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退两男_viburnum【完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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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亏他还本以为,拿“这一走,未必还能活着回来见三少爷”为借口,那个男人会可怜他,会多少给他点儿值得回味的记忆的……

  他果然,应该更冷一点,更静一点,更现实一点,更深不见底一点,才对。

  周冰颜,离开孙家,整整十一年。他用尽手段让桂家那对父子信任他,他绞尽脑汁把一条一条秘信不露痕迹从桂家老宅的那两扇朱漆大门给送出去,可天意使然,他做到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活着回来,会重新站在孙竞帆身边的,可同样是天意使然,他回来了。要说唯一他认为能在他意料之中和掌控之中的,便是过了这么久了,自己可以冷静面对当初的失败之举,可以独享之后的压抑与孤单了。十一载春秋冬夏,还有什么不能抛到脑后?

  所以,回来了就好,至于什么出来卖的褚江童有多受孙竞帆的青睐……就一笑而过,一笑了之吧……

  不这样,他又想怎样,他又能怎样呢。

  “行了,看完了,一会儿你帮我签了,就发下去吧。该给谁给谁。”坐在沙发椅里的孙竞帆突然开口,打断了周冰颜的胡思乱想。

  “怎么能让我代签呢……”他微微皱眉。

  “怎么不能,你又不是不会我的签名。”随意笑着,孙竞帆不容辩驳,直接把那一叠纸塞给对方,站起身来,熄灭了烟蒂,“早饭就跟我一块儿将就将就吧,吃饱了再去忙也不迟。”

  “三少爷……”

  “听话。”哄孩子似的说着,孙竞帆抬手拍了拍周冰颜的肩头,继而抓起睡衣穿上,一颗一颗,扣好扣子。

  “既然,三少爷都这么说了。”无奈地点点头,周冰颜也拿起自己的大衣,

  “本来,是想跟褚江童一块儿吃个饭的,他急着回去,我也就懒得硬留他了。”边随意念叨,边看着对方整理大衣袖子的手,孙竞帆略作沉吟,还是开了口,“你还是习惯小指紧贴着无名指啊……”

  整个人一愣,周冰颜抬眼和对方视线交错,在记起所有之后又猛然低下头去。

  是,他是想起来了,当初在被卖了之后,他被强迫穿女装,擦胭脂,挑着小指端茶杯,拿酒盅,就是不顺从的他,惹急了领家老板,右手的小指,就那么被掰断了。没人给他医治,他是自己咬着牙用布条把小指和无名指绑在一起直到康复的。

  骨头,愈合得不周正,不懂医学的他把两根指头在一起固定了太久,以至于到不觉得疼了之后,仍旧紧紧挨着,也不是不能完全分开,跟生理上留下的缺憾相比,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一种一定要有所依靠的习惯。

  唯一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是孙竞帆,就是从被注意到这一点开始,周冰颜的心思,就让这个男人给搅乱了。

  乱了很多年。

  “三少爷,这次是对褚先生动了真心了?”保持着面无表情的冷静,周冰颜低声问。

  “谁知道,走着瞧吧。”撇了撇嘴,孙竞帆迈步就往外走,“听说那个姓郑的流氓文人也对他死缠烂打的,就看谁有手段了呗。”

  “啊……郑家礼。”

  “就是他。”

  “……嗯。”只应了一声,并没有多做评判,周冰颜跟在对方身后,往卧室门口走去,屋子里空了,仅留下敞开着的落地窗,透进早春缺乏热度的风,和浅白色的阳光。

  *** *** *** *** ***

  前门外胭脂胡同一处很隐蔽然而精巧绝伦的小宅院里,二楼的某一间房,门窗都敞着,穿堂风带着一丝微凉,吹得正对着宽大的穿衣镜整理头发的男人一阵寒噤,打了个喷嚏。

  “郑公子,染了风寒了?”身后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随之靠近的,是个花枝招展的男子。脸上的脂粉还有残留,梳着女人发髻,行为举止也像个女人的粉面小生黏黏腻腻贴过来,白嫩的指头滑到对方背上。

  而男人给他的反应,是另一个喷嚏。

  “见了活鬼。到底是谁骂我……”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这位郑公子没有理睬背后雌雄莫辨的那个,只念叨了一句,“看八成是姓夏的……”

  “姓夏的?”

  “夏广霖,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学究。”

  “郑公子正年轻,何必跟个老棺材瓤子计较?”

  “……嗐,也不是老头儿,就是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你懂不懂?那种一肚子阳春白雪子曰诗云……算了,多说无益。”牢骚的言辞并没有打算进行到底,男人打好领带,微微抬着下巴,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换了几个角度,似乎在尝试什么样的眼神对众生最有杀伤力似的,最终流露出满意神色后,伸手拽掉还挂在自己身上的人,“行了,我先走了。”

  “这么早?”

  “不早了,我今儿还有个文友会非去不可呢。半路上在暨春园吃个饭再过去,正好能迟到得恰到好处。”心安理得说着迟到,郑公子在对方脸颊上敷衍了事地亲了一下,“得了,秀儿,下回来我还找你~”

  只扔下这么一句谁都知道不可能实现的承诺,郑公子迈步就往外走,踩着锃亮的尖头新皮鞋下楼时,身后就传来“秀儿是哪家的小骚蹄子?我花名是红琯你又忘了!再叫错就别上我床!”的抱怨。那故意拿腔拿调的尖细的嗓音让男人不自觉翻了个白眼,出来卖的那么多,谁记得住你到底是哪个,红琯绿琯青琯紫琯,到头来还不都是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消遣解闷儿而已,纠结个屁啊……

  很是有几分没良心地暗暗想着,一身昂贵西装,头油发蜡古龙水,皮鞋腕表文明棍一应俱全的郑大公子——郑家礼,潇洒体面地走出了这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院。

  他是来嫖的,舒爽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久留的道理,更何况,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儿个,他是要去文友会露脸的,怎么能耽搁了呢?

  是的,他是个文人。

  他居然,是个文人。

  在文人派别里,他是个极端浪漫主义者,他同时也是那种家道殷实,世代达官显贵的豪门子弟。郑家到他这一代已经积攒了躺着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十几岁就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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