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项念念又惊又喜“我能再见到我爷爷?”
王二荀点头,起身离开,走了两步又回头“加油呀,小妹子。”
项念念看见他一双眼睛黑白分明,这是王大荀呢。
王大荀“嘿嘿”一笑,拿出手机又走回来“小妹子,我们加个微信呗,你扫一下我。”
项念念觉得加他准没好事,他肯定是想蹭吃蹭喝,可是加了他就等于加了二荀爷爷这世外高人,于是勉为其难的加上了。
王大荀心满意足的走了。
项念念顺手刷了一下朋友圈,居然发现王大荀刚刚发了一条状态:客户为表达对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非要请吃大餐,实在是推辞不掉,太客气了。
图片配了一张网上盗来的海陆空大聚会,看着让人垂涎欲滴。
项念念麻溜儿的在下面评论:臭不要脸!
日子依旧波澜不惊的过着,项念念一开始提心吊胆了几天,生怕哪天打开工作室的门里面又蹦出个大鬼小鬼来,结果好一阵子什么事都没有。
她渐渐放松下来,心情一好还会给三个员工一点福利请他们聚餐k歌什么的。
说到聚餐大家还是兴致勃勃翘首以盼,至于k歌就算了。
那是个要命都娱乐活动。
项念念也没想到,白起宣相貌堂堂,就算不是人见人爱也是花见花开,一开口唱歌简直吓死人。
进ktv之前项念念问他会不会唱歌,他窘了半天才结结巴巴的说:“好像学会了……一首……《小苹果》。”
说实话项念念有点惊喜,这对于老粽子来做已经是不容易了。不过白起宣很不情愿,被棉花三请四请又被吴默推着才不情不愿的拿起麦。
在众人的注视下他缓缓开口,一句唱完众人默默的捂上耳朵。结果他还唱起劲了,毕竟在明朝KTV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娱乐活动是他们想都想不到的。
一遍唱完,他还想再唱一遍,棉花受不住了,抢了他的麦,吴默把一罐啤酒塞他手里“哥……咱们喝酒,喝酒,咱不唱了……”
项念念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这哪儿是唱歌啊,就是读歌词啊,虽然也读的抑扬顿挫的,可没一个字在调上,关键人家读的还特别hight。
白起宣不喜欢喝啤酒,他最爱的饮料是可乐,尤其是麦当劳的加冰可乐。勉为其难灌完一罐啤酒,他还是想唱歌,大家伙儿赶紧提前散场回家。
从此以后项念念一提去唱歌,吴默和棉花就作鸟兽散了,只有白起宣一人眼睛发亮。
项念念忍不住揶揄他“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文艺积极分子,表现欲很强嘛。以前在当锦衣卫指挥史的时候是不是天天上秦楼楚馆搂着姑娘唱歌呢。”
白起宣含笑看着她,眼里有光“我不爱唱歌,我就是爱看你笑。”
他只要一唱歌,她就笑个不停。
项念念收起笑容,一脸正色“下班回家了。”
突然感觉,刚刚好像是被老粽子撩了。
第33章 珠玉在前
过几天勤美艺术馆的展览要开幕了,因为打折帮他们修复了几幅画,艺术馆特意给项念念寄了几张免费的参观票券。
是明代珍宝文物展,项念念给大家一人发了一张票,周六那天大家一起去了艺术馆。
进艺术馆之前项念念苦口婆心的教育白起宣“这次带你出去见世面的,那些东西或许以前是你们家的,或者是你们家皇帝的,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现在是国家的,知道不?”
白起宣点头“知道了,现在那些都是文物,文物都是国家的,你总说我是老粽子,那我也是文物也是国家的了,我肯定是国宝级别的你信不信,比司母戊大方鼎还宝贵。”
项念念白了他一眼“脸还真是大。”
白起宣这个文物,她可不能上交给国家,得妥妥的藏起来,这辈子大富大贵就指望他了。
开幕式挺简单的,也挺别致,居然还请了昆曲演员来唱了一折《牡丹亭》的《游园》选段。项念念一项对戏曲没什么造诣,连京剧昆曲黄梅调都分不清楚。白起宣仿佛听的入了迷,看着那杜丽娘两眼发怔,项念念偷眼瞄了一下,他的眼中仿佛还有水光。
又是那种悲伤的神情,大约是又想起他明朝时的那个女朋友胡思思了吧,项念念突然觉得有点烦躁,想一想她挺不愿意跟别人撞脸的,白起宣缠着自己多半是因为自己这张长的像他前女友的脸。
果然,白起宣问她“你可喜欢听戏?从前思思很喜欢听戏,尤其是这出牡丹亭,我原本觉得这才子佳人的戏没什么意思,如今才知道,只是当时已惘然。”
白起宣还陷在情绪里,项念念一言不发,借口上厕所离开。
在外面,她碰见了一个老熟人——罗城。
这年头谁还没有个前男友还是咋地,罗城就是项念念的准前男友,之所以说准,因为两人只是暧昧了好一阵子并没有挑明关系,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是九年前的事了,那会儿项念念还在读高二,而罗城是高他一届的学长,蝉联三届的校草。
罗城家境良好,父母都是颇有成就的商人,他学习成绩好颜值又高衣品又好,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好像在T台秀场,引得女生们频频回头纷纷撞电线杆子。
项念念那时候是个学渣,因为家境贫寒又有点自卑,平时只知道闷头读书,回到家就跟着爷爷学书画修复,每天和各种纸张布帛打交道,偶尔接点活儿修个画连酬劳都羞于去谈,是个物美价廉的冤大头。
项念念第一次见到罗城的时候也撞了电线杆子,就在学校门口那条马路对面,她现在都记得那根电线杆子上贴着好几张治疗梅毒淋病的小广告。
她的额头撞起好大一个包,鼻子都撞出了血,狼狈极了,就在她手忙脚乱的翻包包找纸巾的时候,一只白皙修长的手递来一方深蓝色的格子手帕。
她抬起头,看见罗城那张英俊的脸,似笑非笑的,有点讨厌。
这应该不是第一次有姑娘为了看他而撞电线杆子了,但是项念念是撞的最惨烈的一个,于是成功的引起了罗城的注意。
“好看吗?”罗城问她。
“好看。”项念念没头没脑的回答,眼睛盯着他衬衫的扣子。
罗城那时候已经长开了,一米八的大高个儿,项念念只到他的胸口,所以她的目光平行,盯着他的胸口——处的那颗扣子。
那颗扣子是包布的扣子,很少用在衬衫上,那用于包扣子的布料很特别,在阳光下有一种淡淡的光流过。
项念念鼻子里堵着一团卫生纸,然后用沾了血的手指去摸那颗扣子。
罗城虽然惊讶但是也不躲。
项念念最终是没有去摸那颗扣子,因为另一个鼻孔里也有一股血流出来。
她两个鼻孔里都堵着棉花,瓮声瓮气的说:“你这扣子,材质很特别,衣服材质也很少见,是在哪里买的?”
52书库推荐浏览: 暮雨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