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我看到他排开他的那些瓶瓶罐罐大杯小杯的时候,我没有耐心了。
因为我是真的渴了。
除了秦漠和画画,我对其他无足轻重的东西真的是一点耐心也没有。
白懿梁因为常年不见阳光,所以皮肤带着一股透彻的白,并不是病人的那种因为缺血和营养缺失而带来的苍白,看的出来,白懿梁这几年的调养,身体比小时候已经好了很多了。
但是依旧还是不好。
因为这么热的天了,在普通青年都恨不得裸奔的日子里,他却还穿着带有一点衣领的和唐装有一丝类似的藏青色衬衣。
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就连袖子也是完完整整的放下来,没有挽上去。
白懿梁在烹茶的时候,是很安静的。周身环绕着清雅淡然的气息。
茶室里并没有开空调,但是窗户也是关得紧紧的,并不通风。好在大山里的温度并不是很高,我今天也是穿的短裙,所以也并没有觉得热。
倒是白懿梁,穿这么多,也没有看到他额头上出一点点汗。
服气。
末了,茶终于烹好了,他为我斟了一杯,双手捧给我。
我接过,咕咚一口,喝光光。
这就是感情深,一口闷。
就这么一小口,也就刚刚解个小渴,依旧还是口干舌燥。
我没有尝出半点绿茶的清香。
可能是香味太淡吧。
我把杯子递过去,挑了挑眉毛。
“还要。”我说道。
白懿梁看着我笑笑,丝毫没有取笑我的牛嚼牡丹,而是又好脾气的替我斟了一盏茶。
我接过,咕嘟一口,喝光光。
白懿梁微笑着看着我,眼睛里都是满满的柔软。
不是疏离的客气,也不是淡漠的事不关己。
就是一种包容与关怀。
但是又与秦漠对我的包容不一样,他看我的眼神,是我不了解的一种情绪。
我把杯子递过去,挑了挑眉毛。
这一次,我没有再废话,而是直接了当的说:“太难喝了,一点味道都没有,我想喝酸梅汤。”
白懿梁毫不在意的无视着我的我故意刁难,低头收拾着那些茶具轻轻自嘲道:“看来是我技术不好啊,你这么嫌弃,也是辛苦你了。”
他的话,软软绵绵的,却一个字有一个字的分量,清晰又澄澈,在我心底砸下了一个个的小涟漪。
我忽然思考起来,我到底该用各种面目去对待他。
是带有明显的刁难呢,让他知难而退放开我呢?还是去顺从他,哄着他,把他哄高兴了,放我走?
我看着面前这个和秦漠五官身段都很相似的青年,心底的无名邪恶感渐渐升起。
都是因为他,才害得我和秦漠断断续续的分离了好几年。
如果除去那么几年的弯路,我和秦漠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都是因为他,我才得替秦漠赔这个人情,做他的未婚妻。
如果不做他的未婚妻,那么现在我肯定已经能把秦漠压在书桌上餐桌上电脑桌上办公桌上太阳了。
都是因为他,我现在还得忍辱负重的住在他家里而冷落了我的秦漠。
如果不住在他家里,我就可以不用见到这个讨厌的人还有他那个讨厌的小叔了。
想想就心塞。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我还得抽空把秦漠给稳住。
由于白懿梁的身体原因,他一直都是喝的牛奶豆浆果汁白开水这些简单和营养健康的饮品,很少喝什么酸梅汤。
于是他只好吩咐厨房给我做了一杯和酸梅汤味道差不多的蜂蜜柚子茶。
末了还一个劲的安慰我说委屈我了。
客气得让我都害怕。
一下午,他就带着我在他的别墅里到处晃悠,献宝一样的给我看他的那些收藏品。
白家果然是有文化的黑帮,他们家的藏品都是古色古香的很有文化底蕴的东西,字画扇面,玉石摆件,无一不是孤品,世上再也找不到找到第二件。
看着看着,他忽然非要送给我一个白翡手镯。
像我这种就爱占小便宜的人本来是想要的,可是最后想想,我们之间,最好还是一开始就不要有什么牵扯。
可是他的态度忽然变得强硬,紧紧捉住我的手,我挣脱不开。
其实也不是挣脱不开,而是怕一个手劲大了伤到他。
最后真的拗不过他,只好收下。
但是到我回房时,我立马就取下来了,随手放进了床头柜中。
我以为今天可能就会这样安安稳稳的过去了。
可是这个万恶的白小叔,他竟然在晚餐时回来了。
第乍见之欢十七:食用油SPA
可是这个万恶的白小叔,他竟然在晚餐的时候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我和白懿梁在吃晚餐。
白懿梁还是个很传统的人,家里的菜式也是以中式为主,晚餐的摆盘也很精致文雅。
看的出来白懿梁平时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
俗称闲得慌。
病了就好好养病吃点病号餐就算了,吃个饭也要这么讲究摆得这么好看。
对于我的吐槽,白懿梁表示躺枪。
因为菜不是他做的,是厨师做的;摆盘也不是他摆的,是厨师摆的。
当然,因为我不喜欢他,所以我在白家看到的所有不顺心不顺眼的事情,都归咎到了他的头上。
即便他长得好看,即便他对我还是很不错,但我依旧不喜欢他。
即便他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即便眼下我是他的客人,但我依旧还是做出一副嫌弃他的姿态。
我向来如此决绝,爱与憎如此分明。
晚餐的时候,原本说是和客户有应酬的白小叔,却在我准备磨刀霍霍向猪扒的时候,回来了。
为了表示礼貌,我不得不放下手里的刀叉,起身颔首,待到白小叔坐下后我才继续吃饭。
白懿梁真的很矫情,我们明明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是我们吃的东西却不一样。
我这边是西式猪扒餐点水果沙拉,白懿梁面前却是鸡汤和一些中式的家常便饭。
怪异的局面。
我低头不语,慢条斯理的吃着我的猪扒。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过就是肉与金钱。
直到秦致远将我接回家,我遇到了秦漠。
那个将我从泥泞中扶起的男孩,那个细细为我上药的男孩,那个出手制止住秦淮欺负我的男孩。
很多很多。
从我遇到秦漠开始,我的世界里,就又多了一个追求,就是色。
这个色,就是指的秦漠。
在我心目中,秦漠的地位,比一整座金山,比一整个屠宰场的肉,给我的诱惑还要大。
换言之,肉和钱,在秦漠面前,对于我来说,都不算什么。
除非你给我三倍的钱和肉,我还可以考虑考虑。
我发现和不熟的人在一起吃饭是真的很尴尬。
虽说孔子说了食不言寝不语,但是你让我一个劲的只吃饭不说话我还是颇为无聊的。
52书库推荐浏览: 纪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