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虔至深_叶遍华/华泱【CP完结】(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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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十一月,奥斯卡影帝、好莱坞一线巨星杰瑞德·格雷的新作《忏悔者2》全球公映,本来只是配角的艾伦与霍霖却因为人设与CP感大出风头,在IMDB演员搜索榜上轮流占据第一,微博热度也居高不下,“公爵夫夫”人气暴涨。不知是为了电影宣传还是纯粹的一时兴起,艾伦在推特上晒了一张他和霍霖小时候的照片。照片摄于2005年的北京,两个漂亮的孩子站在摩天轮前一个舔着棉花糖一个有些怯怯地半低着头,二十八岁的沈乔一左一右搭着他们的肩膀,嘴角微微扬起。

  艾伦发了一分钟就被霍霖光速转到微博上,并配文:“Alan也有一米五的时候/调皮/调皮”

  青梅竹马之名再度坐实。被公爵夫夫的狗粮塞了一嘴后,围观群众后知后觉意识到,这张照片,是沈乔在息影之后,第一次露脸。

  “我错了我不该夸大帝二十岁颜值高,二十八岁的大帝才真是帅绝人寰啊啊啊啊!!!!!!”

  “爵爷别停啊快继续晒大帝盛世美颜!这脸我能舔一百年!”

  “爵爷才到大帝胸口就一米五了,那大帝身高保守估计也得一米八吧……”

  “跪舔大帝的盛世美颜大长腿!公爵夫夫尽管秀恩爱吧我当你们舅妈就好。”

  ……

  因为霍霖的缘故,沈乔现在也养成了刷微博的习惯。他的关注列表里就关蕴颖出来调侃了一下。他顺手点了个赞。

  凛冬已至,第二年1月艾伦·奥尔德里奇又带来一个好消息:他第一部 文艺片《公爵》在颁奖季好评无数,在奥斯卡斩获八项提名,包括最佳男主角。他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来奥斯卡看晚会,被拒绝了。

  艾伦颇觉遗憾。

  他和霍霖一旦凑在一起就会搞事,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居然也不肯闲着。起因是他嫌中间颁奖过程太无聊,直接拉上霍霖玩自拍。

  好巧不巧摄影师刚好把镜头对准他们,所有观看直播的观众都目睹了这一场面。对此沈乔唯一的感受,是真的不想承认他们是他侄子……

  冬天一过,黎萧也谈妥了霍霖的新电影《相亲》。“你十多年前本来要演的电影,落到你侄子身上也算有缘。”

  《相亲》的主题是母子感情------立项时这个标题还没有爱情范畴内的引申义。这部电影在1996年就已经备案,原定的主角是沈乔和宋琤一。导演是蒋密。

  “他从《南山》开始就想跟你合作,你却放了人家鸽子。这么多年人家还兢兢业业当你的脑残粉,良心有没有痛过?”

  能演蒋密的电影,不可不谓是好事。而扮演女主角的是四大花旦之一的贺璇。

  国内的四大花旦指的是关蕴颖、倪霜、舒媛与贺璇四个最为知名的女演员,但倪舒二人在共同主演《再别离》后作品甚少,真正活跃的其实只有关蕴颖与贺璇二人。两人的影视路线颇为相似,关蕴颖自《风月》转型后便走商业与艺术并重、演技与话题并存的巨星路线,和贺璇发生过不少资源上的纠纷。关蕴颖背靠飞帆,作品奖项也在贺璇之上,一撕起来自然赢多输少,结下的梁子多得不忍细数------沈乔预感这电影麻烦不会少。

  “有蒋密在上面顶着,能出什么大事,小霖的性格你也知道,他不会在外面得罪人的,你放心。”黎萧不以为然。

  “但愿是我想多了吧。”沈乔说。

  第二十三章 :

  赵文彦之前跟霍启渝说过沈乔的事,霍启渝对他最终能与室友和睦相处表示相当惊讶,对沈乔提出的想见见他的要求也欣然应允。

  “你那个室友叫什么名字,先知道免得见面再问。”临挂电话时霍启渝忽然问。

  “Joe·Hobbes,中文名沈乔。”赵文彦不疑有他,便回答道。

  电话那头的霍启渝似乎呼吸一滞,也可能是他的错觉。须臾,他开口道:“我圣诞节那天在家里,你带他过来吧。”

  临到出门时沈乔特意对着镜子理了半天衣服,仿佛要出门参加毕业仪式,对此评价沈乔表示极度不赞同:

  “谁说我是去毕业仪式的?”沈乔振振有词地说。

  “我小学毕业都没这么正式过。”沈乔振振有词地继续说。

  赵文彦:“……”

  很多年后他终于有幸目睹沈乔的一生中唯一一张毕业照,贵族小学的孩子们个个小西装小油头,唯独沈乔一人穿着T恤就过来了------后来沈乔解释说他拍毕业照那天正好要练足球,时间有冲突穿西装会来不及换衣服。然后话题就转变为沈乔滔滔不绝地描述当年自己在绿茵场上的辉煌事迹,赵文彦听他说,恍然间觉得沈乔如果不是学演戏,中国男足说不定还有救。

  到黎萧家里时是早上八点,沈乔和他未来的姐夫隔着一道厨房门实现了赵文彦认为的第一次相见。霍启渝从厨房里出来,朝沈乔笑了笑:“你好,Joe。”

  应该是错觉。赵文彦总觉得霍启渝的口吻有些熟稔,仿佛他们不是初次相遇,而是久别重逢。

  沈乔倒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跟赵文彦都不会做饭,不吃早饭就过来也是听赵文彦说霍启渝会做。沈乔溜进厨房,悄悄闻了闻锅里的香气:“鱼片粥?”

  “是。”霍启渝笑了笑,“你不是香港人吗,试着做了点,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沈乔只以为是赵文彦跟他说的,只顾着欢欣雀跃:“It’s my best love!”

  “That’ right.”

  短短三分钟,霍启渝已经成功俘获沈乔的心与胃。赵文彦站在旁边,有点吃醋。

  二哥都没对他这么好过,沈乔也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这么高兴过,哼。

  早餐吃的是广式早点,赵文彦很好奇霍启渝什么时候学会了这项新技能。霍启渝舀了勺粥,答道:“刚来美国时在广式餐馆里打过工,学会的。”

  ……领事馆都不管饭的吗?

  吃完饭沈乔提议出去兜风,赵文彦本来觉得这主意不错,忽然又想到了什么,问道:“你才十四岁,还不能上街。”

  霍启渝拍了下他脑袋:“我没驾照吗?”

  赵文彦:“……”原谅他大脑里直观默认沈乔干得出没驾照就出门兜风的事。

  霍启渝在纽约已经生活了八年,对纽约的各条街道可谓了如指掌,听他简单描述了一下大概计划沈乔就已经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刻上街,赵文彦却听得有些发蒙:“你真的敢去黑人区?”

  沈乔想了想,认真回答道:“跟着二哥,应该不会有事吧?”

  ……见面两小时你们的信任居然就达到了这地步。

  黎萧回了香港,也顺带带走了车钥匙,幸好沈乔的那辆兰博基尼钥匙还留着。

  “我一直觉得车颜色太单调了,想漆点东西上去,可惜一直没时间学。”沈乔抚摸着车前盖,颇感遗憾,“油漆都买了。”

  ……车库旁堆着至少十个颜色的油漆桶,充分表明沈乔的想法非常认真。霍启渝摸了摸下巴,道:“我以前在修车厂打过工,真想漆我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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