势,尽量让自己的步姿显得优美动人。
可能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吧 , 见我快上来了 , 邹北城站起身来 , 缓步走到楼梯口迎接我。
“一个人?”邹北城明知故问。
闻言,我轻挑柳眉:“你不是人?”
邹北城被我逗笑了,浅笑过后,他解释道:“我以为你回把你家阿龙也带上呢。”
“你不也没带你家……恩……叫什么来着?”我皱起了柳眉 , 装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来:“就上次你带过来的那个特傻特单纯的美女。”
听到“特傻特单纯”这五个字 , 邹北城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 用一种相当复杂的语气跟我说:“她可不单纯。”
“起码比我单纯。”我笑着。
邹北城眸底突然染了笑:“她比不比你单纯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儿我能确定——她没有你坦率。”
“我懂你什么意思。”我神色狡黠:“你是想说你的床伴太虚伪,明明不单纯,却强行装单纯。”
邹北城点头 , 夸张的冲我竖了个大拇指:“聪明。”
我毫不客气的接下了他的赞许 , 笑容越发的迷人。
闲谈间 , 我们已经走到了座位前 , 侍者很贴心的为我拉出椅子 , 我点头向他致谢,然后坐了下来。
“想吃点儿什么吗?”邹北城把他面前的菜单递给了我,很豪爽的表示:“今天我坐庄,你可以任意宰我。”
我接过那菜单,目光却一直定格在邹北城身上:“那我可不客气了哦。”
邹北城再次被我逗笑:“你随意。”
我点了一份鹅肝,一瓶拉菲 , 和一碗罗宋汤,随后把菜单还给了邹北城。
“你就吃这么点儿啊?”邹北城眼眉含笑:“饭量怎么跟小猫儿一样。”
我单手支着下巴 , 笑意盈盈的凝向邹北城:“给你省钱啊。”
邹北城眸底的笑意又深了一些 , 我隐约在他的目光里看到了几分迷醉。
看来谭以琛的方法相当管用,邹北城已经在不自不觉中对我产生了爱慕。我在心里默默的下着结论。
邹北城点了一份牛排 , 又点了几个小吃,随后他把菜单递给了侍者。
这时 , 台下响起了音乐声,歌剧《俄狄浦斯王》马上就要开始了。
“你应该看过这部剧吧?”邹北城随口问我:“这剧挺有名的。”
“当然。”我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撒着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剧 , 剧情精彩,台词精湛,音乐醉人……我简直百看不厌。”
邹北城岑黑的眸底隐隐约约流露出几分惊喜来:“你最喜欢的歌剧居然是《俄狄浦斯王》?”
“怎么,不可以吗?”我挑眉。
邹北城摇头:“当然不是了……我只是有些惊讶,没想到乔小姐你的品位如此独特。”
我似笑非笑的凝着邹北城:“这独特是好还是坏?”
“因人而异。”邹北城嗓音低醇:“不过对我来说……是好的。”
他这话隐约有几分暗示的味道,我笑了笑没有回话,而是把目光放到了楼下的舞台上。
妆容夸张的演员此刻已经登场,唱着我一句也听不懂的歌词。
让我诧异的是,我虽然听不懂他在唱什么 , 可我却觉得他唱的很好听。
《俄狄浦斯王》是由同名的希腊神话改编而成的舞台剧,主要讲的是主角俄狄浦斯在出生的时候被神谕预言 , 说他长大后会杀了自己的父亲,迎娶自己的母亲 , 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知道这件事后,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便命人把俄狄浦斯杀掉。
杀手在执行命令的时候动了恻隐之心,他没有杀死这个婴儿 , 而是把婴儿丢到了有狼群出没的荒山里,想让野狼chi掉这个诅咒的孩子。
结果命运弄人,俄狄浦斯被牧羊人救下,并在成年后返回自己的故乡 , 阴差阳错下 , 他失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 又因当地的某种习俗,娶了变成寡妇的生母。
拉伊俄斯派人去杀俄狄浦斯,是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 , 可谁能料想到 , 他这一行为 , 却恰恰推动了命运的齿轮,促使了自己儿子“杀父娶母”。
所以说,命运这玩意,真的很难讲。
此时 , 台上神的侍奉着正在传达神谕 , 这时 , 邹北城突然问我:“如果你是拉伊俄斯 , 你孩子出生的时候 , 预言家告诉你,你的孩子将来会杀了你,夺走你的伴侣,你会怎么做?”
我没想到邹北城上来就给我出了这么大一个难题,更糟糕的是,这个问题谭以琛没有给我准备过。
看来这次,我只能靠我自己了。
沉思片刻后 , 我偏过头来看向邹北城,凝眉问他:“我爱我的伴侣吗?”
《俄狄浦斯王》里,拉伊俄斯是不爱他的伴侣的 , 他和伴侣jiao合是因为喝醉了醉 , 本身他其实喜欢男人。
面对我的疑问,邹北城一时有些困惑:“这和你爱不爱你伴侣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我从嗓子里发出一声哼笑:“如果我不爱我的伴侣,那事情就好解决多了——我直接命人把我伴侣杀了 , 并且让他当着我的面儿杀,那命运的诅咒不就不攻自破了吗?”
邹北城显然没料到我会给出这种答案,黑曜石般好看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那如果你爱你的伴侣呢?”惊讶过后 , 邹北城将问题的难度提升了:“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你这辈子都不会再像爱他一样爱别人。”
这问题可真够变态的 , 你,你最爱的男人,和你刚出生的孩子,三个人里面只能活一个,你该怎么选?
我想有很大一部分人会持有这样的观点:作为母亲和妻子,你该牺牲自己,让自己爱的人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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